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避糾紛→多說多聽多看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君、李淑慧】 2011.10.06 09:44 am
魔鬼藏在細節裡,銷售機構、消費者若事先「多說、多聽、多看」便可降低投資爭議。銀行公會金融法規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政修說,將當初處理連動債爭議案件歸納後可看出,產生爭議的情況五花八門。
舉例來說,不少銀行賣給70歲以上退休老人的連動債商品,投資期間長達一、二十年,「說難聽點,這老人能不能活得比商品(存續期間)長都是問題」,合計年限都已超過我國生命表的生命年限,明顯不合理。
還有,有些商品未設計發行機構中途買回機制,一旦遇到像美國雷曼兄弟突然倒閉,投資人穩賠無疑。此外,對於第一次投資連動債的投資人,有些銀行事先沒請投資人簽署風險告知等同意書,出了事自然產生爭議。
陳政修說,金融海嘯爆發前,還有金融機構更換連動債發行機構為雷曼兄弟,卻未通知委託人,在第一次贖回期間,投資人要求贖回,金融機構卻沒辦理,以致後來雷曼兄弟真的破產,投資人索賠無門。
此外,有些連動債投資人遇到的狀況是民眾投資的商品風險遠高於他可以承受程度,例如投資人向理專說「絕對不能買會吃掉本金的商品」,理專卻將客人的資產配置70%以上投入不保本連動債。如果金融機構嚴格要求理專多傾聽客戶需求,落實客戶要求,而消費者也主動詳閱商品條款,謀定而後動,便可降低爭議發生率。
至於保險商品爭議,最常見的是業務員招攬時,沒清楚說明保單保障範圍,保戶的認知跟保單承保範圍有落差,一旦發生理賠就會有紛爭。
【2011/10/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