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淑玲投案 咬胡瓜涉詐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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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院修規則 轉任律師門檻趨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6月 07, 2012 5:24 pm

試院修規則 轉任律師門檻趨嚴
中央社/ 2012/06/07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7日電)配合法官法7月6日上路,考試院今天修正通過律師考試規則,法官及檢察官必須取得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文件,才能申請免試、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資格,阻斷不肖司法官轉任律師的後路

現行專技高考律師考試規則規定,曾任或現任法官或檢察官,隨時可以向考試院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證書。不過,這項規定讓部分司法官就算被監院彈劾、移送公懲會或被免職,還是可以馬上轉任律師,引發社會質疑。

去年立法院通過的法官法規定,實任法官、檢察官於自願退休或自願離職生效日前6個月起,具有司法院或法務部派令、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及服務機關出具的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文件,得向考選部申請全部科目免試,以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配合法官法7月6日將上路,考選部今天也通過修正專技高考律師考試規則,納入法官法條文內容,阻斷不肖司法官轉任律師的後路。

至於「服務紀錄良好證明」要具備哪些條件,考選部官員說,這部分正由司法院、法務部研訂,考選部將配合辦理。

根據考選部統計,民國99年有66人通過律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其中22人是法官、44人是檢察官,人數創10年新高;100年有52人通過律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其中法官33人、檢察官19人;101年截至5月,有25人通過免試,其中法官7人、檢察官18人。10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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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免試轉任律師 須紀錄良好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6月 08, 2012 5:57 pm

法官免試轉任律師 須紀錄良好
2012-06-08 00:42 工商時報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法官法7月6日將上路,考試院昨(7)日通過修正律師考試規則,未來申請免試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資格的法官及檢察官,必須依法官法規定,先取得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文件,以避免不肖法官及檢察官直接轉任律師。

 現行規定,曾任或現任法官或檢察官,無論服務紀錄如何,隨時都可以向考試院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證書,使律師成為被淘汰和不適任司法人員的最佳後路。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法官法,明訂法官、檢察官在自願退休或自願離職生效日前6個月起,具有司法院或法務部派令、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及服務機關出具的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文件,才得以向考選部申請全部科目免試,以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因應法官法今年7月6日起實施,且律師考試也在去年元旦起實施新制,考試院會昨天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對原有考試制度及申請減免應試科目的規定配合進行刪除或修正,未來法官及檢察官須服務紀錄良好,才能免試取得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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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酒駕緩起訴 檢命支付6萬元處分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6月 20, 2012 9:48 am

律師酒駕緩起訴 檢命支付6萬元處分金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2.06.20 02:58 am


政府大力查緝酒駕之際,鄒姓律師被控知法犯法,酒後駕車遭警方查獲,酒測值高達0.81毫克;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公共危險罪對鄒處分緩起訴。

檢方認為鄒姓律師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一年改過自新。檢方命鄒向公益團體支付6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6小時,代價不小。

據了解,鄒姓律師在某中型法律事務所任職,曾在北部一間法院民事庭擔任法官助理,專研智慧財產權案件、消費者保護案件等訴訟,外型斯文帥氣。

緩起訴書指出,鄒姓律師於今年6月1日深夜,在台北市敦南錢櫃KTV飲用啤酒後,仍自行駕車離去;車輛行經師大路時,被警方攔檢查獲,酒測值0.81,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檢方指出,鄒姓律師犯後坦承酒駕,態度良好,檢方審酌鄒並沒有前科,決定給予緩起訴處分,希望鄒謹記教訓。


【2012/06/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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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通姦保鑣 判4月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05, 2012 7:03 pm

女律師通姦保鑣 判4月刑
2012年09月05日 【綜合報導】自行開設事務所的女律師莊斐文,遭前夫李敏碩指控與保鑣兼司機余致良通姦,余男與莊女鬧翻後,寫信給他自曝姦情,李男提告後,家中女外傭也到庭證稱,曾目睹莊、李兩人嘿咻,台北地院昨判莊女四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十二萬元。莊女昨說:「還沒看到判決書,暫不回應。」法院審理後期余男未到案,法院將通緝他。
李男(四十三歲)指控,他與莊女(四十六歲)二○○二年結婚,前年八月分居,去年九月離婚,離婚後才知莊女從二○一○年十一月起,與自己的保鑣兼司機余致良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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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作證嘿咻
余男曾坦承與莊女上床,後來翻供否認,最後無故不到庭,莊女家中外傭也作證看過莊女、余男嘿咻。但莊女否認通姦,還反控外傭偷竊、余男向她借錢遭拒,兩人才誣陷她。
法官認為,李男指控兩人外遇一年,但外傭作證只說看到兩人上床一次,若有心誣陷應說不只一次,認定外傭證詞可信,判莊女有罪。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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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柔安買車遭A錢 車商判八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6, 2012 12:13 pm

