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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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吵架妻出家 夫訴離判不准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7月 04, 2011 1:53 pm

怕吵架妻出家 夫訴離判不准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1.07.04 02:54 am


出家修行,無法維持婚姻?法官不這麼認為。桃園縣趙姓婦人股票虧錢,夫妻常吵架,後來丈夫患心臟病,她為了斷絕玩股票和擔心丈夫生氣可能發病,出家修行,丈夫以妻子出家訴離婚,兒作證「媽媽很想回來,很關心爸爸」,法官以出家並非不想維持婚姻,判夫敗訴。


桃園地院調查,趙姓婦人和丈夫結婚廿多年,十多年前,趙姓婦人私下作股票,虧了幾百萬元,每次「斷頭」,都找丈夫求救,夫妻為了輸錢經常吵架。

4年前,趙婦的丈夫檢查出患心臟病,醫囑不能生氣、太激動或劇烈運動,夫妻倆人因此分房睡,趙姓婦人為了斷絕再作股票,又擔心丈夫和她吵架,出家修行。

丈夫認為妻子選擇出家,對他已無關心愛護之情,也沒有意願再維持這段婚姻,向法院訴請離婚。

桃園法院審理時,趙姓婦人表示,不想離婚、很念這個家,分房睡是丈夫提出,她為丈夫身體著想,擔心他吵架氣得心臟病發作,自己也想遠離作股票的朋友,斷絕再作股票才出家,她是一片深情,只是不好說出來。

法官傳已成年兒子作證,兒子說「媽媽從來沒說要出家,是父親很強勢,媽媽認為禍是她闖出來的,選擇離開」,「媽媽知道爸心臟病後,怕再吵架爸爸會心臟病發,所以出家」。兒子還說「媽出家後常回來團聚,全家一起出遊、很關心我們和爸爸」,「爸爸愛面子,媽媽放棄請律師,以免在法庭上吵來吵去」。法官認定趙女對丈夫仍有情,並非想放棄婚姻,以出家並非不能維持家庭和樂,判離婚不准。

【2011/07/04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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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長按喇叭 罵警察判3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7月 07, 2011 2:23 pm

清晨長按喇叭 罵警察判3月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2011.07.07 03:09 am


25歲新竹市黃姓男子患有躁鬱症,去年開車到宜蘭訪友,友人要他返家休息,引發他不滿並在清晨猛按喇叭擾人,警方處理時,黃穢語罵警,被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刑3個月。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去年11月19日凌晨,開車到宜蘭找林姓友人,林姓友人跟被告不是很熟,林接到黃的電話後,說要到羅東鎮的爺爺家,順路會去跟他聊天,黃到家聊了幾句,覺得黃言行舉止怪怪的,就叫黃回去休息。

友人叫黃回家,黃不高興,開始鳴按車內喇叭,鳴喇叭時間約15分鐘,當時是凌晨4時20分許,音量聽起來非常大聲,民眾不堪其擾,報警處理,宜蘭警察分局警員到場制止。

判決指出,黃辱罵兩警「米蟲、笨蛋、有牌的流氓、垃圾」,同時持續鳴按喇叭,警方把他帶回派出所偵訊,黃接續以穢語對執班警員辱罵,警方移送地檢署偵查起訴。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黃姓男子矢口否認侮辱公務員,辯稱是被朋友打,到宜蘭請求賠償未被理會,才把喇叭當門鈴用;員警到場時,他罵「米蟲、有牌的流氓」等語,不是在罵警察,而是員警不讓他上廁所,他在抱怨。

不過,劉姓警員證稱,當天在場的只有警察,且黃在罵時,還跟警察應對,絕不是自言自語。

法官發現,黃的辯詞不足採信,但黃患有躁鬱症,妨礙公務的行為應與躁鬱症發作有關,因精神障礙造成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減輕其刑,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1千元折算1日。

【2011/07/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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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林英典著作權流氓 無罪定讞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六 7月 09, 2011 12:57 pm

社會新聞2011-7-9
批林英典著作權流氓 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陳建志/綜合報導〕知名生態攝影師林英典不滿黃姓男子在網站上,以他告過很多學生,就以「著作權流氓」稱呼他,認為損害其名譽,訴請黃某賠償;高等法院認為,林因著作權作品被引用,確有多起民、刑事興訟,而在新聞報導、網路討論中,也有林被指為「著作權流氓」的說法,此為可受公評之事,昨判林敗訴定讞。

林英典︰隨他去吧!

