林豐正接手辦職棒簽賭案原承辦徐維嶽

版主: 台灣之聲

林豐正接手辦職棒簽賭案原承辦徐維嶽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二 11月 13, 2012 2:10 pm

請問台灣職棒的球員簽賭放水史.... 發問者: 西瓜只要三十元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 2008-10-09 22:14:10
解決時間: 2008-10-15 00:02:46
解答贈點: 5 ( 共有 0 人贊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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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舉 ]

網友正面評價

96%
.共有 45 人評價.誰可以列出台灣職棒的放水史?
 
我希望可以這樣一一列出來
 
年份-事件內容-涉案球員

謝謝哩!! 2008-10-09 22:35:53 補充

請容許我在問一個小問題...
為什麼施建新在七月份的時候要自爆呀?
這樣不是自打耳光嗎?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 回答者: See Ya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 2008-10-10 09:22:31

[ 檢舉 ] .2004.12.31 震撼國內棒球界的職棒簽賭放水案,纏訟八年多,高等法院於下午四時許宣判,三十二名被告中的二十三名球員,包括時報鷹隊郭建成、卓琨原、統一獅隊江泰權、郭尚豪、鄭百勝等二十二人,均依詐欺取財罪判處一年十月至七月不等徒刑,均較一審輕,並都宣告緩刑,僅蔡明宏改判無罪;全案宣告確定。球員部份判決結果如下:
姓名  所屬球隊  涉案情節       犯罪法條      判決結果
郭建成 時報鷹球員 放水、簽賭、白手套  賭博、背信、詐欺  一年十個月、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卓琨原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八個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古勝吉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
張正憲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
楊章鑫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
陳慶國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王光熙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廖敏雄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曾貴章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李聰富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陳執信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一年   、緩刑三年
黃裕登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十個月、緩刑兩年
謝奇勳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十個月、緩刑兩年
邱啟成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十個月、緩刑兩年
曾政雄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詐欺  十個月、緩刑兩年
陳耿佑 時報鷹教練 與簽賭集團掛鉤    賭博、背信、詐欺  十個月、緩刑兩年
江泰權 統一獅球員 放水、白手套     賭博、背信未遂   七個月、緩刑三年
鄭百勝 統一獅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未遂   七個月,緩刑三年
郭尚豪 統一獅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未遂   七個月,緩刑三年
褚志遠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七個月、緩刑兩年
黃俊傑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七個月、緩刑兩年
吳俊賢 三商虎球員 放水         詐欺、背信     七個月、緩刑兩年
蔡明宏 時報鷹球員 放水         賭博、背信 
    無罪

等補充

參考資料

維基館 2008-10-10 09:25:13 補充

1996.06.12   味全龍隊總教練徐生明收到黑函攻訐,指稱其在比賽中有放水之嫌。
1996.06.16   職棒涉賭傳聞越演越烈,聯盟秘書長屠德言召開記者會,要求球團與選手自清自律,若有人員發生不法情事,絕對依法一律開除。

等補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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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6:33 補充

象隊四連勝首役輸球後,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陳逸松、吳復連五人在下榻飯店遭黑道人士挾持,質詢比賽是否有放水行為,吳復連的頭部並被槍柄打傷,球團恐慌之餘向警方報案。這是首度黑道、賭博公開介入職棒且球員遭波及。在當晚象牛四連戰第二役,台中市荷槍實彈警力百餘人保護球員進場及退場,二十四小時都有警力全天候監護,法務部長廖正豪則發表聲明,決心清查黑道暴力介入職棒賭博,檢調單位並擴大查辦球團人員是否介入賭博。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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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6:56 補充

1996.08.04   象隊移動至新竹比賽,台中及新竹警方則聯合一路保護球隊。
1996.08.07   夾持象隊球員的嫌犯之一落網,全省檢警調單位展開掃蕩,在各地陸續查獲賭博據點,台北地檢署成立「查緝職棒不法情事專案小組」,檢察官、松山分局局長都出現在球場瞭解狀況及督陣。職棒球員工會會長郭建成及聯盟會長陳重光發表聯合聲明及「自清宣言」。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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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7:27 補充

