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懋專欄-儲蓄險不可違背天理
2014年08月18日 中國時報
徐宗懋
在民眾事務的處理中,是非準則依據事理、情理和法理,三者之上還存在著天理,如果不符合天理,前者都需要做出改變,這裡談的是儲蓄險的天理。
我在上次文章中,以自己姊姊購買中華郵政儲蓄險,發生事故申請理賠時,卻被拒絕受理。見報當天,中華郵政發表聲明,為行政疏失道歉,並派主管探訪被保險人,迅速辦理理賠事宜。中華郵政董事長翁文祺確認《簡易人壽保險法》之立法精神,具有社會安全保障的性質,被保險人的社會處境是服務的重點。過去所有被拒絕的類似案例,都可以重新向中華郵政理賠。大哉斯言!不過,其他金融壽險業者是否也會跟進理賠呢?
儲蓄險的購買者遍及社會大眾,影響重大,事關天理。在解釋問題的本質之前,我先用醫護做例子,醫生治病救人,免於痛苦和死亡,偉大的中外醫者如華佗、史懷哲、馬偕等人與聖賢齊名,令人景仰;另一方面,病人和家屬為了救活人命,願意支付一切費用。如果卑劣的醫者開了一堆沒必要的藥,做了一堆沒必要的檢查和手術,除了他的良心之外,有誰會知道呢?渴望獲得醫治的病人和家屬會質疑和拒絕嗎?這種發財術是利用病人和家屬苦難騙來的,本質上是邪惡的。儲蓄險熱賣 障眼法成功
儲蓄險的天理也是如此。首先,富人並不需要買幾百萬的壽險,他們替豪宅、古董、名畫保的險,動輒上億元,只有受薪階層擔心生病出事,又想多存一點錢,才會買壽險,而宣稱只儲蓄不理賠的產品就是利用這種心理。儘管金融管理局批准的保險單上,列出了許多理賠的條款和金額,但銷售人員會告訴顧客,這種險利息比較高,但不理賠。為什麼不乾脆直接說是「高利息優惠存款」呢?硬要說成「儲蓄險」呢?這就是業者利用市井小民想多存點錢又有「保險」的卑微心理。儲蓄險熱賣,證明這種障眼法是成功的。
接著,如果被保險人發生全殘或死亡事故,家屬前來申請理賠時,接待人員會說,事先都已經說了,這種險是高利息儲蓄,不理賠的,根本不受理。被保險人或家屬為什麼不反抗呢?設身處地想想,被保險人是基層百姓,一旦全殘或身亡,全家愁雲慘霧,醫療費和生計都頓成問題,怎可能與法務和財務資源龐大的業者進行訴訟?不要小看這個大約從50萬到300萬間的理賠金在關鍵期間的作用,如果被保人剛好兩個孩子在學,需要補習和考試等等,需要家長的關注,現在反而要放下課業幫忙家裡。這筆錢對於孩子們能否學習或是升學將是關鍵的。如果錢的問題撐不住,就可能造成孩子們失學,外面學壞,傷害別人,形成社會悲劇的循環。所以,利用基層群眾卑微的期待,所熱賣的「只儲蓄不保險」的儲蓄險,除了傷天害理四個字以外,還有更合適的形容詞嗎?
儲蓄險理賠條款 寫假的
上次我的文章刊出後,電子版上出現少數化名的留言,激烈批判我,他們刻意展示保險術語,夾雜謾罵,譬如「都是狗屁」、「胡謅一通」,對被保人和家屬重大災難毫無悲憫和同理心,讓人毛骨悚然!難道他們眼中只看到拿著保單漫天要錢的無賴嗎?
我的姊姊除了郵政保險之外,同時也購買了兩份台灣銀行人壽的儲蓄險,保單上同樣列著全殘等理賠條款,事情發生後,家人打電話到台銀人壽相關部門。對方說,這種險只有儲蓄,不理賠。家人再問,為什麼保單又寫著要理賠呢?電話那頭突然沉默,然後又說出一大堆偏離主題的話。台銀人壽的被保人已經成了「植物人」了,壽險部門人員沒有任何慰問和關懷,反而避之唯恐不及,這種壽險金還可以拿來轉投資其它事業,大發利市!請問,這種錢賺得安心嗎?晚上照樣睡得很好嗎?
事實上,金管局對儲蓄險違法不理賠的情況並不了解,甚至不少壽險從業人員對第一線的執行情況也不甚清楚,知道真相後,也非常吃驚,我想金管局應該嚴格要求業者執行保單條款,絕不能保單上寫一套,說和做又是另外一套。業者也應該秉持良心,對於儲蓄險的被保人做出法律規定的理賠。如果能夠透過我姊姊的例子,實現儲蓄險的天理,或許,在這位已被判定「極重度昏迷」的至親身上,可以找到繼續活下去的意義了!(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