林英典昨表示,當初對引用他作品的人提告,純為維護著作權觀念,沒想到遭謾罵為著作權流氓。法官此種判決,等於鼓勵到處亂罵人不需負責,既然法官做此判決,那就「隨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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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敗類」辯稱「敗累」 仍判拘役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7月 10, 2011 9:41 am

罵人「敗類」辯稱「敗累」 仍判拘役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1.07.10 03:01 am


台中市林姓男子辱罵黃姓鄰居是「敗類」,黃提起告訴,但林辯稱自己講的「敗累」很累的「累」,「敗累」出自顏氏家訓,但法官查出林與黃因停車糾紛有嫌隙,罵的應是出詩經「大風有隧,貪人敗類」,「敗類」是指品德敗壞、墮落的人,仍依公然侮辱罪將林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法官查出,林姓男子與黃姓鄰居有停車糾紛,去年初,黃用腳踹林的轎車,並罵林是「俗仔」、「婊兒子」,經林提起告訴,一審法官依毀損等罪,將黃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

該案去年10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林在法庭內以「現在社會上的敗類就這個樣子」,當著法官面前,罵黃姓鄰居「敗類」等語,黃憤而提起告訴。

事後林姓男子辯稱他講的「敗累」是很累的「累」,並不是「敗類」,「敗累」是引自顏氏家訓,意思是說「你本身已經到了一定的年紀,一定的作為,怎麼可以到處惹事生非、欺騙他人、毀壞本身的信譽」。

但法官查出顏氏家訓記載緣由為「周穆王、秦始皇、漢武帝,富有四海,貴為天子,不知紀極,猶自敗累,況士庶乎?」翻譯為周穆王、秦始皇和漢武帝富裕到擁有天下,尊貴身為天子,而不知節制其極限,還敗壞自身基業,更何況是一般士子與百姓。

法官審酌林與黃間因刑事糾紛有嫌隙,以「敗類」辱罵黃,並非援引「猶自敗累」評述,應是出自詩經「大風有隧,貪人敗類」,意思是團體中品德敗壞、墮落的人。

同時國語辭典對「社會敗類」一詞解釋也是團體中品德敗壞、墮落的人,對他人人格有貶損、他人道德負面評價,因此將林姓男子判處拘役。

【2011/07/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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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鄰三字經 法辦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7月 10, 2011 9:42 am

罵鄰三字經 法辦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2011.07.10 03:01 am


家住北區的戴姓男子因細故與邵姓鄰居發生口角,戴辱罵對方三字經外,還揚言要打人,被邵持現場錄影蒐證帶,一狀告到第五警分局,警方昨天依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罪嫌,將戴姓男子函送法辦。

警訊中,戴姓男子供稱,因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脫口罵三字經。

【2011/07/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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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辱罵前同事 男子送辦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7月 10, 2011 4:02 pm

部新聞2011-7-10
上網辱罵前同事 男子送辦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原本在某公司任職的廖姓男子,因故離職後因不認同昔日兩名同事在公司作為,竟以電腦散佈極盡侮辱誹謗兩人的言詞在網路上,兩名同事不甘名譽受損報案,警方根據電腦IP查出廖某所為通知到案,依妨害名譽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指出,28歲的廖姓男子在某家貿易公司任職期間,因故與兩名男女同事結怨,離職後依舊憤恨難平,日前竟在住處,利用家中電腦設備,以化名散佈污辱兩名被害人的電子郵件。

