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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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7月 23, 2013 4:19 pm

自由時報-社會新聞2013-7-23
博士槓博士 刻薄不算誹謗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去年開會時,台灣大學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退休的蘇姓教授和台大生物科技研究所曾姓教授,不認同台灣植物病害權威傅姓博士提出的防治策略,蘇嗆傅「黑白騙」,曾也嗆傅「書還是多看一點」等,雙雙吃上誹謗罪官司。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會議主題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兩人用詞雖然尖酸刻薄,仍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昨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蘇教授和曾教授去年5月30日和傅博士共同參加一場林務局召開的「研商修訂樹木褐根病防治SOP事宜」會議,傅博士在開會時提出「邁隆藥劑燻蒸方法」,另簡報防治策略。

不料,曾教授在過程中卻嗆他「那是你在騙」、「不要自命為專家」及「書還是多看一點」。蘇教授則質疑「這樣在黑白騙」、「你台大的畢業生我替你SHAMED」,傅博士認為名譽受辱,怒告兩人涉嫌誹謗。

曾、蘇姓兩教授向檢察官表示,他們不贊同傅博士提出的防治策略,基於公益才會提出質疑,絕對沒有誹謗對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y-so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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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7月 26, 2013 5:40 pm

副市長罵議員縮頭烏龜挨告 逾告訴期不起訴
2013年07月26日16:44 【賴又嘉/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去年公開質疑台北市長郝龍斌妻子和前北市副市長李永萍疑收受廠商送的鑽戒,遭郝妻、李永萍控告妨害名譽,不料,去年12月4日北檢開庭時,李永萍得知童未現身,透過媒體痛罵童是「縮頭烏龜」、「因心虛不敢出庭」,結果遭童反告妨害名譽。

北檢認定,童仲彥直到今年6月6日才提告,已超過法定6個月告訴期,今將李永萍不起訴。至於李告童仲彥誹謗案,目前仍由北檢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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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7月 26, 2013 5:44 pm

童仲彥質疑收鑽 李永萍提告

http://www.cdnews.com.tw 2012-11-15 22:22:52
王鵬捷/整理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15日質疑台北市長郝龍斌妻子和前副市長李永萍疑收廠商送的鑽戒,李永萍委託律師提告,郝龍斌將訴諸法律。

 中央社15日報導,童仲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質疑郝龍斌妻子和李永萍疑似收受工信工程公司總裁潘俊榮贈送的鑽戒。李永萍晚間委託律師余文恭前往台北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按鈴申告童仲彥涉嫌誹謗罪嫌,未來並將提起民事訴訟。

 律師代表李永萍發表澄清稿,表示李永萍對此感到非常氣憤。李永萍在新生高架橋招標期間,從未經辦任何新生高架橋業務,也從未擁有或收受任何鑽戒。

 此外,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發表新聞稿,表示郝龍斌除了在第一時間答詢表示「絕無此事」外,也希望童仲彥公開放棄言論免責權,郝龍斌將採取後續法律動作。

 郝龍斌表示,議員濫用議員身分,躲在言論免責權的保護傘下,進行毫無事實、不負責任的人身攻擊,他對此表示嚴重抗議。

【中央網路報】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 ... =1021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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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8月 02, 2013 7:21 pm

自由電子報 > 即時新聞總覽 > 社會 2013年8月2日‧星期五 即時新聞政治社會
誹謗女副教授為升等陪睡 教授判拘役確定 【16:28】
[更多即時]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姓教授上網涉嫌指控女副教授為了發表多篇論文,跟他上床睡覺外,後來又為升等,跟別人睡覺,女副教授否認並提出告訴,高雄地院依公然侮辱和恐嚇罪,判處張拘役70天確定。

 判決書指出,張姓教授曾擔任被害人論文博士指導教授,後來因感情和財務糾紛翻臉。前年8月28、29日2天,在學校實驗用上網,涉嫌指被害人借100萬元未還外,並為了能夠多發表論文,一直都陪他睡覺。