社會傳真機-丁柔安買車遭A錢 車商判八月

2012-09-26 01:43 中國時報 【(張嘉文)】

藝人丁柔安去年四月花三百六十多萬元,由澤方國際公司從美買進賓士的G55車款,卻遲未能拿到原廠證明,無法申請牌照上路;丁直到接獲美國來電,才知澤方未付美金六萬元尾款。士林地院昨依業務侵占判澤方董事郭涵文徒刑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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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律師騙財 被害人出庭才發現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28, 2012 10:15 am

都會掃描-謊稱律師騙財 被害人出庭才發現

2012-09-28 01:14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台中:電影《神鬼交鋒》的真實版?沒有律師身分的陳姓男子,向被害人宣稱可代為處理訴訟事件,前後收費十四萬元,被害人一直稱他為律師,陳男卻以低價另委託律師出庭打官司,被害人直到親自出庭時才發現,檢方依詐欺取財罪將陳男起訴,求刑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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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律師開業 訴狀法官看不懂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0月 07, 2012 11:04 am

冒牌律師開業 訴狀法官看不懂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西屯報導】 2012.10.07 03:24 am

地政士蔡陵坡涉嫌假冒律師行騙,向委託人詐取訴訟費,還掛名公司行號法律顧問收錢,民眾拿著他寫的訴狀打官司,卻被法官吐槽「看不懂」,警方4日逮捕他,懷疑數十人上當。

台中市刑大調查,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男子蔡陵坡(58歲,有詐欺前科),考不上律師證照,僅具地政士資格,民國91年起涉嫌稱自己是律師,在西屯區大有街成立「立得法律事務所」,懸掛招牌執業。

專門辦理民事訴訟案件,去年經營水電公司的蔡男,發生工程款項糾紛,蔡嫌受託收取5萬元訴訟費,官司卻遲沒進度,被害人要拿回文書資料,他斷絕聯絡避不見面。

警方指出,他吹噓訴狀功力了得,委託人持訴狀到法院,被法官吐槽「看不懂」,氣得傳手機簡訊向他反映,但蔡嫌未在法院表明是律師,疑似在拿回法院書類後才加工,剪貼上律師姓名取信被害人。

他涉嫌偽製律師印章,受聘彰化某營造公司的法律顧問,每2年收費4萬元,有被害人察覺有異,查詢法務部網站及律師公會名單,才發現根本是「冒牌律師」,氣得報警處理。

【2012/10/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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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討資料 假律師躲半年…露餡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0月 07, 2012 11:58 am

自由時報-中部新聞2012-10-7

委託人討資料 假律師躲半年…露餡

沒有律師證照的蔡嫌在租屋處大剌剌懸掛法律事務所招牌。(記者許國楨攝)

市刑大科偵組到蔡嫌租屋處搜索,起出偽製律師印章、法律諮詢費用小看板、存摺、委託訴訟相關卷宗及律師顧問證書等證物。(記者許國楨翻攝)
專打不需蒞庭民事訴訟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電影「神鬼交鋒」現代版?

大學法律系畢業男子蔡陵坡未考取律師,竟在租屋處大剌剌懸掛法律事務所招牌,自稱律師招攬業務,專替民眾打無需蒞庭的民事訴訟官司及擔任公司行號的法律顧問,有被害人委託打官司一直沒下文打算換律師,向蔡某索討相關資料未果,一查才驚覺委託到山寨律師提告,警方前天逮捕蔡某,訊後依違反律師法、詐欺罪嫌移送。

警方調查,58歲蔡嫌自某知名大學法律系畢業,只考取地政士證照,一直未考取律師,因與房仲業務密切往來,發現房屋、土地買賣糾紛頗多,為賺取訴訟費用,竟自稱律師並在租屋處懸掛「立得法律事務所」招牌,門柱張掛「蔡陵坡律師」小招牌引誘民眾上當。

蔡嫌為避免蒞庭時身分曝光,專門承接無需出庭的民事官司,以代理人身分替委託人書寫訴狀,在收到檢、院文書時再於自己名字後方加上「律師」取信委託人,藉此向對方收取5萬元訴訟費用;另蔡嫌為擴大業務,也偽刻律師印章及法律顧問證書,供公司行號懸掛在公司明顯處,收取每兩年四萬元顧問費。

