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版主: 台灣之聲

辱妻「討客兄」 莽夫吃官司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14, 2011 6:18 pm

辱妻「討客兄」 莽夫吃官司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2011.09.14 06:00 pm


桃園縣周姓男子(44歲)和妻子感情失和,妻子訴請離婚,法院開庭時,他公然在庭外嗆妻「你都把錢拿去討客兄了吧」、「你討了幾個客兄」等,結果挨告,檢察官認為「討客兄」是指女性不守婦道,有侮辱的意思,今天依妨害名譽罪將他起訴。


【2011/09/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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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總理老貝罵德國總理梅克爾「肥婆」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16, 2011 5:41 pm

義總理老貝罵德國總理梅克爾「肥婆」
2011-09-16 【中廣新聞/夏明珠】
義大利總理(貝魯斯柯尼)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這不是秘密,義大利警方最近在調查一樁勒索案的時候,發現貝魯斯柯尼在與一名媒體編輯談話中間,用極其嫌棄的語調,侮辱德國總理梅克爾,說她是肥婆。這則新聞在德國引發公憤。

義大利警方在調查貝魯斯柯尼性愛派對牽扯出的勒索案時,監聽到貝魯斯柯尼用(肥得難以置信)來形容梅克爾。

德國民眾很憤怒,義大利人也議論紛紛。在義大利財政拉警報、恐怕需要紓困時,德國在歐盟的影響力又舉足輕重的狀況下,這件事情是否會有政治效應,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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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兩千元罵人 代價一萬一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9月 19, 2011 4:38 pm

為兩千元罵人 代價一萬一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9.19 02:36 am


公務員退休的73歲張姓婦人,3年前參加美食比賽得獎金2千元。友人陳姓婦人自認有功,屢次向她要獎金。張婦覺得莫名其妙,罵陳「骯髒鬼」、「絕子絕孫」,除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6千元確定,民事部分也判賠5千元定讞。

張姓婦人住台北市大安區,退休後常在世貿中心及東區百貨公司出入,結識常參加各種活動賺獎品的陳姓婦人。

3年前,張婦參加在世貿中心舉辦的美食比賽,贏得2千元獎金,陳婦自認有功,要求分獎金。張婦拒絕後,2人交惡,每次一碰面,陳婦就向張婦索取獎金,張婦則口出惡言。

前年底,2人在某百貨公司前相遇,陳婦再提獎金分配一事,張婦氣得罵「骯髒鬼」、「絕子絕孫」,被陳婦錄音後提告。

張婦雖稱對方常到她出入的場所等候,一看到她就當眾誣指她欠錢不還,並數度激怒她後用手機錄影,不過,法官仍認為張婦公然侮辱,判處6千元罰金定讞。

陳婦還提出求償200萬元的民事訴訟,一審判決張婦賠1萬元,但二審認為陳婦一再索款,讓人不堪其擾而口出惡言,也應負一半責任,改判張婦賠5千元定讞。

【2011/09/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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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男講人破麻 判刑2月賠5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20, 2011 9:29 am

八卦男講人破麻 判刑2月賠5萬
2011-09-20 中國時報 【洪榮志/台南報導】
 一句八卦代價十一萬元!碩士肄業在股票上市公司任職的曾姓男子,在公司閒聊同事八卦消息時,因轉述林姓同事的話,指另名陳姓女同事私生活很亂,「是破麻(台語賤女之意)」,導致對方罹憂鬱症;陳女憤而告官,台南地方法院除判曾男徒刑二個月,還判賠五萬元。

 曾男任職的這家科技公司,為亞洲首屈一指的鎂合金壓鑄廠商,不過對於此案,該公司並無回應。

 九十八年十一月廿七日,曾男不知何故竟當著陳女及四名同事的面,指林姓同事曾講「陳女私生活很亂」、「是破麻」。陳女自認名譽權受到侵害,罹患情緒障礙及憂鬱症。陳女不甘受辱,除向南院刑事庭控告曾男妨害名譽,並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慰撫金卅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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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被罵惡醫 妻po文回罵被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20, 2011 5:49 pm

老公被罵惡醫 妻po文回罵被起訴

2011年09月20日14:49 蘋果即時

慈濟醫院台中分院醫師吳永康,2年前不滿台中地檢署前書記官黃朝淵在網路上貼文,指他是「惡醫」、「沒醫德」,還成立「打倒惡醫集團部落格」,控告黃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已判黃賠償10萬元。

吳永康妻子後來又針對黃朝淵在網路上的文章「你以為頭埋在沙堆裡,但你大屁股還露在外面」等語,也po文回說:「台中地檢署書記官黃X淵恩將仇報」、「黃是司法黃牛嗎?」、「黃…是想向吳醫師要錢?」、「有心人士使出下三濫…司法界名符其實的敗類」。

