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個不學無術的賭徒 日期:2007/06/24 時間:20:12 發言順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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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蝦: 我看的很開. 如果不是看的很開的人.根本就不會做這樣的傻事. 做這種事是吃力不討好的. 講難聽一點的這叫做*損人不利己*. 我想公佈之後.基智網的網管壓力就不會這麼大了.
[size=18][b][b]現在根本原因就是卡在.永達不願意退.宏泰願意退.所以案件都卡在永達保代的身上.
不是台灣之聲不處理.是永達在拖.還在施加壓力[/b].[/[/b]size]
5月31日找民代向許先生關切.許先生不答應.
前天就找華視記者(社會採組訪主任)來用流氓的口氣與做風.向許先生說你開個價.想擺平這件事.許先生以經拒絕了.並且向保險局長報告這件事.想不到保險局長避不見面.真是官.
宏泰若想退錢 , 他們大可以不必理會永達退不退的問題 , 出錯端在宏泰的經銷商永達身上 ,宏泰若是一個向保戶負責任的公司 ,他們就應該直接退完錢給所有受害者之後 , 再以法律行動向永達追討所有損失 , 今天宏泰因為永達不願意退錢就卡在那邊 , 讓所有的受害者的身心一直受折磨 , 真是豈有此理 ! 宏泰就是跟永達交叉持 , 股狼狽為奸來坑民眾的血汗錢 , 現在出事了 , 才在那裡互踢皮球 , 不肯把錢吐出來 , 這樣的保險公司 及保險經紀人公司, 金管會要是有魄力 , 早應該命令他們停業了 ! 對於這樣無恥的公司 , 我想是不是應該用違反銀行法第 29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執行前項任務時,得依法搜索扣押被取締者之會計帳簿及文件,並得拆除其標誌等設施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向保險局或銀行局檢舉 , 請檢調大規模去搜查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