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立私會法官 檢調專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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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立入監 檢舉人5百萬入袋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10月 29, 2012 12:17 pm

吳俊立入監 檢舉人5百萬入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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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台東縣長吳俊立7年前的賄選案日前判刑確定,台東地檢署表示,檢舉人可獲新台幣500萬元獎金。

民國94年縣市長選舉,有秘密證人檢舉候選人吳俊立賄選,檢察官根據檢舉內容,具體查獲賄選現金,提起公訴,檢舉人獲得1/4獎金,不過一審時吳俊立獲判無罪。

檢察官上訴二審,出現大逆轉,改判吳俊立有罪,檢舉人再領取1/4獎金,總共領取獎金250萬元,日前吳俊立判決有罪確定,檢舉人可再獲250萬元獎金。

根據法務部檢舉獎金辦法,檢舉縣長候選人賄選,獎金500萬元。檢舉賄選案件,經檢察官公訴後,給與檢舉人獎金1/4,經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判決有罪時,給與檢舉人獎金1/4,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時,再發齊剩餘獎金。

台東地檢署表示,從2001年至今,台東地檢署已經發出超過3000萬元檢舉賄選獎金。10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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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案判2年 吳俊立入監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1月 29, 2012 1:57 pm

賄選案判2年 吳俊立入監
11:34:00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因賄選判刑2年確定的前台東縣長吳俊立,昨天深夜提前入監服刑。吳俊立目前尚有一起貪污案在審理中。

民國94年吳俊立參選台東縣長,涉嫌以現金賄選,台東地檢署偵辦,追回賄款新台幣120萬元,10餘名樁腳坦承賄選並繳回賄款,包括吳俊立在內72人被提起公訴。

這起賄選案已有多名台東市代表和里長遭判刑確定,上個月25日最高法院駁回吳俊立上訴,判處2年徒刑確定,台東地檢署通知今天到案執行;不過,吳俊立昨天深夜提前入監。

吳俊立另涉社團補助款貪污案,更四審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1011129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129009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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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政壇幽暗 近百人官司纏身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11月 29, 2012 6:47 pm

台東政壇幽暗 近百人官司纏身
18:00:16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賄選入監執行,台東監獄目前收容2名卸任縣長和多名前鄉長、縣議員、代表,台東政壇尚有包括縣長在內近百人官司纏身。

台東政壇幽暗,包括縣長、議長、鄉長、縣議員、代表,紛紛入監服刑,台東監獄宛如簡易型的「縣級行政體系」。

目前在台東監獄收容的有前台東縣長陳建年,以及前縣長、議長吳俊立,前金峰鄉長曾德明、前縣議員陳顯興、陳幸民、林惠就,還有多名鄉鎮民代表。

另外,前東河鄉長邱一郎因健康問題,轉往台中監獄;前長濱鄉長潘榮宗轉往花蓮自強外役監獄;前鹿野鄉長葉寶山今年初未入監,逃亡在外。

除了多人身陷囹圄外,目前還有近百名現任、卸任的縣長、鄉鎮長、縣議員、代表官司纏身。

台東縣長黃健庭因藥商回扣案,民國95年遭台中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案件移轉台北地方法院,目前已進入辯論庭。

現任6名縣議員於民國86年間涉嫌小型工程和社團補助收取回扣或圖利他人,以貪污罪嫌被起訴,案件從一審至更三審,均判處有罪,目前上訴最高法院。

另外,包括吳俊立在內尚有30餘名卸任縣議員因小型工程和社團補助回扣案,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

鄉鎮長部分,現任成功鎮長侯武成涉小型工程回扣案,也上訴最高法院;卸任的大武鄉長吳仲民、前達仁鄉長包世晶和張金生、前鹿野鄉長張芳連同樣官司纏身。

基層鄉鎮市代表,也紛紛因小型工程、社團補助、性騷擾,以及涉入吳俊立賄選案,將近30餘人官司纏身。1011129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129028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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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賄選入獄 聲請再審駁回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月 06, 2013 9:39 am

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賄選入獄 聲請再審駁回

【聯合報╱記者施鴻基/台東報導】 2013.01.06 02:34 am

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去年因賄選案主動入獄,但入獄時他也聲請案件再審,聲稱他提供賄款給國民黨台東市黨部前主任曾文仲時,並無候選人資格,不該被視為賄選。不過花蓮高分院法官認定是「強辯」,駁回聲請。