黃朝淵提告,吳妻辯稱那是回應、否認詆毀,但檢方認為是卸責之詞,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吳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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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糾紛 老師上網罵人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1, 2011 6:53 pm

感情糾紛 老師上網罵人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2011.09.21 05:15 pm


桃園縣林姓國小老師(25歲)和同校的蔡姓女老師分手後,冒名寄電子郵件給全校教職員,指女老師有婚外情、大玩愛情遊戲等,女老師氣得告他妨害名譽,桃園地檢署今天起訴聲請簡易處刑。


【2011/09/2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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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尿壺眾人尿」 志工辱婦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1, 2011 10:31 pm

「北港尿壺眾人尿」 志工辱婦起訴

2011年09月21日14:18 蘋果即時

高雄市1名張姓婦人(68歲)和謝姓婦人,去年10月擔任左營區某里長候選人競選服務處志工,兩人在服務處發生口角,張婦氣憤以台語辱罵謝婦「北港尿壺眾人尿」,謝婦憤而提告。

雖張婦堅稱沒罵人,但因證人指述明確,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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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課拿高分 告老師偽造文書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9月 22, 2011 9:15 am

曠課拿高分 告老師偽造文書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1.09.22 03:15 am


中華科技大學卅二歲「資深」董姓學生,不滿未交作業仍拿到高分,且曠課多堂卻未被退學,控告給分的莫姓女老師及負責計算曠課時數的楊姓生活輔導組長偽造文書。

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依據教師法規定,老師享有評定成績的自主性,具有裁量權,司法無權介入;董姓學生累計的曠課與扣考時數沒超過四十五小時,未達勒令退學標準,也沒人竄改曠課時數,莫姓女老師及楊姓組長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董姓學生目前已被校方退學,但原因不是曠課,而是未繳註冊費。

法界人士指出,學生不滿被當掉,與老師發生糾紛時有所聞,但曠課又拿高分,還控告老師涉嫌偽造文書,這倒是頭一次聽說;至於董姓學生訴訟的動機,檢方表示並不清楚。

【2011/09/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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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糾紛 男女互罵互告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23, 2011 7:50 pm

網路交易糾紛 男女互罵互告

【中央社╱台中23日電】 2011.09.23 05:43 pm


網路批評他人小心惹官司!中市巫姓女子與李姓男子發生網路交易糾紛,自99年10月起各在網路留言板上以「白目」、「」等字眼侮辱對方,檢方將兩人依妨害名譽罪聲請簡易判決。

中市28歲巫姓女子與31歲李姓男子在網路拍賣網站上發生交易糾紛,自99年10月23日起,在拍賣網站的留言板上,以貶抑字眼留言侮辱對方。

巫姓女子用「白目」、「腦袋有問題」等文字侮辱李男;李男則以「沒種」、「」等文字侮辱巫女。

案經巫女向檢方訴請偵辦,李男也向警方報案偵辦。

聲請簡易判決書指出,巫及李兩人都坦承在拍賣網站留言,但否認罵對方;檢方審酌整體案情、顧及行為人年齡、教育程度及用語習慣等事項判斷,認為兩人分別有損害名譽,並藉網路散布意圖,而將兩人依妨害名譽罪向院方聲請簡易判決。

【2011/09/23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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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前妻免費援交 判賠13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25, 2011 10:21 am

誹謗前妻免費援交 判賠13萬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1.09.25 02:44 am


高雄市陳姓男子去年2月上網以前妻名義貼文,自稱「我是一個不守婦道的女人」、「不用錢援交的媽媽」,並曾毆打前妻,前妻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判賠13萬5000元。

刑事部分,陳姓男子已被依誹謗及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確定。

莊姓女子提告指出,她與陳姓男子原本是夫妻,96年離婚。去年1月一天晚上,陳姓男子到她住處,被她拒於門外,陳姓男子火大,竟徒手將她壓制在地,並以膝蓋踹她臉部,導致她前額瘀青、左頰腫痛。

去年2月陳姓男子利用網際網路,以他自己在「無名小站」的網頁,公然張貼文章,內容有「我姓莊,我是一個不守婦道的女人,喜歡找男人,被白搞」、「不用錢的援交媽媽,討客兄有理,還很大聲的說有錯嗎」。

莊女得知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陳姓男子辯稱,他雖然在網路上張貼那篇文章,但並未在文章中指名道姓,並沒有誹謗莊女的名譽。但他在接受刑事偵查時表示,文章中所寫的都是事實。

【2011/09/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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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變色龍! 蔣為文罵陳芳明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25, 2011 11:02 am

政治變色龍! 蔣為文罵陳芳明

【聯合報╱記者莊宗勳/台南報導】 2011.09.25 04:35 am



蔣為文嗆陳芳明 觀眾:成大之恥 / 莊宗勳


政大台文所長陳芳明(右)遭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左)嗆「政治變色龍」。
記者莊宗勳/攝影