1996.08.17   鷹隊已離隊球員曾政雄被查獲經營職棒賭博。
1996.08.26   巨登公司負責人楊登魁被約談。
1996.09.10   中華聯盟通過「球隊及賽務人員管理規則」,明定「聯盟所屬球團、聯盟人員及其眷屬,嚴禁與黑道及球迷掛勾存有任何賭博行為或其他不當交往行為,如有違反者永不錄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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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7:40 補充

1996.09.24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傳訊日前遭黑道挾持的兄弟隊陳義信、洪一中、吳復連、陳逸松、李文傳等五名球員,詢問有無收取不當利益,五位球員均否認涉及任何賭博違法情事。
1996.10.07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八月被暴力強押的兄弟象五名球員,經檢方查證後證明球員未參予場外職棒賭博之事,也無故意放水之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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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7:53 補充

1996.10.31   職棒七年總冠軍第二戰,龍隊5:2獲勝,從第一戰就出現的放水傳聞,讓兩支總冠軍賽的球隊在總冠軍戰出現怪異氣氛。
1996.11.01   總冠軍戰第三場移師台中,統一獅以10:3的懸殊比數擊敗味全龍;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賽後發出驚人之語,表示味全龍隊洋將遭球迷恐嚇。
1996.11.09   中華聯盟在會長陳重光帶領七名領隊及秘書長屠德言,拜會法務部長廖正豪,並且提供出十三場有問題的比賽場次供法務部辦案參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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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8:08 補充

1997.01.30   調查局約談轉至鯨隊的前鷹隊球員楊章鑫。
1997.01.30   去年八月二日挾持毆傷象隊五球員的六名黑道分子,遭處徒刑。
1997.01.31   賭博風暴持續擴大,聯盟秘書長屠德言表示職棒八年絕不延賽或停賽,各球團球員將互相支援。
1997.01.31   和信鯨開除楊章鑫,鷹隊張正憲遭收押禁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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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8:25 補充

1997.02.03   檢方收押的幫派分子林國清坦承,曾為蕭登獅等操控職棒賭博,也曾與蕭共同威脅郭建成配合放水。
1997.02.04   前鷹隊球員曾政雄遭高雄地檢署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
1997.02.10   統一獅隊外野手吳林煉自除夕(二月六日)離家後音訊全無。
1997.02.12   獅隊郭尚豪、鄭百勝、以及釋出到和信的江泰權上午遭台北市調處帶走約談。
1997.02.13   郭尚豪、鄭百勝、江泰權陸續承認涉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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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8:39 補充

1997.02.19   郭建成胞兄郭建材涉簽賭案移送偵辦。郭尚豪正式表態想轉往台灣大聯盟。
1997.02.20   教育部表示,因涉賭案交保候傳的球員郭尚豪,在賭案澄清之前即使「轉檯」也不能出賽。
1997.03.12   鷹隊陳慶國、黃裕登、蔡明宏三人因涉及賭博案被移送。
1997.03.13   鷹隊教練陳耿佑在宿舍被約談後帶回台北,十二日被約談的三名球員各以八萬元交保候傳。
1997.03.26   因涉及職棒賭博案被收押的郭建成、古勝吉、卓琨原、張正憲、楊章鑫及組頭林清國,檢察官提出延長羈押兩個月的申請獲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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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8:59 補充

1997.05.12   職棒賭博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1997.05.22   台北地檢署正式以詐欺、背信及賭博等罪嫌,起訴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及洋投尼洛等十三名球員。
1997.06.20   台北市調處約談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褚志遠、李聰富、陳執信、謝奇勳、黃俊傑、邱啟成九名時報鷹球員,經檢方複訊後,諭令以五萬元交保,鷹隊因賭博放水案使陣中本土球員只剩張耀騰、尤伸評二人,董事長周盛淵也因此而引咎辭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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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9:13 補充