吳俊立因7年前參選台東縣長時涉及賄選,被判有期徒刑2年確定,去年11月28日深夜主動報到入獄,不過,他也向花蓮高分院聲請再審,希望案件可以翻盤。

吳俊立表示,登記參選前,所有人都不具備候選人資格,94年10月4 日台東縣第15屆縣長選舉登記截止,11月22日公告候選人名單。但判決書中卻指他早於9月就拿30萬元給曾文仲「代為賄選」,當時他還沒有參選縣長,應不受選罷法管轄。

吳俊立稱,後來曾文仲代發「賄款」給台東市市民代表、里長時,選委會還未公告吳俊立為縣長候選人,他也不該因賄選受罰。

吳俊立認為,既然他「犯罪」時不具候選人資格,也就沒有賄選的問題,所以決定聲請再審,爭取清白。

花蓮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為,吳俊立雖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但當時透過國民黨台東縣黨務系統,期約賄選事證明確,裁定駁回。

【2013/01/0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賄選入獄 聲請再審駁回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61257 ... z2H9ga2g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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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林德盛涉收賄 遭羈押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1月 18, 2013 9:36 am

前法官林德盛涉收賄 遭羈押
2013-01-18 02:58 中國時報 【阮迺閎/花蓮報導】
 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現改名林德倫),涉嫌在擔任二審法官時向被告收賄,將有罪判決改判無罪;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十七日傳喚林德盛與一名江姓被害人到案,林德盛雖矢口否認犯行,但檢察官調查認為他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江姓被害人則在訊後請回。

 據了解,林德盛曾在九十八年,審理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貪瀆案時,被法務部政風特蒐隊拍到二人於吳俊立別墅私下會面;後更扯出林德盛與一名偽造有價證券的被告陳姓女子爆發婚外情,多次利用午休時間到陳女住處休息。

 林德盛雖在事發之後提出退休申請,但九十九年一月,司法院在調查後,決議停止林德盛職務並否決退休申請案;該年五月,監察院彈劾林德盛並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公懲會審議後,認定他私下與被告見面,還與先前承審的被告女子有不正常關係,嚴重破壞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決議撤職並停止公務員任用兩年。

 花蓮地檢署調查林德盛涉賄案件,檢察官發現他在九十五、九十六年間,擔任二審法官承審毒品及貪汙案件時,分別向被告收取賄款,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為無罪;至於詳細收賄數目,仍待檢察官調查釐清,估計至少有數十萬元之多。檢察官十七日訊後,認為林德盛涉嫌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

 法訓所廿三期結業的林德盛,曾任澎湖、台北及花蓮地院法官、庭長,八十八年一月調任花蓮高分院法官。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 ... 00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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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法官又涉貪 撤職後被收押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1月 18, 2013 10:29 am

違紀法官又涉貪 撤職後被收押

【聯合報╱記者陳俊智/花蓮縣報導】 2013.01.18 03:06 am

遭撤職的花蓮高分院前法官、現任律師林德盛,昨天又被爆兩件貪汙案,檢方接獲檢舉,指五年前林利用審案機會,至少收受兩名被告賄賂,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花蓮地檢署昨天傳喚林德盛與江姓關係人,林否認收賄,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江請回。

司法院「正己專案」有十一名法官被調查,林德盛是其中之一,他被認定的三件違失案,包括在審理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貪瀆案期間,出現在吳俊立的別墅,兩人私下會談;向殺人案的被害人女兒長期借用BMW休旅車代步;被政風狗仔隊拍到與女被告發展出婚外情,二○一○年七月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

檢方調查,林德盛在二○○六到二○○七年間,利用在花蓮高分院承審毒品和貪汙案件機會,涉嫌向兩名當事人收受十萬至數十萬不等賄款,將原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民眾日前向地檢署舉報,檢方已著手偵辦。

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承辦檢察官經調查蒐證,已掌握相關人證與證詞,昨傳喚林德盛和江姓關係人,江明確陳述案情經過,檢方請回,林否認收賄不願交代內情,檢察官認為林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

林德盛是司法官訓練所廿三期結業,曾任職台北、澎湖、花蓮一審法院,一九九九年調任花蓮高分院法官。他廿多年的法官生涯,在花蓮服務時間最長,也是在花蓮離開司法界。

據了解,近兩年林德盛行事低調,只跟少數朋友往來。這次被遭舉發在審理案件時涉嫌收受賄賂,即使他想低調、平淡生活,似乎不可能。

【2013/01/18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違紀法官又涉貪 撤職後被收押 | 利字當頭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64497 ... z2II3ian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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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涉貪 羈押獲准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1月 18, 2013 6:06 pm