 又說,被害人後來升等被拒絕後,認為他一點用都沒有,又跟他校的「傢伙」睡覺。張姓教授甚至揚言,要報復到底,另涉嫌恐嚇罪。

 被告應訊指出,2人大部分共同發表的論文,對方均沒有貢獻,上網內容也可受公評,並說,電腦遭人盜用,電子郵件不是他散發的,否認犯行。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 ... Slots=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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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8月 05, 2013 2:02 pm

罵人無罪 法官:針對具體事實的意見評論

2013年08月05日13:51
【孫英哲/彰化報導】彰化縣鹿港鎮1名工廠王姓清潔婦,因不滿工廠小開質疑她打掃不確實,並任意移動她的機車,氣得痛罵小開﹁教育失敗、欠人管教、沒出過社會、瘋子、你家死人、眼睛長在頭上﹂等語,遭該名工廠小開控告涉及公然侮辱罪。全案彰化地院今天審結,法官認為被告王婦的言詞多屬對具體事實有所指摘,非抽象謾罵,部分言詞亦屬洩憤情緒性用語,難認有公然侮辱罪的犯意,判決王婦無罪。

法官強調,在針對具體事實下,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足令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也不在公然侮辱罪的處罰範圍。
此外,憲法第11條明文保障言論自由為人民基本權利,在民主多元社會中,各種價值判斷皆應容許,對於可受公評的事項,縱然以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的語言及文字予以批評,也應受到憲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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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8月 06, 2013 9:15 am

堂侄小開刁難?清潔婦飆罵無罪

【聯合報╱記者何烱榮/員林報導】 2013.08.06 02:58 am

王姓婦人在親戚的工廠當清潔工,認為晚她一輩的堂侄小開故意刁難她,還揚言要扣她工資,3度飆罵小開挨告,法官認為是雙方針鋒相對下,一時洩憤情緒言語,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昨天判決王婦無罪。

昨天下午,王姓小開得知法官的判決,批評是「助紂為虐」,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上訴。

彰化縣鹿港鎮48歲王姓婦人在堂弟的工廠當清潔工,去年7月14日下午,她在工廠打掃時,手機響起,她邊掃邊講手機,堂弟的兒子看到,上前質疑她沒認真打掃,讓王婦很不高興,認為晚她一輩的堂侄故意找她麻煩,雙方起口角,她飆罵堂侄「教育失敗、欠人管教、沒出過社會、目中無人、眼睛長在頭頂上、看高不看低」。

2天後,王婦發現小開把她的機車移到別處,兩人發生口角;她質疑,以前她每天都停在同一地點,為何今天不行?小開回說「以前對妳優待,妳說我目中無人,又教育失敗,所以不再讓妳停…」王婦火大又飆罵,小開嗆聲「妳罵我,我就罰妳1萬5千…」

同月19日上午,兩人又起口角,王婦第三度飆罵,小開動了氣,扣下她的出勤卡。事後,王婦曾向工廠老闆娘,即堂弟媳訴苦抱怨,老闆娘勸和,但小開堅持提告,並拿出偷偷錄音的帶子作證;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王婦的言語已構成公然侮辱,提起公訴。

【2013/08/0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堂侄小開刁難?清潔婦飆罵無罪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07693 ... z2b9Bx0Q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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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8月 06, 2013 9:17 am

看問題/言論自由或侮辱 「心證」判案

【聯合報╱本報記者何烱榮】 2013.08.06 02:58 am

言論自由保障範圍的界線,在哪裡?因存在心證的游移間,常見不同的法官作出不同判決。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陳德池最近審理飆罵對方是龜仔子、賭婆、靠妳娘飼的3件公然侮辱案,都判不下去,宣布審理並聲請釋憲,希望大法官會議作成除罪化,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

近幾年,有多件引起社會和司法界議論的公然侮辱案件,像莊姓男子在板橋地檢署當庭飆罵檢察官是畜生」,前台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罵檢察官是走狗」,去年彰化市張姓女子在社區住戶大會上指著他人飆罵五字經…,都獲判無罪。