至於郵件內容極盡羞辱之能事,包括罵女生「身材日漸走樣,早晚有一天你會被心懷鬼胎的某某人給取代」、「某某某這個賤人,他是同性戀的事,全公司都已知道,不要臉至極、不要臉」。

相隔沒幾天廖某又重施故技,再度發電子郵件攻擊兩名被害人,信件內容寫著:「你們兩個吃人不吐骨頭的人渣,比吃人肉的殺人魔更甚…,小心他把你賣到私娼寮」等語。兩名被害人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警方查出發信的IP位址,證實是廖某所為,日前傳訊他到案說明,廖某供稱與被害人是同事,因覺得兩人行為卑劣,疑心兩人暗中害他,才會散佈污辱兩人的電子郵件,警方在訊後將全案依妨害名譽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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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誣告被性侵 女賠男8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7月 11, 2011 5:49 pm

劈腿誣告被性侵 女賠男8萬
2011-07-11 中國時報 【陳俊雄/宜蘭報導】
 黃姓女大生背著男友暗地和同學嘿咻,事後同學以她行事隨便只想維持「砲友」關係,女大生既羞又憤,又擔心偷吃被男友抓包,竟謊稱是遭黃姓同學性侵。檢方調查發現女大生扯謊,在她寫了悔過書後處分緩起訴,但遭控性侵的黃姓同學不滿求償,獲宜蘭地院判賠八萬元慰藉金。

 就讀某大學的黃姓女大生,到宜蘭黃同學家玩,黃女平時對黃男頗有好感,當晚兩人就發生性行為。男方事後向女方表白,希望兩人維持砲友關係;女大生擔心被男友得悉劈腿,以黃男性侵為由,向宜檢提告。承辦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黃女說詞漏洞百出,黃女才坦承未拒絕和黃男發生關係。事件落幕後,不料黃女又上網表示「如果過錯要我一個人承擔,我也認了」,讓黃男認為她無心悔改,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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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遭舉發 罵6字罰5千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7月 12, 2011 5:39 pm

不滿遭舉發 罵6字罰5千

【聯合報╱台東訊】 2011.07.12 02:50 am


「脫口罵6個字,罰5千」,台東42歲程姓男子因不滿違規停車遭舉發,竟把氣出在交通隊上,手機去電交通隊以「6字經」辱罵訐譙值班員警,被依違反社會秩序法移送,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理,裁罰5千元。

【2011/07/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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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賭非法搜索 涉開賭場無罪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7月 12, 2011 5:44 pm

抓賭非法搜索 涉開賭場無罪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李奕昕/台中報導】 2011.07.12 02:50 am


台中市民何政賢在過年期間,涉嫌經營麻將賭場被警查獲,法官查出警方未持搜索票、未經何政賢同意,即進行搜索查扣賭資,事後才叫何簽「自願搜索同意書」,認定警方違法侵入何的住宅搜索、違法扣押財產,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及財產,判決何政賢無罪。

法官強調,員警違法的偵查行為而取得的證物,由法院宣告因違背法定程序而禁止作為證據使用,對於導正司法警察機關踐行合法證據蒐集程序,當有一定的正面效果。

起訴檢察官表示,員警進入民宅搜索,是因當時「現行犯」進行賭博犯罪,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督察組長馬仕彰表示,若檢察官追究員警違法搜索部分,警方將視情節輕重研擬行政處分,督察室也會主動瞭解過程有無瑕疵、甚至影響警譽,本案尊重司法判決,未來嚴格要求同仁搜索符合法定程序,辦案要更嚴謹。

警方查出,何政賢(47歲)提供在台中市西屯區何厝街住處為賭博場所,供不特定人聚賭麻將或撲克牌玩「大老二」,麻將打完4圈為一局,每底300元,1台100元,由何政賢向自摸贏家抽頭200元,每局抽取600元。

2月13日下午,適有4人在賭麻將、3人在玩「大老二」,為警當場查獲,查扣賭資5萬7900元,經檢方依賭博罪將何政賢起訴,法官審理時,何政賢否認經營賭博,辯稱因過年期間,一時興起在自家玩麻將及「大老二」,並未抽頭,自願搜索同意書是事後警察叫他簽名的。