因「嗆」黃春明引發一場風波的成功大學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昨天又到台灣文學館怒嗆受邀演講的政治大學台文所長陳芳明是「政治變色龍」、「雙面人」。陳芳明事後表示,早就知道蔣為文要「鬧場」,但他內心坦蕩蕩,所以不會迴避。

「滾出去!」「閉嘴!」觀眾不滿蔣為文的行為,怒罵他是「成大之恥」,紛紛離席抗議。蔣為文說,早知會被噓,但他是為了表達意見。

PTT網友罵聲連連,「沒品」、「丟臉」、「瘋狗亂吠」;也有網友說,「這種修養的人也能當成大副教授?」「你媽只教你講台語,沒教你怎麼尊重別人?」因蔣為文已多次到演講場合嗆聲踢館,有網友認為,他真的很想紅。

台灣文學館長李瑞騰說,事先知道蔣為文會到場嗆聲,顧及觀眾感受,不能取消這場活動,只能平常心看待,以後也不會禁止蔣為文參與相關活動。工作人員則私下表示,希望蔣為文別再來了,「我們已經受夠了」。

台灣文學館舉辦「府城講壇」活動,陳芳明應邀演講「我的文學與歷史」,細數出國念書、接觸政治、被警總列入「黑名單」,最後投入台灣文學研究的過程。

陳芳明提到,過去歷練不夠,境界不夠高,曾批評過一些文學作品,等到逐漸累積人生經驗後,才發現原來是自己沒看懂,「人在無知的時候最勇敢」。這段話聽起來像暗示蔣為文過去的「嗆聲」行為,但陳芳明會後強調,沒有針對任何人,只是講述內心想法。

蔣為文坐在第一排聽講,到了提問時間,高舉寫著「陳芳明,學學莫那魯道的精神,你對得起台灣人的祖靈嗎?」的傳單。他鍥而不捨舉手發問,被李瑞騰點到時,衝到台前,指著陳芳明的鼻子大罵,「你過去批判國民黨是外來政權,在阿扁『落衰』(倒楣)後卻變了,反而向國民黨靠攏,你不要迴避問題。」

陳芳明想回應,卻被蔣為文打斷。陳芳明無奈說,「如果要用質詢的態度,那我沒有什麼好說的。」蔣為文會後又衝向陳芳明怒罵,「你是雙面人」,陳芳明快閃離開。

【2011/09/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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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人精神病 惹來一頓粗飽命危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25, 2011 12:21 pm

嗆人精神病 惹來一頓粗飽命危
2011-09-25 中國時報 【曾百村/宜蘭報導】
 宜蘭員山鄉前天深夜發生殺人案,卅五歲男子簡旭龍請朋友在福德廟前喝酒,酒過三巡竟起口角,簡某隨口諷刺對方:「精神病的人怕打,我找朋友來給你一頓粗飽」,惹怒對方並拿起酒瓶往簡某頭上插,當場血濺廟前,送醫後有生命危險。

 卅五歲男子簡旭龍,前晚與舅舅在員山大湖的船仔頭土地公廟前喝酒,李姓男子隨後加入聊天,簡男拿啤酒請李喝。不過,幾杯黃湯下肚後,雙方起了口角,簡男打電話叫朋友到場,並對舅舅說:「精神病的人怕打,我找朋友來給你一頓粗飽」,諷李男有精神病。

 雖被諷精神病,李男隱忍,步出土地公廟,卻被簡男及其友擋住出路,不讓他走。三方拉扯,李男突然拿起路旁酒瓶砸向簡男頭部,簡反應不及,先被一支酒瓶砸中頭部,李再衝上前用另支酒瓶砸簡的頭,李更用堅銳碎玻璃面插其腦門,讓他當場濺血倒地不起。

 附近居民報警,將簡男送醫,宜蘭分局警也當場將李男逮捕。以殺人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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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修不好還損零件 車主罵黑心不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25, 2011 2:01 pm

社會新聞2011-9-25
重車修不好還損零件 車主罵黑心不起訴

〔記者何瑞玲、吳柏軒/新北報導〕周姓車友重型機車送機車行修理,半年修不好,部分引擎零件還無故損壞,氣得到重車論壇PO文罵「黑心車行」,卻被車行施姓老闆控告妨害名譽,檢方認定PO文有事實依據,屬合理評論,偵結不起訴,施男不服再議,被高檢署駁回確定。

車行老闆告妨害名譽被駁回

車友也發現,施姓老闆借騎藝人陳仙梅父親的大型重機出遊,未依法掛前車牌,害陳父被罰款7200元及吊銷車牌照。

施姓老闆現已搬到淡水北新路營業,不滿施姓老闆控告,周姓車友在臉書上成立黑心機車行受害聯盟社團,呼籲被A的車友們站出來,其他車友也追蹤施男搬到淡水的動態,打算抵制車行動作。