委託人上網查才知被騙

日前一名蔡姓水電包商與人有一百多萬元的工程款糾紛,因委託蔡嫌打民事官司無下文打算另聘律師,向蔡嫌索取先前打官司的相關資料,蔡嫌擔心遭識破,藉故推託避不見面半年,蔡某上網查詢後才驚覺委託到山寨律師,憤而到地檢署申告。

檢方前天指揮市刑大科偵組前往蔡嫌租屋處搜索,起出偽製律師印章、法律諮詢費用小看板、存摺、委託訴訟相關卷宗及律師顧問證書等證物,但蔡嫌辯稱,擔任法律顧問及訴訟代理人都是義務幫忙並未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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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律師資格 詐騙收訴訟費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0月 30, 2012 9:30 am

她沒律師資格 詐騙收訴訟費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2012.10.30 04:41 am

大學法律系畢業、未取得律師資格的陳美均從2006年起,招攬19件訴訟、寫訴狀收費,所寫訴狀有的與當事人的原意風馬牛不相及,或未依規定繳納裁判費,以致官司敗訴,苗栗檢方昨天將她依違反律師法罪嫌起訴。

苗栗院檢指出,一些司法黃牛或司法詐欺案,都是利用當事人不熟悉法律,從中牟利,有時收了錢不辦事,甚至搞砸官司,影響當事人權益,提醒當事人認明法律事務所的招牌,驗證律師證照,如果還有疑慮,也可向苗栗縣律師公會洽詢,電話(037)322020。

如果當事人沒錢打官司,資力、訴訟等符合一定條件,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電洽(037)368001。

苗栗地院去年底審理一件民事案件,發現陳美均涉嫌收費4000元,幫忙當事人寫訴狀,法官開庭時,發現訴狀與當事人原意完全不同,進一步查出陳美鈞(女、51歲)沒有律師資格。

法院指出,刑事案件辯護人,必須具有律師資格,民事案件的訴訟代理人,不是具有律師資格,就是要經審判長同意,陳美鈞多次佯稱是當事人的親屬,卻行收費訴訟之實,甚至偵查期間,官司還上訴到高等法院,陳美鈞還擔任訴訟代理人。

法院向地檢署告發卅多件,檢察官清查,發現陳美鈞涉案19件,檢察官說,陳美鈞是大學法律系畢業,曾擔任過律師事務所助理,沒有律師資格,不能幫人打官司,涉嫌違反律師法。

檢察官斟酌陳美均從2006年起,長期對外招攬不特定人,逞其口舌筆墨之能,取信於委託人,以致委託人沒有得到合格律師協助,嚴重違背執業倫理,紊亂司法制度及影響當事人權益,請法官從重量刑。

【2012/10/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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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師招攬訴訟 暗槓裁判費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0月 30, 2012 11:34 am

假律師招攬訴訟 暗槓裁判費
2012-10-30 01:14 中國時報 【江詩筑/苗栗報導】
 二十多年前曾任法務助理的女子陳美均,明知未取得律師資格仍意圖營利,自九十五至一百年間廣為對外招攬訴訟、撰寫書狀、代為出庭等,不法獲利逾四十萬,受害超過卅人,她曾收取裁判費,卻未上繳法院致當事人權益受損,檢方偵查終結,廿九日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檢方調查,陳女從九十五年起,對外招攬不特定人,誘使委託人讓她代為處理民、刑事訴訟,包括土地糾紛、車禍調解等,甚且為擔任訴訟代理人,向法官謊稱與當事人為親屬。

 檢方發現,陳美均也曾要求委託人對外表示是義務幫忙,但仍收取撰狀費、出庭費等一萬多元,前年處理一樁土地鑑界案件,向委託人收二萬多的費用外,額外再收裁判費後又未繳交法院,也沒歸還,使得委託人上訴遭駁回,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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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法律還違法代寫訴狀 判7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1月 21, 2013 2:37 pm

自由時報- 社會新聞2013-1-21

推廣法律還違法代寫訴狀 判7月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50歲男子黃永太為「中華民國生活法律推廣協會」秘書長,未取得律師資格,竟利用民眾有法律問題上門求助,以繳納入會費為藉口收取費用,幫會員代撰訴狀,台中地院依違反律師法判7月徒刑。

黃坦承收錢但不認為行為有錯,法官認為被告意圖營利辦理訴訟案件,以破壞我國司法制度,影響當事人權益,惡性非輕,不宜輕易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98年間林姓男子因兒子涉及重利案,到北屯區后庄北路的「中華民國生活法律推廣協會」尋求協助,由黃永太接洽;後來談到要寫訴狀,黃永太表示需繳交會費、成為會員才能代寫訴狀,林某前後兩次共交付5千元給黃某,委託黃辦理刑事訴訟案。