前法官涉貪 羈押獲准
12:01:49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8日電)前花蓮高分院某林姓法官趁審理毒品、貪污案件機會,涉嫌向當事人索賄後改判無罪,花蓮地檢署偵訊後聲請羈押獲准。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今天指出,這名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於民國95、96年間涉嫌趁承審某毒品上訴案時,以期約賄賂方式向當事人索賄新台幣40萬元,把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為無罪,另於承審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貪污上訴案時,涉嫌收取賄款。

全案經檢舉後,花蓮地檢署展開偵辦工作,昨天傳喚前林姓法官和江姓關係人到案,林姓前法官在應訊時矢口否認犯案,江姓關係人則是在訊後請回。

許建榮表示,全案經承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姓前法官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逃亡之虞,在偵訊後當庭逮捕,並於昨晚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花蓮地院合議庭漏夜審理後,今天凌晨裁定林姓前法官羈押禁見。

許建榮表示,林姓前法官是最高檢察署「正己專案」列管的對象,檢方將擴大清查他所承審過的案件,以釐清是否還有類似涉貪的情事。

這名林姓法官於民國99年審理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貪污案時,私下到吳俊立住處會面,爆出爭議,林姓法官隨即辭職,並轉往花蓮縣議會擔任法制室主任,但已於去年底申請退休,自己開設律師事務所執業。1020118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118010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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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高分院前法官 收賄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4月 08, 2013 4:08 pm

花蓮高分院前法官 收賄起訴
2013年04月08日14:28 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58歲,已轉任律師)遭檢方查出7年多前擔任二審法官審理一樁毒品案時,透過當時的女友陳燕華擔任白手套,先後期約1百萬元賄絡,並實際收取52萬賄款、洋酒、名牌包及化妝品等,檢方認定事證明確,今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同案居中牽線的女子陳燕華、警官王文俊同依索賄及貪污罪嫌起訴。林德盛於今年1月18日收押至今,庭訊時選擇自訴沒請律師。據悉,林庭訊時否認收賄,但承認該名被告在林父往生時送過10萬元奠儀,林德盛也當庭繳回10萬元現金。


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涉嫌收賄被訴。資料照片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08/174144/花蓮高分院前法官 收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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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改無罪 前法官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4月 09, 2013 9:08 am

涉收賄改無罪 前法官起訴

【聯合報╱記者陳俊智/花蓮報導】 2013.04.09 02:47 am

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在民國95年間利用承審機會,向曾姓毒犯的妻子索賄,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日前花蓮地檢署約談時,當場逮捕,收押禁見;檢方昨天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林德盛及3名白手套。

曾男因販售和轉讓一、二級毒品,民國94年被花蓮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曾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曾妻民國95年1月透過時任吉安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王文俊,與二審受命法官林德盛接觸,雙方期約以100萬元代價,將販賣一級毒品判處10年有期徒刑部分,改判無罪,由林的女友陳燕華、王文俊及王的友人蘇孝振居中收款,實際收取52萬元賄款、洋酒等物。

據了解,林德盛除收受賄絡,幫曾嫌部份罪責改判無罪,事前教曾妻先撤回部分輕罪的上訴,先發監執行,待曾嫌服完1年多的刑期,未重新羈押,讓曾回復自由身;資深法界人士聽聞林德盛手法,感到驚訝,「很難想到會有這種手法,針對重罪犯嫌,一般法官也不可能這麼做。」

民國96年間,曾妻利用林德盛父親過世機會,包了10萬元奠儀給林。林應訊時承認收到奠儀,但否認收賄,也繳出10萬元現金;陳燕華也趁機向曾妻索取多個名牌包、化妝品得逞,王亦從中騙得不少好處。

據悉,林德盛任職時每月薪水約16萬元除平常7、8萬元的生活開銷,每年也有250萬的保險需要支付,也有許多土地掛在人頭底下。檢方指出,因為曾妻不滿王文俊拿了好處又不辦事,才使全案曝光。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4人,其中林德盛與陳燕華否認犯罪,因此請法院從重量刑;王文俊和蘇孝振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出不法所得,請法院免除其刑。

【2013/04/09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涉收賄改無罪 前法官起訴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81761 ... z2PvLbBU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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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林德盛涉貪 求處重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4月 09, 2013 9:43 am

前法官林德盛涉貪 求處重刑
2013-04-09 01:28 中國時報 【阮迺閎/花蓮報導】
 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現改名林德倫),民國九十五年擔任二審法官審理一件毒品案時,涉嫌透過當時小三陳燕華與前吉安警分局偵查小隊長王文俊擔任白手套,向被告曾男索賄,將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三人八日被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檢察官起訴指出,曾男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花蓮地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廿年,因江姓妻子熟識王文俊,經王牽線認識承審法官林德盛,林德盛指導江女應先撤回刑責較輕的轉讓毒品上訴,讓其確定執行,避免重罪羈押,提早出獄。

