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吵架妻出家 夫訴離判不准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1.07.04 02:54 am
出家修行,無法維持婚姻?法官不這麼認為。桃園縣趙姓婦人股票虧錢,夫妻常吵架,後來丈夫患心臟病,她為了斷絕玩股票和擔心丈夫生氣可能發病,出家修行,丈夫以妻子出家訴離婚,兒作證「媽媽很想回來,很關心爸爸」,法官以出家並非不想維持婚姻,判夫敗訴。
桃園地院調查,趙姓婦人和丈夫結婚廿多年,十多年前,趙姓婦人私下作股票,虧了幾百萬元,每次「斷頭」,都找丈夫求救,夫妻為了輸錢經常吵架。
4年前,趙婦的丈夫檢查出患心臟病,醫囑不能生氣、太激動或劇烈運動,夫妻倆人因此分房睡,趙姓婦人為了斷絕再作股票,又擔心丈夫和她吵架,出家修行。
丈夫認為妻子選擇出家,對他已無關心愛護之情,也沒有意願再維持這段婚姻,向法院訴請離婚。
桃園法院審理時,趙姓婦人表示,不想離婚、很念這個家,分房睡是丈夫提出,她為丈夫身體著想,擔心他吵架氣得心臟病發作,自己也想遠離作股票的朋友,斷絕再作股票才出家,她是一片深情,只是不好說出來。
法官傳已成年兒子作證,兒子說「媽媽從來沒說要出家,是父親很強勢,媽媽認為禍是她闖出來的,選擇離開」,「媽媽知道爸心臟病後,怕再吵架爸爸會心臟病發,所以出家」。兒子還說「媽出家後常回來團聚,全家一起出遊、很關心我們和爸爸」,「爸爸愛面子,媽媽放棄請律師,以免在法庭上吵來吵去」。法官認定趙女對丈夫仍有情,並非想放棄婚姻,以出家並非不能維持家庭和樂,判離婚不准。
【2011/07/04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