黃在98年7月起,以林某名義撰寫「刑事請求傳訊狀」,又撰寫「刑事上訴狀」、「上訴理由狀」、「刑事聲明狀」等代撰訴訟文件。

99年10月,又有一名林姓男子,因公司票據等債務糾紛上門尋求協助,黃永太同樣以入會費藉口,才能代寫訴狀;林某當晚即交付1萬7千元給黃永太,由黃某辦理上訴民事訴訟及假扣押事件、撰寫「民事更正聲請狀」,聲請狀中把自己列為「送達代收人」,執行律師事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y-so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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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陵坡違反律師法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月 23, 2013 6:54 pm

蔡陵坡違反律師法起訴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2013.01.23 05:45 pm

台中市民蔡陵坡未具律師資格,涉嫌以訴訟代理人身分向4名當事人共收取33萬5000元,辦理返還擔保金、確認通行權存在、給付服務費、恐嚇等案,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罪將蔡陵坡起訴。

【2013/01/23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蔡陵坡違反律師法起訴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 ... z2InLVsX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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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夜落網 演員洪曉玲灑淚入獄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2月 15, 2013 5:36 pm

小年夜落網 演員洪曉玲灑淚入獄

【聯合報╱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 2013.02.09 01:58 am

演員洪曉玲。
本報資料照片
演員洪曉玲涉及毒品、詐欺案,二審被判刑十一年確定;士林地檢署因為傳拘無著、發布通緝,洪女逃亡一年半,在小年夜落網,昨晚發監前在地檢署和兒女相擁互泣。
據調查,洪曉玲(四十三歲)被控仲介販毒,並假扮司法黃牛向毒販謊稱可解決官司藉機詐財。士林地檢署認為,洪女身為演藝人員不知潔身自愛,毫無悔意,依毒品等罪起訴求刑廿五年;一審判刑十四年半,二審改判十一年。

前年五月,洪女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確定必須入獄服刑;但士林檢方多次傳訊、拘提,洪女都不到案執行,被發布通緝。昨天下午三點多,洪女被桃園警方查獲,當場眼眶泛紅,沒料到竟在小年夜被捕。

晚間七點多,洪曉玲被押解到士林地檢署歸案,檢方訊問約十分鐘,確認她的身分無誤後,即命令發監執行。洪女不捨與孩子分開,也說四個孩子得請她的母親幫忙照顧,請求檢察官「發監前讓我看看孩子」,檢察官同意。

「媽媽,妳不要走!」洪曉玲的四名兒女在檢察官開庭時,都在法警室外守候苦等母親。洪曉玲應訊後由法警戒護走到法警室,她強忍淚水,緊抱孩子,忍不住還是哭出來;負責押解的法警看了也鼻酸,將她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

洪曉玲曾演出大愛、民視等電視台戲劇,近年卻因捲入販毒案,吞安眠藥輕生獲救,數度登上社會版面。

【2013/02/09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小年夜落網 演員洪曉玲灑淚入獄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69454 ... z2KxVROI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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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田淑玲投案 咬胡瓜涉詐賭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5月 20, 2013 5:08 pm

吞當事人執行費 律師事務所員工起訴
2013年05月20日16:27 台中一間法律事務所專案部門張姓前主任(32歲),負責接案遞狀工作,6年前代客戶向法院聲請債務人假扣押,竟將擔保金和強制執行費共計76萬元支票侵佔並花用殆盡,等到客戶催急了,張女為隱瞞上情又偽造「還款明細表」,誆稱債務人願意償債。

張女另於3年前幫張姓夫妻處理法院拍賣的15筆土地,侵佔6萬元執行費,又誆稱還要土地測量費、裁判費等10萬元,及另案明知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仍向張姓夫妻索取1萬元執行費。因當事人起疑提告,張女見東窗事發,只好坦承,台中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張女。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20/180891/吞當事人執行費 律師事務所員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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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田淑玲投案 咬胡瓜涉詐賭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7月 22, 2013 1:48 pm

收400萬欲收買法官 司法黃牛遭判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即時報導】 2013.07.22 12:15 pm

謊稱自己擁有黨政軍豐沛人脈的蕭姓男子,利用參選新竹縣芎林鄉長落敗的劉姓選候人,打官司對當選人提出當選無效訴訟的機會,誆騙劉男說自己與高等法院庭長退休的李姓律師熟識,可以買通法官,然後向劉收取400萬元的活動費;由於劉的官司一路輸到底,最後連再審都輸掉,這才發現自己被騙。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蕭男就司法黃牛,嚴重敗壞司法風紀,依詐欺罪重判他4年徒刑定讞。

【2013/07/2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收400萬欲收買法官 司法黃牛遭判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 ... z2ZkbHB2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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