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版主: 台灣之聲

互罵白目、狗爛毛 都被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9月 26, 2011 11:26 am

社會傳真機-互罵白目、狗爛毛 都被起訴

2011-09-2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台中市巫姓女子與李姓男子在拍賣網站上發生交易糾紛,巫女在留言板上以「白目的李先生」等侮辱李男,李男也以「狗爛毛」等文字回應,雙方互控妨害名譽。檢方認為兩人已涉構成相互侮辱對方,同時將兩人起訴。(陳界良)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開黃腔賠6千 老婆氣到離婚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9月 26, 2011 3:17 pm

開黃腔賠6千 老婆氣到離婚
更新日期:2011/09/26 04:11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職場上不要隨便開黃腔!一名黃姓女子指控,她跟楊姓男子合開卡拉OK店,楊某卻逼她陪酒,先說「不陪就算違約」,接著嗆「沒錢賠的話,就陪我睡」,她氣得提告,楊某喊冤表示,只是開玩笑說「賭債肉償」,但法官認定已達性騷擾程度,判賠6千元定讞,更慘的是,楊妻得知這件事後憤而離婚,楊某真的虧大了。


本案發生在98年12月,38歲黃女指控,她投資新北市一家卡拉OK,與楊某各佔4成股份,契約明定不得擅自解約,否則需付6萬元違約金,沒想到簽約後,楊某要她到店內工作,她看在可領月薪的份上允諾,但工作期間頻遭楊某言語騷擾。


黃女指出,楊某曾以極討厭的口吻說「來!坐我腿上談」,後來到了耶誕節,楊某更進一步要求她當晚陪酒,威脅說「不陪就算違約,如果沒錢賠也沒關係,就用陪睡來抵」;黃女強調,當時還有其他人在場,讓她非常難堪,決定離職,並向板橋地院提告,要求楊某應給付任職期間紅利、薪水及性騷擾精神賠償等合計20萬2千元。


楊某澄清沒說「陪睡來抵


但39歲的楊某解釋說,黃女原從事婚友介紹工作,超愛唱歌且人面廣,他因而拿出20萬元開店,口頭約定黃女只要揪100組客人,就讓她佔4成股份,現場還備有4組小姐輪流陪唱,但開店後黃女只找來3個客人,還只買最低消費,合計才賺1500元,他只好找朋友及親戚來撐場,怎料黃女唱膩了拍拍屁股就走人,才要求給違約金,根本沒說「陪睡來抵」,只記得曾開玩笑說過「賭債肉償」,是黃女曲解他的意思。


一審簡易庭法官傳當時在場的王姓女子,她證稱楊曾以開玩笑口吻說「就陪我睡」,黃女聽了很不開心,認定楊某言語性騷擾,上訴後也遭合議庭駁回定讞。


至於黃女要求給薪及紅利,法官翻閱帳冊發現,該店當月盈餘只有2390元,連房租都不夠繳,且無證據顯示雙方為僱傭關係,這部分被法官駁回。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鄰居爭道 女罵不舉男告官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9月 27, 2011 9:40 am

鄰居爭道 女罵不舉男告官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1.09.27 02:33 am


周姓女子日前和鄰居吳姓男子在社區大門相遇,為了誰先開門僵持不下,周女大罵吳「不舉、下面爛」,板橋地檢署昨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周女。

周女出庭時否認辱罵吳男,辯稱因為對方生意失敗,她才「關心」吳是不是因為壓力大才「不舉」,檢方聽了哭笑不得。檢方認為,男性在大庭廣眾被罵「不舉」,無論周女是否有證據,都會汙辱對方的名譽,因此認定構成公然侮辱。

起訴書指出,今年七月二日中午,周女準備打開一樓大門時,吳男剛好要進門,疑有宿怨的兩人拉扯玻璃門,互不相讓。

周女質問吳為什麼不讓他,吳表示他先到場,應該先進去。兩人大吵後,周忽然表示,因為吳男的妻子曾經和她有糾紛,所以她才故意拉住門,不讓吳進去。

吳根本不知道周和妻子有糾紛,覺得被罵得莫名其妙,拉住周女的衣領,跟她說「再罵就一起去警察局」。兩人又一路吵到巷口,周女忽然對吳吐口水,還罵吳「不舉、下面爛」。

【2011/09/27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罵四尺九聽成四尺狗 挨告判無罪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8, 2011 9:29 am