1997.06.23   聯盟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會中決議各隊以「借將」方式,支援時報鷹隊打完下半季比賽。
1997.06.24   六球團支援時報名單公佈,分別是投手:獅隊謝佳訓、鯨隊劉明吉;野手:牛隊白昆弘、象隊張瑋、龍隊廖述仁,及虎隊楊福群、許錫華、何良志、孫家濬、沈俊忠,共十名球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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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9:27 補充

1997.07.07   職棒球員涉賭案早上九點十五分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第三次庭,第一波被收押的球員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和楊章鑫都對在調查局所作的供詞進行翻供,否認其他的球員也涉嫌放水。而時報鷹的總教練李瑞麟、球員張耀騰,統一獅球員宋榮泰和羅國璋也被法官以證人的身分傳喚出庭。
1997.07.14   台北地方法院上午開庭審理,法官傳喚中華職棒的三商、興農、味全和兄弟等四隊總教練和球員共十四人當證人,其中包括興農隊的王俊郎、廖俊銘、林朝煌、賴有亮、白昆弘和黃杉楹;味全隊的徐生明、陳金茂、黃文博;兄弟隊的江仲豪、陳逸松、黃廣琪和陳瑞昌;三商隊的陳友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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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29:46 補充

1997.08.02   住宿在高雄星辰飯店的三商虎隊,有七位球員遭黑道挾持,包括了周德賢、林仲秋、陳該發和大衛、高登、利多、克龍四位洋將。
1997.08.08   法官李英豪綠島審訊爆發重大案情,指稱有六支職棒隊涉及放水。
1997.08.27   時報鷹董事長周盛淵堅決請辭下,新任人選由資深記者姜鎮邦接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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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0:40 補充

1997.09.10   職棒簽賭放水案,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檢察官起訴的三十九名被告,到案的三十六人中,卅四人被判有罪,其中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陳耿佑、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吳俊賢、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等二十三名球員全數被判有罪,僅兩名涉賭者獲判無罪。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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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1:15 補充

其中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陳耿佑、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吳俊賢、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等二十三名球員全數被判有罪,僅兩名涉賭者獲判無罪。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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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1:33 補充

中也認定未在這一波起訴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清文、球員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現已改名凱撒)、洪佩臻,興農牛隊賴有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克魯茲、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張耀騰,以及兄弟象隊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二十七人也共同打放水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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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2:26 補充

,將依職權移送檢方偵查起訴。被檢察官起訴的三十九名被告,沈芳達、王志雄及時報鷹隊洋將尼洛三人未到案,法官將發布通緝。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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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2:42 補充

1997.10.13   興農牛隊領隊楊天發表示,已取得各領隊共識,將進行球團自清運動。
1997.10.22   負責偵辦時報鷹隊球員涉嫌賭博放水案的檢察官黃柏齡,針對球員未被認定構成背信罪的部份提起上訴。
1998.02.07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表示,如果象隊今年再發現所屬球員涉賭,球隊將以解散的方式向社會大眾表示負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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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2:55 補充

1998.06.02   高等法院開庭職棒賭博案,江泰權、郭進興、鄭百勝、郭建成和張正憲等人全部翻供。
1998.09.07   一位前職棒球員以A先生的化名接受有線電視訪問,表示職棒賭博有政治勢力介入,並且直指現職棒球員陳義信、吳復連等人皆涉賭。
1998.09.15   時報鷹領隊文念萱在領隊會議中,正式提出解散球隊的要求,經決議通過後,時報鷹隊正式宣布解散,中止在中華職棒聯盟的一切權利義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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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3:09 補充