 九十五年一月,林德盛、王文俊及陳燕華於花蓮市節約街一家卡啦OK店與江女會面,並索賄一百萬元,林德盛即承諾將曾嫌販賣毒品有期徒刑部分改判無罪。

 江女還多次在王文俊陪同下,攜帶洋酒禮盒、LV麻將、名牌包、化妝品等攏絡陳燕華,並請陳轉送洋酒禮盒給林德盛。九十六年林德盛父喪時,江女也贈送十萬元奠儀,金額遠超過一般行情。

 林德盛在九十六年底法官合議評決曾嫌毒品案後,在未宣判前即將結果洩露給江女,而該案宣判時,曾嫌果真被改判無罪。

 曾、江夫妻在九十七年一月收到判決書後,隨即交給王文俊六萬元作為關說後謝,並請陳燕華轉交卅六萬元賄款給林德盛,林收到後,還親自致電給江表示答謝。

 花檢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全案林、陳、王三人共向江女索賄一百萬元,實際收取賄款五十二萬元。因林、陳二人至今矢口否認犯罪,且林涉嫌洩漏祕密罪嫌,請法院對二人加重其刑;王文俊因自白犯行,繳回全部不法所得,還因此查獲林、陳二人犯行,請求免除其刑,以勵自新。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 ... 00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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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收賄/判有罪理由亂寫 發回再改判無罪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4月 09, 2013 10:56 am

自由時報-社會新聞2013-4-9
法官收賄/判有罪理由亂寫 發回再改判無罪
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今年一月已因涉嫌貪瀆案件被收押,他的車一直停在預定開的律師事務所前沒有動過。(記者王錦義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收取被告賄賂,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檢方發現他還會利用「巧門」,讓重犯「合法脫逃」!

曾姓被告原本可能要服刑20年,但因林德盛提供的巧門,讓曾某一年多就可在外面自由趴趴走,事後更以不到案被通緝,最後還遠走中國避禍。曾偵辦過職棒簽賭、貪瀆等大案的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正皓說,這種巧門連有30年資歷的法官都沒有想到,只能說是「歎為觀止」。

王正皓把原本簽結的林德盛案,透過抽絲剝繭仔細重新閱覽每一份調查紀錄,找出關鍵點順利突破,不僅死案活辦,還破解收賄手法與內幕,例如讓羈押中重刑犯先執行已定讞輕罪,出獄後逃逸出境,卻留下重罪未執行等。

也曾先定輕罪 讓犯人出獄逃了

王正皓說,花蓮高分院先前總共僅有10名法官,分到特定案件的機率相當高,若真有不肖法官想收賄,只要和當事人約定,先讓法官第一次判決有罪,但理由寫不充分,等最高院發回更審,很容易回到同一法官手上,平均每3次發回一定會遇到一次,屆時再改判無罪即可。

王正皓說,這樣不僅躲避嫌疑,因第一回合重判過被告,發回後改判無罪不會令人生疑,而被告獲得利益,也不會咬出法官收賄。不過,林德盛在曾姓被告案件中,不僅改判無罪的理由離譜,也出現異於其他正常法官的認知。

王正皓表示,一般法官手上若有輕、重罪合併審理的案子,若被告被羈押,羈押期可折抵刑期,通常法官會把案子全部結束後由檢方送被告去監獄執行。但林德盛「主動」送曾姓被告先去執行一年多刑期的輕罪,留下沒審理完的20年重罪部分慢慢審,被告短期刑服完後順勢將他釋放,被告隨即乘隙潛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ay-s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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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法官涉貪一覽表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4月 09, 2013 10:58 am

自由時報-社會新聞2013-4-9
分享:》近年法官涉貪一覽表

▲ 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及蔡光治

何智輝銅鑼弊案中收賄100至200萬元不等,二審判11年半至20年。

▲ 前高院法官房阿生

審理張炳龍案收賄200萬判無罪;二審判10年半。

▲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

審理詐欺案收賄30萬,行賄房阿生等人獲改判無罪,行賄罪二審判1年。

製表:記者張文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so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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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縱放毒販 前法官林德盛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4月 09, 2013 11:03 am