但去年12月,有名劉姓男子在網路上,拐彎罵人享齊人之福,被法院判刑5個月;上個月,高雄市傅姓男子與鄰居為狗事,上門理論時,鄰居閉門不出,他飆罵鄰居是不是烏龜?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罰金3000元定讞。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精神,是約束大家講話時,要小心用字遣詞,但什麼樣的言語構成侮辱,沒有標準,依法官的心證而定。

近年,司法界很多人認為刑法的公然侮辱罪,是國家利用司法在進行淨化語言,也有失法律公平性,主張仿照德國等先進國家除罪化;如果當事人認為名譽受損,可循民事請求賠償,不應科以刑責。

【2013/08/0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看問題/言論自由或侮辱 「心證」判案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E7%9C ... z2b9CfM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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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8月 06, 2013 9:44 am

婦罵少東「你家死人」無罪
上班打手機 被揪回罵 法官稱陳述意見
2013年08月06日 獲知法官判對方無罪,提告的王男昨說:「罵人無罪,以後大家都能隨便罵了!」鄧惠珍攝【孫英哲、鄧惠珍╱彰化報導】彰化一名王姓清潔婦不滿工廠老闆兒子質疑她工作不力,氣罵對方「教育失敗、欠人管教、瘋子、你家死人」等語,被告公然侮辱,法官認為,王女言詞屬與具體事實有關聯的可受公評事項,不在公然侮辱罪處罰範圍,也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且部分言詞屬情緒用語,難認有犯罪故意,判王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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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知法官無罪判決後,原告王男昨氣憤說:「法官這樣判,根本是助紂為虐,我要上訴!」按照這樣的判決,以後誰都能隨便罵人了?被告王女跟工廠老闆是遠房親戚,王女已離職,改在家接手工,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其回應;而彰檢不排除收到判決文後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王玉美(四十八歲),原在鹿港鎮的一家五金零件包裝工廠做清潔工,原告王得安是工廠老闆兒子,約三十歲,兩人去年七月十四日、十六日及十八日三天,為了王女邊打掃邊講手機、工作態度不佳及亂停機車等事,三度起口角。

2人為遠房親戚
第一次王女打手機被糾正,王女罵王男「教育失敗、欠人管教、沒出過社會、目中無人、眼睛長在頭頂上、看高不看低」等語;隔兩天,王女亂停機車被王男糾正,王女再罵「瘋子、你家死人、我給你亂的你死全家」等語,這次被王男錄音;第三次,再因王女停放機車的事,王女又罵王男「教育失敗、目中無人、沒出過社會、眼睛長在頭上、神經病」,罵完王女就沒去上班,王男氣憤難平提告並經檢方起訴。
法院開庭時,王女承認的確有講過起訴書所載的一些話,但她是王男長輩,王男卻對她目無尊長,還扣留其出勤卡,讓她上班無法打卡,又任意移動她的機車,才會這麼生氣;王男指出,他是以工廠管理者身分指正王女,王女雖是遠房姑姑,但一般公司員工被老闆罵,應該不是這種反應吧!

「洩憤情緒用語」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第一次及第三次的言詞,屬於針對與具體事實有關聯的意見陳述,非抽象謾罵;第二次的言詞則屬洩憤情緒性用語,難認有公然侮辱罪的犯意,判決王女無罪。

罵人判無罪案例
2013/07 台中唐姓婦人在社區會議,指管委會副主委「他媽的」挨告,法院審理認為,「他媽的」是口頭禪,判無罪
2012/06 高雄陳姓婦人與丈夫打離婚官司,不滿公公說她「是在哭爸還是哭子?」提告。法院認為公公是表達不屑媳婦哭泣,非貶抑人格,判無罪確定
2011/12 北市張男陪妻回娘家,當眾以「性奴隸」辱罵妻子,高院認為,娘家屬私宅,不符「公然」構成要件,判張男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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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8月 06, 2013 10:49 am

罵兄「賣公田到越南養細姨」 老翁誹謗罪起訴
2013年08月06日09:17 【潘岳/宜蘭報導】宜蘭1名69歲林姓老翁,因分家產與其二哥交惡,1年多前,林翁在大哥告別式會場上,當著眾親友面持麥克風公開辱罵二哥:「賣公田到越南養細姨」、「賣土地娶大某」、「霸佔祖產」,其二哥不甘受辱提告。