1998.09.17   行政院長蕭萬長在行政院會中痛斥職棒賭博氾濫,指示要相關部會全力掃除。
1998.10.07   負責偵辦職棒簽賭案的台北地檢署專案小組,共同研商偵辦方向,並表示如果時機成熟,就會展開進一步的約談行動。
1998.10.22   台中查獲多處職棒簽賭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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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3:22 補充

1999.02.03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刑事偵一隊,在嘉義地區拘捕大組頭陳盈助,並且全面蒐集犯罪證據。
1999.02.09   警方繼續偵辦職棒簽賭案。警方約談前味全龍隊投手洪佩臻,但洪佩臻矢口否認收賄,打球放水;因為查不到犯罪事證,警方請示檢察官後將其飭回。聯盟表示將配合檢警單位的偵查行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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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3:36 補充

1999.03.10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檢警單位,以證人身分傳喚味全龍隊現役球員葉君璋,以及前龍隊球員張見發兩人。
1999.04.08   職棒簽賭案再開庭,黃文博、賴有亮、張見發、葉君璋、郭建成、曾貴章、卓琨原、古勝吉等八人否認結識黑道.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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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4:01 補充

1999.04.26   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早上在送小孩上學的回家途中,遭到多名歹徒行刺,刺傷徐總教練左大腿及臀部共四刀。味全龍召開記者會譴責暴力事件的發生,發表請有關單位盡早緝凶到案、總教練職務由首席教練寺岡暫代、徐總教練住所附近及家人安全請警方保護、龍隊比賽請在地警力加強安全維護、球團對徐總教練後續問題處理將負起照顧之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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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4:17 補充

1999.05.25   台北地檢署起訴職棒賭博組頭陳盈助,將追查洪佩臻、黃文博、葉君璋、張見發與洋將賈西(現已改名凱撒)等人是否涉案。
1999.05.26   和信鯨與黃文博中止合約,領隊李聖德聲稱雙方是在二十五日達成協議,解約原因是黃文博受傷無法痊癒,與賭博事件無關。
1999.06.22   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遇刺案,警方逮捕司機張鎮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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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4:30 補充

1999.06.23   徐生明遇刺案,警力掌握在逃四嫌。
1999.06.28   前統一獅球員郭尚豪(郭進興)涉嫌擄人勒贖,被移送法辦。
1999.07.07   於四月二十六日發生的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被刺案,嫌犯王啟財、林志忠向台北市刑警大隊投案,供稱是為了職棒簽賭糾紛才「教訓」徐生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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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5:39 補充

1999.11.08   三商虎隊宣布解散。
1999.12.13   味全龍隊宣布解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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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5:58 補充

2005.03.04 台北地檢署偵辦職棒簽賭案,專案檢察官鄭堤升認定並無證據顯示前味全龍隊張泰山等二十七名球員打放水球,亦無證據證明其等因此獲取不法利益,故將他們不起訴處分,由於本案不得再議,至此已告確定。此二十七名球員為:
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洪佩臻(改名:洪浩人)、黃清文、賈西(改名:凱撒)、
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吳復連、李文傳、林易增、克魯茲、賴有亮、白昆弘、張耀騰、黃忠義、
廖俊銘(改名:廖剛池)、黃杉楹、陳彥成、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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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7:05 補充

判決書
(節錄自: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法庭八十六年度上訴字第五三五四號判決書)
 原判決關於郭建材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及定執行刑部分;郭文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及定執行刑部分;李茂發、陳武龍、呂冠賢、盧新介、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陳慶國、黃裕登、曾政雄、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邱啟成、謝奇勳、陳耿佑、吳俊賢、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林國清、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部分撤銷。
 郭建材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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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7:23 補充

 郭文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捌月。
 李茂發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年伍月;又共同以強暴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處有期徒刑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陳武龍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又共同以強暴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處有期徒刑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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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7:46 補充

呂冠賢、盧新介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裕登、曾政雄、謝奇勳、陳耿佑、邱啟成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郭建成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伍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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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7:59 補充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卓琨原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均緩刑參年;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均緩刑參年;黃裕登、曾政雄、陳耿佑、謝奇勳、邱啟成各處有期徒刑拾月,均緩刑貳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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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8:11 補充

