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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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廢死言論 網友被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06, 2011 10:38 am

抨廢死言論 網友被訴

【聯合報╱嘉義訊】 2011.09.06 03:06 am

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盧映潔於去年3月26日公視播出的「父母囧很大」節目,發言支持廢除死刑,引起網友不滿;朱學恆臉書聲援網友,周玉蔻在政論節目評論,兩人被告公然侮辱及誹謗,已獲不起訴。

台大學生潘叡與東吳法研所畢業的陳宜誠分別在批批踢及聯合報部落格表達不滿,昨天兩人被嘉義地檢署依妨害名譽起訴。盧映潔強調,對不同意見的言論,可以強烈批評,但不應人身攻擊。盧映潔的廢除死刑言論,遭網友抨擊,她認為原意被曲解,去年控告31名網友涉嫌公然侮辱。


【2011/09/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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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涉侮辱 二人拒道歉被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06, 2011 3:43 pm

都會掃描-po文涉侮辱 二人拒道歉被訴

2011-09-0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嘉市:中正大學副教授盧映潔去年三月間上電視節目討論支持廢除死刑,引起廣泛討論,其中有網友po文已涉妨害名譽,盧師提告,檢察官李鵬程傳喚五名涉案人,其中有三人當庭道歉,盧師撤銷告訴,但另有台大應用材料系潘姓學生、東吳法律研究所畢業的陳姓男子堅稱沒有錯,是言論自由,檢察官偵結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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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出庭氣未消 辱罵追打對方被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06, 2011 6:05 pm

母子出庭氣未消 辱罵追打對方被訴

2011年09月06日12:59 蘋果即時

基隆一名莊姓婦人(65歲)與張姓男子因為車禍糾紛上法庭,但是莊婦開完民事法庭離開時,在法院外再遇見張男,婦人因車禍還要上法庭心情不好,當場用台語對張男辱罵「猴死囝仔!」等語,雖然張男不理欲轉身離開,莊婦與兒子仍不罷休追上前,她動手拉住張男,由兒子毆打張男,造成張男臉、頭皮挫傷,路人見狀隨即報警。基隆地檢署依傷害案件,昨天將莊婦與兒子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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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罵「賤女人」 男友判拘役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07, 2011 9:52 am

吵架罵「賤女人」 男友判拘役

【中央社╱台北6日電】 2011.09.07 03:46 am


台北市30歲黃姓男子與女友在住處吵架,報警處理後,黃男竟在警察面前大罵女友是「賤女人」,女友憤而提告。台北地院日前審理,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30歲黃姓男子在今年2月間,與女友在住處樓梯間發生爭吵,黃男報警處理,警察趕到現場時,黃男竟大罵女友「賤女人」,女友不堪受辱,憤而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對黃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黃男未能以理性方式表達意見,公然以粗鄙不雅文辭污辱他人,但審酌黃男自白犯行,已有悔意,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2011/09/06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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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微笑求搬家 遭房客控告恐嚇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07, 2011 6:46 pm

房東微笑求搬家 遭房客控告恐嚇

2011年09月07日14:47 蘋果即時

基隆一名丁姓男子向林姓婦人租房子,林婦某日突然帶2人找上門,表示「失禮,我兒子在中國犯罪需要錢,所以沒有通知即將出售房子,雖你是好房客,拜託你趕快在40天內搬走」等語,丁男認為,林婦身旁2人雖未講話,但露出詭異微笑,感覺像被恐嚇要他搬家,因此控告房東。基隆地檢署認為,同行2人均未講話,只是笑一笑不構成恐嚇,因此不起訴房東等人。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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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鈺陪睡? 周刊不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9月 08, 2011 11:24 am

社會新聞2011-9-8 自由時報

李婉鈺陪睡? 周刊不起訴

〔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壹周刊報導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與建築師林承棋有桃色風暴」、「睡一夜抵100萬元債務」,李婉鈺控告壹周刊涉嫌妨害名譽,板橋地檢署認為,公眾人物形象可受公評,且壹周刊已善盡查證義務,昨將全案偵結不起訴。

李婉鈺向檢方表示,壹周刊報導時,她僅當選市議員,但未宣誓,不屬於公眾人物,報導內容非可受公評範疇。但檢方認為,參選及競選都屬於公開造勢活動,參選人有無債務及桃色糾紛,是社會大眾關注的形象焦點,且壹周刊已善盡查證義務,有無睡一夜抵百萬事涉雙方債務,也有訴訟可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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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罵牙醫師只愛錢 判賠8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9月 08, 2011 11:31 am