林翁否認罵其二哥,辯稱:「我是在念祭文,且只有講遺產清冊」,因有親友作證林翁確實罵人,宜蘭地檢署認定林翁犯行,今天將他依誹謗罪嫌起訴。【更多精彩內容,請看《蘋果跑跳碰》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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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8月 07, 2013 10:48 am

留言罵軍官「狗屎」 網友挨告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徐尉庭/台北報導】 2013.08.07 02:29 am

網路發言,小心挨告!呂姓男子閱覽「國防部民間發言人」臉書,看到廖姓網友回應黃姓軍官的留言批評「講不贏就比官階」、「出了社會你什麼都不是」,也順勢發言「又是一隻現役的狗屎軍官啊?」軍官覺得受辱,控告對方涉嫌妨害名譽。

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呂姓男子是在觀看留言後表達自己的評論,而且除這一篇文章後,就沒再發言,難以認定有侮辱告訴人的犯意,處分不起訴。

有網友幾年前在臉書成立「國防部民間發言人」群組,挑戰國防部黑暗面,群組中有成員加入聲援洪仲丘案活動。去年五月間,黃姓軍官和廖姓網友疑因意見不和而槓上,兩人大打筆戰。

廖姓網友批評黃「躲在軍中危害國軍,領終身俸的米蟲,出社會看看你自己的斤兩」;黃姓軍官則回嗆「你最好有本事重回軍中這樣跟我說話」,還呼對方是「繳不起稅的豬頭」。

兩人火氣都不小,廖聽到對方說自己是「繳不起稅的豬頭」,氣罵「我繳稅是希望國家更好,不是來養你這種附骨之蛆」。呂姓男子觀看雙方留言後,緊跟著在廖姓網友後方發言「又是一隻現役的狗屎軍官?不學無術,浪費納稅人的錢,枉費國家栽培的畜生」。未料這一段留言讓他成了被告。

呂姓男子應訊時坦承貼文,但他說「根本不知道大家討論的是誰?」而且他的留言沒有指名道姓,而且還是「疑問句」,不是在罵黃姓軍官。

檢察官認為,黃姓軍官控告呂妨害名譽,但名譽有無毀損不是依被害人主觀感情決定,呂的網路留言雖然粗鄙、輕蔑,仍不構成公然侮辱。

【2013/08/0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留言罵軍官「狗屎」 網友挨告不起訴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07950 ... z2bFPQI2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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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8月 20, 2013 10:38 am

播「職災蟑螂」挨告 美女主播不起訴

2013年08月20日

李亞蒨播報「職災蟑螂」新聞,竟挨告。資料照片
【賴又嘉╱台北報導】中天新聞前年以「職災蟑螂」為題,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蘇姓男子,受僱上工沒幾天就稱上班途中騎車被撞,並以遭受「職業傷害」為由,向僱主索賠薪資及醫藥費,事後蘇男怒告當天播報新聞的美女主播李亞蒨妨害名譽,但北檢認定報導已盡查證義務,且內容屬可受公評之事,昨將李亞蒨不起訴。
--------------------------------------------------------------------------------
已平衡雙方說法

檢方指出,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中天新聞台晚間新聞以「僱主告職災蟑螂」為標題,報導蘇男上班總是藉故沒帶身分證,讓僱主無法在他上班首日辦理投保勞健保,且上班沒幾天就受傷,再回頭檢舉僱主,並向僱主索賠,且蘇男一年內換了三間公司,因而遭僱主懷疑是「職災蟑螂」,一狀告上法院。
蘇男不滿中天報導指他為「職災蟑螂」,且沒將他的畫面打馬賽克,怒對當天播報該則新聞的美女主播李亞蒨提告。
檢方勘驗播出畫面,發現該新聞有僱主及蘇男雙方說法,已平衡報導,且報導為可受公評之事,且主播並未經手個別新聞製播等流程,因此認定李亞蒨不構成妨害名譽。蘇男昨聯繫不上;中天發言人黃俊仁則回應:「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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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8月 22, 2013 3:15 pm