證人何偉倫證稱,「警察按門鈴,我妹妹開門,警察沒有搜索票,就直接進來,很大聲說不要動,然後就搜東西,要我們把錢交出來。」

法官查出,本案警察以違法侵入何政賢的私人住所搜索偵查作為,扣得證物,對何的居住安寧產生極大的危害,並且違法扣押財產,已屬侵害憲法所保障人民的隱私及財產等基本權利,違反法定程序。

【2011/07/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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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罵流浪教師「流浪狗」 不算恐嚇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7月 14, 2011 11:34 am

討債罵流浪教師「流浪狗」 不算恐嚇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1.07.14 03:39 am


服務於中部某國小的邱姓流浪教師,因故與徐姓貨運業者發生運費糾紛,指控徐以「不管你流浪到哪個學校,絕對會被追債」、「一定會抓到你這條流浪狗」等語恐嚇他,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這些都只是討債時的粗俗用語,對徐處分不起訴。

檢警指出,徐姓男子(44歲)因受委託運送貨品,收不到運費,一再傳手機簡訊給欠錢的邱姓男子。

邱姓男子在中部某國小當代課老師,徐的簡訊因而表示:「絕對操到你學校還有你家」、「不管流浪到哪個學校,絕對會被追債」、「不還錢…天涯海角一定會抓到你這條流浪狗」。

簡訊中還提到:「拿貨不給錢,敢吃這行飯就不怕你賴帳」、「作奸犯科,惡意詐欺者,躲得了一時躲不過永遠,面對事實承認錯誤,欠錢還錢,天經地義」、「躲得了老子,躲不了兒子,欠債還錢,才是解決之道,東躲西藏不是男人,對不起兒子,等著吧!」

徐姓男子辯,因邱姓男子避不見面,他傳簡訊是要邱出面還錢,其中有三通以skype網路即時通傳送的簡訊,不是他傳的。

檢察官表示,徐姓男子有關「操到你學校」等用語,語意不明,不屬於恐嚇罪成立的「惡害通知」,且徐為催討債務,傳送用字遣辭粗俗的非公開簡訊到邱姓男子的手機中,看不出有什麼恐嚇的意圖。

徐姓貨運業者另控告邱姓男子詐欺,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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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崎鄉長溫良恭罵三字經 判拘役30天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7月 14, 2011 12:01 pm

竹崎鄉長溫良恭罵三字經 判拘役30天

【聯合報╱記者梁雅雯、陳永順/嘉義報導】 2011.07.14 03:39 am


嘉義縣竹崎鄉紫雲村長蕭清白日前與縣議員談到灣橋榮民醫院焚化爐問題時,竹崎鄉長溫良恭口出三字經,蕭清白憤而控告溫良恭涉嫌公然侮辱,溫良恭昨被嘉義地院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蕭清白指出,去年11月21日竹崎鄉舉辦紫龍步道落成揭牌暨淨山環保活動時,縣議員詹黃素蓮詢問焚化爐問題,溫良恭在旁,手指著他辱罵三字經,他反問憑什麼辱罵,溫良恭反嗆「剛好而已啦」!當天許多人聽到,嚴重貶損他的名譽,且事過3天都沒表示歉意才提告。

溫良恭昨天說,審理期間未接獲法官傳訊,無法表達意見,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蕭清白說「法院判決還我公道」,基於地方和諧,只要溫鄉長願意道歉、接受和解就好,否則不排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他說,希望溫鄉長登報道歉、給付律師費及每月提供60公斤白米給社區有需要的老人。

【2011/07/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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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罵原民 議員怒提告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7月 14, 2011 12:03 pm

網友罵原民 議員怒提告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 2011.07.14 05:53 am