社會新聞2011-9-8 自由時報

上網罵牙醫師只愛錢 判賠8萬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劉姓男子到三重區某牙醫診所看診後,對診所服務態度有所不滿,上網留言說「如果你只有付掛號費150,他根本不鳥你」、「那邊有一個60左右歲數的大嬸在那當醫生,沒付五千元就把別人當狗╳」、「哀…都是看錢在做人」;江姓醫師氣炸提告,刑事方面,劉某因此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罰金8千元,江姓醫師再提民事賠償,板橋地院審理後判賠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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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聖梅節目爆料涉誹謗 不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09, 2011 5:32 pm

許聖梅節目爆料涉誹謗 不起訴
2011-09-09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名嘴許聖梅涉嫌上節目爆料,影射已故製作人郭宏亮與藝人余皓然的姊姊余澔雯有婚外情;余澔雯控告許聖梅涉嫌誹謗。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因余澔雯已撤告,將許聖梅不起訴。

 據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郭宏亮與余澔雯涉不倫戀多年,兩人並生有1女。許聖梅去年12月間參加電視台「驚夜深呼吸」、「命運好好玩」等節目時,公開指摘「某男性製作人與女同事發生婚外情,該女同事的妹妹及妹夫是有名的歌手」、「該女不斷向男製作人要錢和名分,甚至放話燒公司」等語。

 處分書指出,余澔雯認為郭宏亮的妻子賴玉霞對她積怨多年,因此羅織改編情節,教唆許聖梅發表不實言論,憤而控告兩人涉嫌誹謗。

 檢方偵辦時,勘驗節目內容調查,但在開庭前余澔雯已和兩人談成和解,向檢方具狀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許聖梅、賴玉霞予以不起訴處分。10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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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誹謗情夫女兒 小三遭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09, 2011 5:37 pm

涉誹謗情夫女兒 小三遭訴
2011-09-09 【中央社】
 台北巿郭姓婦人因與連姓男子有感情糾紛,她涉嫌上網連線至連男女兒的友人部落格,張貼「連同學為利益暗中陷害同學」等語。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加重誹謗罪嫌將郭婦起訴。

 檢方表示,40歲的郭婦與連姓男子因產生感情並生下1女,連男每月支付扶養費新台幣2.5萬元。她因妨害家庭,遭判刑3月確定。

 起訴書指出,郭婦於今年3月間,在台北巿文山溪洲街的租屋處上網連線至連男女兒的8名友人部落格,接續張貼:「連同學是個很可怕的人物,她常常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暗中陷害同學」、「她的媽媽是狠腳色」、「她爸爸做了很多見不得人的事」等文字;連女發現報警處理。

 檢警偵辦期間,連男表示遭郭婦不斷以手機及電子郵件騷擾;郭婦坦承知悉連女就讀高中,接用其他房客網路上網。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審酌郭婦接續8次留言紀錄,張貼內容大致相同,屬接續犯;她於前案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為累犯,且故意對未成年的被害人犯案,已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70條規定,依加重誹謗罪嫌將郭婦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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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挺韓網友台灣之恥 男子被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09, 2011 7:55 pm

罵挺韓網友台灣之恥 男子被訴
2011/09/09 18:32:54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9日電)去年楊淑君在廣州亞運的電子襪事件在國內引發熱烈討論,苗栗縣1名男子卻因為不滿網友在臉書上支持韓國裁判,到網友部落格大罵「台灣之恥」,遭對方提告被起訴。

起訴書中指出,去年11月,電子襪事件發生後,程姓網友在臉書(facebook)上發起支持韓國人活動,內容提及「中華隊還真會鬧,楊淑君都輸了還炒這麼大」等。

程姓網友的留言引發其他網友撻伐辱罵,其中苗栗縣一名23歲詹姓男子,根據程姓網友在臉書上留下的資料,前往程姓網友在無名小站的部落格留言「台灣之恥」等文字。

程姓網友認為名譽受損,持詹男在部落格的留言內容,向警方陳情提告。

苗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為詹男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網路空間張貼「台灣之恥」等文字,足以貶損程姓網友的人格、名譽,以公然侮辱罪嫌起訴詹男,並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指出,審酌詹男無前科紀錄,且考量程姓網友在國內群情激憤下刻意發起活動,以致引起眾怒,已請法院對詹男從輕量刑。10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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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攤位前停車 辱罵踹門判6月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11, 2011 9:07 am

不滿攤位前停車 辱罵踹門判6月

【聯合報╱記者黃宣翰/台南報導】 2011.09.11 02:59 am


台南市陳姓服飾攤商因不滿陳姓車主把轎車停在他的攤位前,被控以三字經辱罵對方,還猛踹車門,台南地院依強制未遂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51歲陳姓攤商去年11月6日晚間8時,因認為同姓車主把轎車停在服飾攤位前影響他營業,心生不滿。待被害人返回車上後,以三字經罵對方,並要拉開轎車車門,因被害人自內上鎖才打不開。陳姓攤商再用力拍打車窗,猛踹左前車門,造成車門部分鈑金凹陷;陳姓車主在車內以打手機報警處理。