罵四尺九聽成四尺狗 挨告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縣報導】 2011.09.28 04:06 am


宜蘭縣婦人葉李阿幼與侄子因產權糾紛生嫌隙,去年婦人被控以台語罵侄子「四尺狗」,檢察官將她依妨害名譽罪起訴;但法官認為若侮辱人,罵狗就夠了,何須再加四尺兩字,採信葉婦說法,判無罪。

台中教育大學台文系副教授林茂賢表示,沒聽過台語裡有罵人「四尺狗」,只有形容敢做不敢當的人是「四尺九」。

葉李阿幼因丈夫與遠房侄子因產權糾紛生嫌隙,去年十一月廿二日侄子與測量人員測量鑑界,兩人起爭執,葉婦涉嫌以台語辱罵侄子「四尺狗」,其他親戚質問時,葉婦再以台語說:「叫狗不對嗎?」

檢方偵訊時,葉婦辯稱是說「四尺九」,不是「四尺狗」;但檢察官勘驗錄影光碟,並傳喚證人,認為葉婦罵「四尺狗」後,面對親戚追問再說「叫狗不對嗎?」認為她罵的是「四尺狗」。檢察官認為,用狗來形容人,有貶抑人格意思,將葉婦起訴。

但法官勘驗錄影光碟發現,葉婦講的是「我講四尺九不對喔?」並非「叫狗不對嗎?」若要侮辱人,罵狗就夠了,無須在「狗」前面加上無意義的「四尺」。

葉婦指出,當時侄子推倒她,卻否認動手,她認為對方敢做不敢當,台語歌詞中有「堂堂五尺以上的男子漢」,「四尺九」不滿五尺,她說「四尺九」是暗諷侄子敢做不敢當

法官認為,葉婦應是認為侄子無理才會這樣說,以表達不滿情緒,難以認定公然侮辱,判葉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2011/09/28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罵人豬狗不如 判拘役40日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8, 2011 12:04 pm

都會掃描-罵人豬狗不如 判拘役40日

2011-09-28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台北:一句豬狗不如罰四萬元!台北市一名戴姓男子因認為住樓上的毛姓男子晚上時發出的聲音過大,影響到其睡眠,今年二月間戴和妻子前往溝通,卻被毛趕出來,氣得在門口大罵「豬狗不如的東西,滾出來」等語,經毛提出告訴,法院昨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戴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四萬元。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四尺九」非「四尺狗」 婦人獲判無罪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8, 2011 12:08 pm

「四尺九」非「四尺狗」 婦人獲判無罪
2011-09-28 中國時報 【李忠一/宜蘭報導】
 宜蘭縣葉姓婦人用台語指姪兒是「四尺九」,姪兒認為她罵「四尺狗」控告嬸嬸妨害名譽,檢方起訴後葉婦喊冤,說「堂堂男子漢少一寸就是四尺九」,係指沒有擔當,並非辱罵。她也納悶檢察官「是不是聽不懂台語?」昨宜蘭地方法院採信葉婦說法,判她無罪。

 葉姓婦人與堂姪葉姓男子去年十一月,因土地產權發生糾紛,鑑界時葉婦與堂姪在穿堂爭執,葉婦不滿堂姪推擠害她跌倒,事後質問又不願承認推擠一事,認為後輩敢做不敢當!

