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期原料做的 義美泡芙下架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曾增勳、楊德宜、賈寶楠/連線報導】 2013.05.22 04:36 am
義美泡芙原料過期 挨罰15萬元 / 陳靜宜 陳廷瑜
義美小泡芙多年來深受消費者喜愛,驚爆使用過期原料,義美昨向社會大眾致歉,並緊急回收過期原料所製造的產品。
記者陳瑞源/攝影
曾在兩年前「塑化劑風暴」全身而退,且因自設檢驗高標,幾已成食品業模範生的知名大廠義美食品公司,昨天驚爆使用過期原料生產泡芙系列產品。衛生署表示,除已要求相關問題食品下架回收、沒入銷毀外,並責成桃園縣衛生局追蹤調查,若發現其他產品也使用過期原料,不排除擴大稽查範圍。
生產線各關卡幾都知情
時間長達一年三個多月
桃園檢方日前赴義美龍潭廠搜索,確認自前年五月至去年八月,使用二○一○年就過期的大豆分離蛋白原料九千公斤,製造卅六萬箱泡芙,約五千一百八十四萬顆小泡芙,恐怕均已被消費者吃下肚。
檢方表示,龍潭廠管理中心副理羅士奎坦承下令使用過期原料,製作泡芙的投料單也註明原料過期,幾乎生產線各關卡都知情,時間長達一年三個多月。
使用過期原料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桃園縣衛生局昨從重裁處十五萬元;至於義美是否涉及刑事責任,檢調單位已全面介入偵查中。對此,義美公司昨由總經理高志明具名的聲明書,主動回收有疑慮產品,並對消費者致歉外,強調「絕對不允許、也不可能使用變質或過期原料」,本事件是「生產線作業主管對品質認知疏失所造成」。消費者家中若存有製造日期為一○一年七月及一○一年八月的泡芙產品,可拿到義美門市或其他通路退貨。
對義美聲明稱生產線主管認為進口的植物蛋白原料保存期限可以延長,衛生署官員痛批,「原料的有效期限,豈可由少數幾個人說延長就延長,這不是負責任廠商該做的事」。
「義美宣稱微量摻入過期的大豆分離蛋白,比率約百分之三,估算成本只省下十萬元,卻砸了老招牌,值得嗎?」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主秘、食品藥物管理科代理科長楊文志說,之前廠方堅稱清白,懷疑遭離職員工栽贓,只提供生產線製程等片面資料,「太不老實」。
「義美明知是過期原料,卻還用來製造食品,這是犯罪行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對於連日來許多問題產品都是原料出包,或少數業者只求利益、忽視民眾健康,該局計畫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將罰金提高到千萬元,並納入刑責。
【2013/05/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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