台南地院審理時,陳姓攤商雖承認有拍打車窗,但沒有辱罵、毀損或強犯行,但未獲法官採信。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姓服飾攤商以辱罵、毀損、強脅手段妨害他人自由,強制部分雖未得逞,仍足以使被害人恐懼,造成精神上痛苦和不安,依觸犯強制未遂罪量刑。

【2011/09/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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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廁不關門 老闆罵沒家教挨告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11, 2011 5:16 pm

如廁不關門 老闆罵沒家教挨告
2011-09-11 【中央社】
 一名蘇姓男子到台北市一家店用餐,如廁時沒關門,還未關水龍頭任水大量流瀉。老闆勸說時直罵「真沒家教」等語,遭控妨害名譽。檢方日前偵結,認為老闆罪嫌不足,不予起訴。

 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37歲的蘇男今年7月間到台北市萬華區一家便當店用餐,餐後到洗手間上廁所卻未關門,老闆見狀上前勸說,竟發現洗手台的水龍頭未關,大量的水從水槽流瀉至地面,導致地板積水、潮溼。

 老闆遂與蘇男理論,兩人發生激烈爭吵,蘇男大聲向老闆叫囂「你是誰啊」,老闆氣得質問「你到底有沒有讀書」、「你有受過高等教育嗎」、「真沒家教」等語,蘇男感到受辱,控告老闆妨害名譽。

 檢方偵查期間,老闆在庭中直喊冤,供稱基於省水立場,才要求蘇男關水龍頭,並請他如廁要關門,以免驚嚇到女性顧客。

 檢察官勘驗現場的錄音檔案,認定雙方當時已因細故互相咆哮,被告出言是源於道德勸說,僅屬質疑他人生活水準之語,難認有惡意貶損蘇男的犯意,依罪嫌不足,將老闆予以不起訴處分。10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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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投名狀」台詞傳簡訊 男子被依恐嚇罪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9月 11, 2011 5:22 pm

套用「投名狀」台詞傳簡訊 男子被依恐嚇罪起訴
2011-09-11 【中廣新聞/杜大澂】
一句電影經典台詞「亂我兄弟者,必殺之」,讓一名男子吃上官司。這名李姓男子因為投資問題和同事發生糾紛,不滿對方拖延不處理,一氣之下傳了一封附有電影台詞的簡訊,收到的同事受到驚嚇,趕緊向警方報案。檢察官調查,認定李姓男子確犯恐嚇,將全案提起公訴。

亂我兄弟者,必殺之」,是香港電影「投名狀」經典台詞,電影由影帝劉德華、李連杰和金城武擔綱深出,在台灣也相當賣座。遭到起訴的李姓男子,因為投資問題和同事起糾紛,去年八月憤而傳了一封簡訊,同時附上了電影台詞,結果收到的同事覺得受到威脅,拿著手機報案。

全案經過台北地檢署審理,嫌犯雖然坦承傳了簡訊,但也指出是因為同事投延錢的問題不解決,不過,檢方還是認定,李姓男子涉犯恐嚇,對他提起公訴,同時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另外,李姓男子其實還傳了另一封簡訊,內容提到「要趕快處理,否則就會讓出錢的金主後悔到死」,雖然同事也認為事涉恐嚇,一併提告,不過,檢察官認為,李姓男子並不知出錢的金主是誰,沒有恐嚇犯意,這個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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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公車司機和警察 一老人被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13, 2011 6:52 pm

罵公車司機和警察 一老人被起訴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即時報導】 2011.09.13 06:30 pm


高雄市余姓老人(70歲)7月19日下午4點多,在旗津輪渡站前的公車上,因乘車糾紛與李姓公車司機發生爭執,他涉嫌以台罵「三字經」辱罵司機,鼓山警分局兩名警員到場處理時,也一樣被他罵,高雄地檢署今天依公然侮辱及侮辱公務員罪嫌起訴余姓老人。

【2011/09/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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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造謠指民代未婚生子判賠道歉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14, 2011 6:14 pm

攤販造謠指民代未婚生子判賠道歉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即時報導】 2011.09.14 02:30 pm


屏東縣萬丹鄉李姓攤販,98年11月間在萬丹鄉萬壽路擺攤時,散布謠言誣指單身的女鄉民代表,與別人生下2個小孩,經被害人提出民、刑事告訴,屏東地院判拘役30天確定,賠償40萬元及登報道歉,官司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判賠20萬元,並登報道歉。


【2011/09/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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