吳俊賢、褚志遠、黃俊傑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各處有期徒刑柒月,均緩刑貳年。
 林國清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
 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各處有期徒刑柒月,均緩刑參年。
 李茂發、陳武龍、呂冠賢、盧新介、林國清被訴共同連續意圖營利,聚眾賭博部分,及蔡明宏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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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8:43 補充

本案經檢察官鄭龍照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溫耀源
                       法 官 邱同印
                       法 官 吳 燦
妨害自由部分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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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39:01 補充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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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0:52 補充

為什麼施建新在七月份的時候要自爆呀?
這樣不是自打耳光嗎?


這我就不清楚了


我列這麼多希望有幫到你^^

2008-10-10 09:43:28 補充

黑虎事件: 在職棒開賽四個球團中,三商虎算是個特例。兄弟象和味全龍有自家的業餘球隊當班底。統一獅則是收納台電隊當班底。匆促成軍的三商虎則是雜牌軍。早期的台灣棒球常常有一群球員從少棒到成棒都打同一個球隊。小學一起讀,中學一起讀,大學一起讀,有時當兵也在同樣的球隊。這樣的現象現在雖然比較不明顯了,但偶爾還可以聽到某個球團大多是華興幫、美和幫等等。在職棒剛起步時,這種界線其實還滿清楚的。所以三商虎,先天就有了派系的體質。

2008-10-10 09:43:41 補充

派系的問題,在職棒越來越熱之後,被球迷簡化成了和黑道合作、與不和黑道合作的兩派。而林振賢和陳正中等人因為發起連署球員名單,要求球團正視派系(即黑虎問題)結果慘遭教練團修理。林振賢在職棒五年便打包回家,其中連署的人只有一刀劉義傳未被處理掉,靠著實力留下來。

2008-10-10 09:43:52 補充

這是一段中華職棒史上被隱藏的歷史。尤其聯盟與球團刻意的隱瞞、忽視,直接導致隔年全面爆發的黑鷹事件。因為它這麼神秘,並不像黑鷹事件一般有法院媒體的報導。只有一群痛心的虎迷,冒著危險在球場上舉起抗議放水的牌子。一切都消息也只剩下「聽說」兩個字。

  1995年,連WWW規格都還不存在的年代,連媒體都不願意報導職棒放水的年代,還有人記得嗎?

2008-10-10 09:44:26 補充

以下純為當時資深虎迷們在球場、海報、BBS上提到的球員。)

被點名涉案的球員
總教練:宅和本司(?)
投 手:涂鴻欽、李杜宏、翁豐堉、帝傑、達特、克力、狄福…等人。
野 手:蔡生豐、沈俊忠、蔣坤珄、徐整當、鄧耀華、楊福群…等人。
有人指證清白球員
投 手:翁豐堉。
野 手:蔡生豐。
反黑虎集團的球員
投 手:康明杉、劉義傳、翁豐堉…等人。
野 手:林仲秋、陳正中、林振賢、蔡生豐、康雷、鷹俠、哥雅…等人.

參考資料

維基館

2008-10-10 09:45:02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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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維基館

2008-10-10 09:45:29 補充

黑虎年表
1995/10/14 職棒六年最後的虎熊四連戰,三商虎有機會以四連勝拿到下半季冠軍{註1}。一局上三商虎大舉取分領先,但一局下三商虎先發投手涂鴻欽上場即連續保送四人,注下敗因。最後三商以六比九落敗。
1996/05/01 三商虎球團官方後援會以秘書長林基中先生的身分發表聲明.