地方掃描-罵人「毋成仔」 男判罰5000元

2013-08-22 01:29 中國時報 【(陳界良)】

台中:擔任社區管理委員的游男,因理念不合,與社區總幹事起爭執,在社區門口對總幹事口出台語「毋成仔」,經對方提告,台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游男罰金5000元,上訴後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 ... 00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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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8月 22, 2013 7:36 pm

報導名檢有桃花 《壹週刊》記者判刑定讞

2013年08月22日19:12 【劉昌松/台北報導】《壹週刊》第572期報導「美女事務官簡訊嗆洪妻,名檢洪威華爆新桃花」,內容寫週刊接獲爆料,檢察官洪威華遭匿名檢舉,與女事務官傳出曖昧,因此影響考績並被調動,高院認為,週刊未盡查證義務,就根據檢舉函內容報導,妨害洪的名譽,依誹謗罪判撰文的吳姓等3名記者,各5個月到3個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定讞。

雖然週刊記者在開庭時,曾舉出向6名相關人士查證,但拒絕提供消息來源身份,高院根據週刊所說的6人消息內容調查,發現內容多是洪與女事務官有較多互動等,並不足以使人相信洪與女事務官有曖昧,而《壹週刊》是知名媒體,銷售量高,更應盡到查證義務,以免被報導的人名譽受損等理由,判記者等人有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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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洪威華(圖)不滿《壹週刊》報導,提告獲勝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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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六 8月 24, 2013 9:48 am

藏尾詩諷對手 廣告算公然侮辱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3.08.24 03:26 am

中儒林補習班執行班主任侯家元,明知對手張鎮霖的舊名為張進峰,兩年前在招生廣告文宣上寫著「隆重開張、再創精進、追求高峰、生生不滅」,恰為「張進峰滅」,張提起告訴,法官查出侯寫的是「藏尾詩」,確隱含張進峰將從補教界消失的嘲弄意味,昨依公然侮辱罪將侯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侯家元(35歲)否認公然侮辱,表示為讓學生家長了解他過去10年在台中儒林補習班帶醫科班經驗,才製作廣告,意在闡述帶醫科班的過程及對自己的期許。

侯還說,張鎮麟已改名多年,如有誹謗之意,應書寫現在的名字,且「生生不滅」與「生生不息」是同義複詞,要侮辱對方會將字圈起來、或換成不同顏色,該招生廣告沒有特定意思,他不服法官判決,將提起上訴。

法官查出所謂「藏尾詩」,是指將某些需表達的內容,依次在詩句最後一個字,大多用於對愛情含蓄表白,或對某人、教育、政治方面暗諷;而「滅」字有熄掉、除盡、消失、淹沒、絕盡等涵義,多屬負面語詞。

法官認為侯家元利用藏尾詩格式,寫著恰為「張進峰滅」,隱含張進峰將從補教界消失、絕盡,公然侮辱犯行足以認定。

【2013/08/2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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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8月 26, 2013 2:08 pm

冒領存款? 台東農會厲斥撤po文

【聯合報╱記者潘俊偉/台東報導】 2013.08.26 03:21 am

最近有化名小美的網友在臉書上PO文,指控台東地區農會有員工冒領農民存款,台東地區農會查證後,確認員工無此情形,也向警方備案;小美得知事態嚴重,已將文章撤除。

警方表示,民眾若在網路發表文章,如經查證為不實言論,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等,呼籲民眾在網路上發言,要小心謹慎。

日前女網友小美在臉書上PO文表示,有位老農民到台東地區農會以存摺領錢,行員卻告訴他存摺內沒那麼多錢,老農民懷疑行員盜領帳戶內存款,小美的文章也引發網友議論。

台東地區農會總幹事李建通表示,在臉書上看到這則留言後,立即啟動內部調查,並與小美聯繫,查證後確認小美文章不是事實,即嚴峻要求小美將文章撤除,也向警方備案。

【2013/08/2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冒領存款? 台東農會厲斥撤po文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12029 ... z2d3JJux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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