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許永煌被「喬」案,再議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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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許永煌被「喬」案,再議遭駁回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五 8月 06, 2021 9:00 am

高院法官許永煌被「喬」案,再議遭駁回
許永煌告許榮棋再議被高檢署駁回。
元霖建設都更用「灌人頭」欺騙臺北市政府通過都更門檻,黃裕霖、家人和密友等21位被告,被士林地方法院判刑。上訴二審許永煌法官宣布準備程序終結後,黃裕霖趕緊禮聘許永煌,黃牛律師同學葉建廷加入辯護後全部改判無罪。
許榮棋等人1月26日到臺灣高等法院前「抗議恐龍法官許永煌被喬、灌人頭都更改判無罪」,及在臉書po文和照片,遭李彥文擔任院長的臺灣高等法院告發、許永煌告訴,許榮棋涉刑法侮辱公署、對公務員執行公務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罪。
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銘裕偵查後以:在法院前抗議對象為「法官許永煌」,不是針對官署,和合議庭另兩位法官為公然侮辱,也沒有對公務員執行公務時當場予以侮辱,許永煌被「喬」,屬「合理評論原則」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疇,全部予不起訴(110年度偵字第7787號),狠狠打臉許永煌、李彥文濫訟浪費司法資源。許永煌不服聲請再議,臺灣高等檢察署已於7月9日,駁回,聲請再議案(110 年上聲議005375 號)。
許永煌遭抗議:被喬「辜仲諒紅火案、趙藤雄送紅包輕判」的黃牛同學葉建廷「喬」,將全國第一件都更「灌人頭」改判無罪,被喬心虛惱羞成辱不告無法自清。但李彥文代表法院告發「侮辱公署」前,都不查一下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2817、99年度台上字第5990),或自己法院(109年上易1737號)無罪定讞的判決就濫訟,難怪會被打臉不起訴。但對照被質疑當最高法院民事90年台簡上字第33號的法官,裁定:「翁茂鍾的公司欠法商法國巴黎銀行(百利銀行被合併)3億元台幣不用還」,是被「喬」竟不敢告,李彥文則顯得低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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