參考資料

維基館

2008-10-10 09:45:41 補充

1996/05/31 『黑虎事件』三商虎球迷於味全龍對三商虎之戰中,舉標語抗議三商傳言涉及賭博放水。
1996/06/09 三商虎球員鷹俠在三商虎對時報鷹的比賽中,達成國內職棒首次生涯一百支全壘打記錄。
1996/08/02 台中牛象戰後,兄弟象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陳逸松、吳復連等五人在下榻的飯店被黑道人士挾持。
1996/09/20 三商虎球員鷹俠、林仲秋、蔡生豐等人被檢警人員約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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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5:57 補充

1997/01/29 爆發黑鷹事件,台北地檢署約談郭建成、卓琨原及古勝吉等三人,郭建成坦承因受組頭利誘在比賽中放水,並指出六隊都有球員涉賭。
1997/08/02 林仲秋與陳該發、周德賢、大衛、利多、克龍、高登等七名球員在高雄星辰飯店遭黑道挾持。
註1:三商拿該季冠軍要件為三商在虎熊四連戰全贏俊國外,而統一輸給時報的狀況下。

參考資料

維基館

2008-10-10 09:46:17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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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維基館

2008-10-10 09:46:45 補充

職棒簽賭事件 (2005年)
2005年(職棒十六年)台灣職棒界再度爆發簽賭事件:該年度上半球季La New熊隊與興農牛隊最後的熊牛爭霸戰,興農牛隊四連敗給La New熊隊,興農牛隊錯失上半季冠軍,讓誠泰Cobras隊登上上半季冠軍。此次興農四連敗讓人產生不少疑問,另外牛隊陣中多明尼加籍教練泰迪和防護員桑塔那突然不告而別,加上投手戰玉飛被打爆後立即返回巴拿馬,另外中信鯨隊洋將吉龍對兄弟象隊單場十一次保送,亦讓人產生不少聯想,以及獅隊全壘打、打點「雙冠王」蓋達表現不穩被解聘等,都引起外界聯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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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7:05 補充

七月底在La New熊隊與統一獅隊的比賽中,球員陳昭穎被警方帶走,平息已久的職棒簽賭案再度爆發!事件開始侵襲中華職棒大聯盟,許多球員遭到檢調單位的約談並交保,各隊開始自清運動,只要被交保的球員皆遭到母球隊無條件釋出。許多球員開始伸冤,甚至外傳檢調單位以不承認就交保的做法威脅球員,許多球員仍堅持自己的清白,但也因此遭到球團解約的處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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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7:17 補充

但在各方矚目職棒簽賭案的同時,竟爆發出負責簽賭案的檢察官徐維嶽因涉嫌貪瀆而遭到自家人拘提,也迫使第二次職棒簽賭案不了了之...而那些曾經叱吒風雲的球員們卻也無法回到職棒的球場上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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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7:40 補充

大事年表
2005.07.26   La New熊隊捕手陳昭穎和誠泰Cobras隊二軍教練蔡生豐遭拘提。
2005.07.27   前興農翻譯鄭佑衛和組頭李權麟、杜明澤、何志旭遭約談但後聲押駁回。
2005.07.28   La New熊隊投手戴龍水和羅德里茲V.R遭約談,飛勇J.A和吉龍E.G自動到案說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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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7:53 補充

2005.07.29   La New熊隊投手戴龍水被檢方聲押未獲准。
2005.08.02   六球團領隊拜會法務部長表示三日內將自清。
2005.08.16   組頭蔡文彬到案,誠泰Cobras隊許聖杰、陳志誠遭約談。
2005.08.17   La New熊隊許志華、郭昌庭和許堯淵遭約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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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8:06 補充

2005.08.18   興農牛隊何紀賢、楊仁明遭約談。  
2005.08.19   La New熊隊三球員林建宏、王建強、戴龍水及前三商虎隊洪琮証遭約談。
2005.08.22   陳昭穎、蔡生豐認罪協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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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09:48:28 補充

2005.08.26   部分偵結其餘交由林豐正、郭俊男接手辦理。
2005.09.05   職棒簽賭案原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偵六隊第四組組長林旭鵬涉嫌貪瀆遭拘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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