貼文辱原民 縣議員提告 / 張念慈

原住民縣議員趙一先昨到地檢署按鈴控貼文辱原住民的網友
記者張念慈/攝影
日前有網友在網路貼文,粗俗辱罵歧視原住民,引發原民團體眾怒,新竹縣原住民議員趙一先昨天到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貼文者恐嚇公眾、公然侮辱,呼籲貼文者出面道歉,檢方已受理偵辦。
趙一先也向所有原住民朋友喊話,面對此事不要情緒化,一定要用智慧來揭開文字背後各個層面的潛在問題,例如貼文者批原民學歷低、賺的錢少,這與社會背景有關,不是空穴來風,原住民朋友一定要奮發努力,向看衰原住民的人證明原住民的實力。

趙一先沉痛表示,最近拜訪部落,族人提起此事都難過又生氣,不少人憤慨認為發文者太過分,連小朋友都委屈到哭出來,已引發族群問題。

他控告貼文者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公然侮辱、誹謗等罪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呼籲貼文者自首,也要求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要站出來回應。

他呼籲各總統參選人應不分黨派站出來,表達對原住民族的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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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客兄整牛車」婦人遭判拘役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7月 15, 2011 4:32 pm

罵人「客兄整牛車」婦人遭判拘役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即時報導】 2011.07.15 12:20 pm


住在北市文山區的62歲張姓婦人,因與陳姓鄰居素有嫌隙,竟在去年底,公然辱罵陳姓女鄰居「客兄整牛車」、「眼睛像土匪」,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張婦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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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罵「虐狗爛人」被判刑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7月 15, 2011 5:51 pm

女子罵「虐狗爛人」被判刑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2011.07.15 03:50 pm


方姓女子委託羅姓女子代為寄養一隻拉不拉多犬,每月給羅女兩千元,但後來認為羅女照顧不周,讓原本30多公斤的狗狂瘦到17公斤,且傷痕累累。方女上網罵羅女「虐狗爛人」、「變態虐狗人」而被控妨害名譽,被板橋地院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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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查某」算歧視 判拘30天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陳秋雲/台中報導】 2011.07.19 03:01 am


台中市陳姓婦人因細故當街罵蘇姓婦人「無聊的查某」、「思維有問題」,承辦女檢察官認為「思維有問題」涉公然侮辱起訴;但承審女法官認為除「思維有問題」這句話,「查某(台語女性之意)」也有歧視女性意味,一併審酌,昨天判她拘役卅日。

台語稱呼女性「查某」幾乎已成生活性用語,法官的看法引起討論;曾擔任國小鄉土教學召集人的中市大肚區追分國小校長李順良表示,「查某」只是性別稱呼,沒有歧視意思,就像「查埔」是指男性,沒有褒貶之意。

彰化師大台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吳明德說,過去罵女人「這個賺呷查某」、「汝這個菜店查某」,為「查某」一詞製造負面印象,使得現代人聽到「查某」,直覺是隱喻式的貶損修辭。要擺脫這種印象,最好在「查某」二字後面加上「人」。

判決指出,去年八月廿日上午,陳婦在台中市五權西一街一處路口倒車時,在附近路邊停車的蘇姓婦人正要開車離去,看到前方有人倒車,蘇婦按了喇叭「示警」。

陳婦以為是熟人打招呼,放慢車速想看清楚是誰,不料蘇婦開車趨近時卻喊:「你不要擋我的路!」陳婦才發現對方不是熟人,不甘示弱回一句:「誰擋你的路?」

兩名婦人為了小誤會下車爭執,陳婦罵對方「無聊的查某」、「思維有問題」;蘇婦則拿手機錄音、錄影並報警,檢察官認為思維有問題有詆毀之意,以公然侮辱罪將陳婦提起公訴。

法官說,「思維有問題」,明顯評價他人的邏輯思辯能力、精神狀況,至於「查某」乃是基於沙文主義思想、帶有歧視意味的稱呼。

法官並說,檢察官雖只以陳婦說的「思維有問題」這句話起訴,但「無聊的查某」也有貶損女性意味,因屬接續犯、同一罪,法院自行併案審理,判處拘役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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