自由時報-頭版新聞2013-4-9

收賄縱放毒販 前法官林德盛起訴

藉人頭戶藏現金買不動產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在押),九十五年間涉嫌透過女友等人向被告收賄五十二萬元,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花蓮地檢署昨依職務上收賄罪將林德盛起訴。檢方發現,林利用小法院法官人數不多的「巧門」,讓案件發回後很容易回到同一法官手上,藉此向被告收賄,也會指導被告先服輕罪短刑期,服完後即獲釋。

檢方更查出,林德盛利用人頭藏放一千多萬來源不明現金、還在女友等人頭名下暗置兩筆土地,以及位於花蓮市中心精華地段、價逾三千萬的三棟房產,不法所得恐逾六千萬元。

不過檢方扼腕表示,九十八年立法施行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不能溯及既往,林的可疑現金與資產均在修法前取得,無法究辦。

與被告吳俊立私會遭撤職

林德盛除了收賄,九十八年審理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在議長任內所犯貪污案,九十九年一月被「政風狗仔隊」拍到他到吳俊立的別墅碰面,也被拍到與女友陳燕華多次出雙入對,及利用午休到陳女住處休息;公懲會九十九年將他撤職停止任用二年。

林德盛多次被檢舉收賄,但歷經花檢二任檢察官查無實證,直到主任檢察官王正皓去年九月到任重啟調查,發現曾姓被告案件異常,曾男雖於去年三月死亡,但王正皓從曾妻處突破。檢方調查,曾男因槍砲案,九十四年透過偵查小隊長王文俊的蘇姓友人,交付兩人三十二萬元。後來曾男又因販毒一審被判二十年,曾妻透過王員找上林的女友陳燕華牽線。

利用「巧門」讓重犯合法脫逃

起訴指出,曾妻九十五年一月約林德盛及王、陳在一家卡拉OK聚會,席間曾妻開出一百萬價碼「解決」官司,林同意,曾妻並多次送高價洋酒、名牌皮包、化妝品給陳女拉攏關係。林指點曾男對轉讓毒品判一年二月的輕罪放棄上訴,他先讓曾男服刑,並把販毒重案暫停,讓曾男服完輕刑先出獄。

九十六年五月林德盛父喪,曾妻再帶十萬「奠儀」給林,同年十二月底,合議庭法官還沒宣判前,林就把評議結果透露給曾妻,得知販毒無罪,收到判決書後即交王文俊六萬、陳燕華三十六萬。

林、陳到案後否認索賄,對十萬奠儀則稱當時不認識曾妻,喪禮收了許多人白包,若有問題願當庭繳回。但檢方清查三百多個白包,沒有登錄曾妻,並認定十萬元白包與常情不合。

檢方說,林每年繳交家人保險費就達二百五十萬,年薪不到二百萬怎可能負擔這筆金額,懷疑他靠收賄應付龐大開銷,但林不說明資金來源。

檢方共起訴四人,對林德盛、陳燕華求處重刑,王文俊與共犯蘇男自白犯行及繳交犯罪所得,請求法官免除其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day-t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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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吳俊立私會法官 檢調專案調查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03, 2013 9:24 am

貪汙案大翻盤 東縣前縣長吳俊立改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潘俊偉、陳俊智、羅紹平/連線報導】 2013.09.03 02:55 am

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在縣議長任內與其餘四十一名議員被控藉由補助款收取回扣案,花蓮高分院更三審昨天宣判出現大逆轉,吳俊立與另四名被告改判無罪,理由是有依補助目的使用,雖有瑕疪、但卻無具體證據,不能證明貪汙。

此案另有人因認罪協商獲得減刑,部分否認犯罪者,仍維持六年以上不等徒刑,當中有七人仍為現任縣議員,全案還可上訴。

吳俊立目前因賄選案在服刑;他得知判決結果,向友人表示:「被毀的政治生命,司法無法彌補」。吳因為此案,二○○五年十二月廿日宣誓就任縣長當天,即遭內政部下令停職。

對於昨天判決結果,檢方回應,目前還未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後,會研議是否提出上訴。

民國八十九年台東縣議會包括當時擔任議長的吳俊立在內,共有四十一位現任、卸任縣議員被控藉社團補助、小型工程款取回扣,遭台東地檢署以貪汙罪起訴,吳俊立等人從一審到更一審,皆判處七年六月以上重刑;民國九十九年更二審,吳俊立等卅九人維持七年六月以上刑期;當時檢察官和被告皆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花蓮高分院更三審法官認為,吳俊立等四人舉證雖有瑕疪,但沒有具體證據證明他們貪污,而且他們確實依補助目的使用這些補助款,所以改判無罪。

【2013/09/03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貪汙案大翻盤 東縣前縣長吳俊立改判無罪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13857 ... z2dmx3R6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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