施男希望對方適可而止,「過去就這樣吧!好歹他也曾經是我的客人」也不願讓家人受到打擾,他並說,「網路上大家罵我罵到翻,如果我真是這樣的人,還能繼續開店嗎?」

曾強載女客騷擾 也被告過

98到99年間,重型機車車友PO文批評施姓老闆在中和區中山路開店時,曾強載上門的女客人到汽車旅館騷擾,再加上重機送修半年修不好,乖張行徑引起車友議論,上網PO文批是豬哥及黑心機車行。

老闆稱個人恩怨 已搬店面

此舉引發施姓老闆不滿,控告3位車友涉嫌誹謗。其中賴姓車友批評豬哥機車行部分,去年板橋地檢署調查後,2女客證稱確實被騷擾及強載到汽車旅館,認定PO內容有事實根據,偵結不起訴。

記者走訪機車行,施姓老闆堅稱「是2人之間的恩怨」;對方認為他修車沒修好涉嫌詐欺提告,他獲不起訴後,對方不罷手,到網路PO文罵他,連他結婚時,也騎重車到場喧鬧。施男說,知道告PO文的車友不會贏,但家人說如果不告就要斷絕關係,為了不當縮頭烏龜,只好提告。

不過,檢方不起訴處分書載明,周男將受損的重機引擎拍照PO網舉證,且有其他車友佐證,重車確實半年沒修好;另陳仙梅父親向法院聲明異議被駁回可查,種種足可證明車友PO文內容確有所依據。

周姓車友說,當初重車是騎著去,苦等半年沒修好,用小貨車載回,還被收7千多元的拆解費,還好有拍照存證,否則就當了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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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女申冤 家長遭控誹謗不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25, 2011 3:05 pm

自由電子報 > 即時新聞總覽 > 社會 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
為女申冤 家長遭控誹謗不起訴 【14:50】


〔中央社〕就讀國小的陳姓女童遭蘇姓男童霸凌,女童母親向校方反映,遭男童家長控告誹謗。板橋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為女童母親指述非空穴來風,且僅單純要求校方留意,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新北市一名就讀國小5年級的陳姓女童與蘇姓男童為同班同學,男童好動調皮,常對女童惡作劇,不但常扯女童頭髮、召集多名同學在教室圍堵女童,還曾用手戳女童的屁股。

男童今年4月某日用錶帶打女童,女童打電話向母親哭訴,女童母親連忙到校了解情況。班導師及校方人員得知後召開會議,並要求雙方家長與會,女童母親會議中指出男童惡狀,男童母親「護子心切」,認為兒子被批評品德、操守不佳,控告女童母親誹謗。

檢方偵辦時,女童母親供稱,只是向學校反映女兒的遭遇,請求校方約束男童;校方人員證稱,其他學生也指證歷歷,並舉發男童也常摸其他人的大腿、屁股。

檢方認為女童母親所述非空穴來風,且僅單純向校方告知男童在校情形請求處理,難認有貶損男童名譽的犯意,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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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三字經、死胖子 被打還判罰3千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9月 26, 2011 9:35 am

罵人三字經、死胖子 被打還判罰3千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1.09.26 02:48 am


謝姓男子與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謝男下車和對方理論時,罵對方「幹xx,死胖子」,他被打傷還遭判罰錢,法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金3000元,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裁定緩刑二年,全案定讞。

謝姓男子上訴堅稱,他當時沒有辱罵對方,他只是以揶揄口氣應對,完全沒有辱罵字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李慶松說,只罵一句「三字經」就很嚴重,在公開場所國罵,一定構成公然侮辱,如果單純一句「死胖子」,則需評估說這句話的人,是否有貶損別人社會地位的意思。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謝姓男手在行車糾紛後,當場罵對方「幹xx,死胖子」,依社會通念,這二句話已足以貶損他人的社會評價和尊嚴,這是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詞。

去年8月14日晚上,謝姓男子開轎車經過台中市區,劉姓男子開車在後方按喇叭,謝男停車與對方理論,二人發生口角,謝男站在路中,在人來車往公共場所下,罵對方「幹xx,死胖子」,劉姓男子感受難堪、不平,出手打謝男,謝男受輕傷,告對方傷害,法院審理時,他撤回告訴,但後來被對方告公然侮辱。

謝姓男子表示,當初發生行車糾紛,他因被對方按喇叭,下車要和對方說清楚原因,雙方理論時語氣尚稱平和,但對方竟突然出手打人,造成他受傷,他告對方傷害,雙方後來和解,不料,他反被對方捏造事實告公然侮辱。

【2011/09/2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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