 葉婦指堂姪是「四尺九」後,被數位相機錄影作證據,今年三月堂姪據此向檢方提告,檢方認葉婦罵「狗」,具有貶抑人格意思,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審理法官認為,台語「九」、「狗」讀音相同,葉婦要以「狗」貶損堂姪的社會評價,單「狗」一字即足以使堂姪名譽受損,何須加上「四尺」而造成無法理解的詞句。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北所人犯罵管理員挨告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8, 2011 5:17 pm

北所人犯罵管理員挨告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2011.09.28 04:05 pm


高姓男子3月底因毒品案被送至台北看守所觀察勒戒,4月14日下午2時,高在所內仁一舍2房,因任意躺臥,被許姓管理員糾正,指他違反作息規定,高竟踹房門,以髒話「問候」許,並罵許是「臭卒仔」。板橋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高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2011/09/28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罵高中老師 檢方簡易判決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9月 28, 2011 10:17 pm

罵高中老師 檢方簡易判決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即時報導】 2011.09.28 09:25 pm


陳姓男子因為不滿范姓高中老師,午餐時先讓女生打飯,今年6月5日下午1時許就打電話給范女,在語音留言「范某某,我警告妳,妳給我小心一點,你再跩試試看。」嚇的范女趕緊報警。陳男到庭時表示有躁鬱症,也深感悔意,檢方將他依恐嚇罪嫌聲請簡易判決。


【2011/09/28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告銀行侵隱私 出庭竟變被告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9月 29, 2011 10:39 am

告銀行侵隱私 出庭竟變被告

2011-09-29 中國時報 【程炳璋/台南報導】
放大

 胡本平(程炳璋攝)

 「我到警局告別人,結果變成被告出庭,檢察官還告訴我,根本沒收到我提告的案子」,男子胡本平在提示當初提告對方妨害秘密的三聯單,怒指佳里警分局吃案,但警方表示其中有誤會。

 要在台南市開設藥妝店分店的胡本平,日前向銀行貸款一五○萬,但銀行調查他上筆還款的時間有瑕疵,拒絕貸款。他認為自己並未同意銀行調查資料,銀行卻侵害隱私,到派出所提告銀行妨害祕密與妨害名譽。

 但八月胡本平卻收到誣告罪通知出庭,他在庭上納悶為什麼自己提告的案件都沒消息,當庭詢問檢察官,得到回應「沒收到這樣的案子」,才知道警方根據他的提告,反主動提出誣告公訴。

 「警方根本程序不對,我提告的案子都沒移送,卻能告我誣告」,胡某在警局外高舉當初報案三聯單,氣憤地表示警方吃案,而且他出庭後打電話給警局詢問,偵辦的陳姓偵查佐卻告訴他「移送誣告罪是分局長指示的,跟我無關」。

 警方回應,六月八日受理胡某報案,七月底將全案移送,因為在偵辦過程請示過檢察官,認為此案應屬誣告,最後才會將案件依照誣告罪嫌移送法辦。但警方昨日緊急連絡胡某面商,向他表示其中有誤會,會請檢方留意當初提告的內容。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女地滑摔傷 告清潔工傷害敗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9月 29, 2011 2:17 pm

女地滑摔傷 告清潔工傷害敗訴
2011/09/29 13:52:1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9日電)台北市一名女子走在辦公室通道時,因地面濕滑摔傷膝蓋,認為清潔工未將積水清乾淨,怒告傷害罪。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清潔工有吹乾地板,已盡注意義務,判決無罪。

判決書指出,民國98年間,台北市一名女子在公司辦公室走道轉彎處時,因地面濕滑摔倒,造成膝蓋骨折;女子認為,清潔工呂姓婦人拖地時,未將積水清乾淨或放置警告標誌,怒告呂婦業務過失傷害罪,檢方據此起訴。

開庭時,呂婦辯稱,她當天把「小心地滑」立牌放在公司大門入口進來處後,開始清潔打掃,把地板拖了 2遍,還打開電風扇、冷氣吹乾地板,確定走廊地板是乾的才離開,絕無過失傷害。

法官審理認為,呂婦有在大門放置警告標語、開電風扇吹乾地板,已盡保持地板乾燥的注意義務,且原告滑倒的原因有可能是鞋子濕滑、自行踩空等,認定滑倒與地板濕滑無因果關係,判決呂婦無罪。全案可上訴。 1000929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論中資挨告 前國策顧問無罪

文章白眉鷹王 » 週四 9月 29, 2011 6:27 pm

論中資挨告 前國策顧問無罪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即時報導】 2011.09.29 06:20 pm


前國策顧問黃天麟今年2月16日在自由時報上發表「論中資」文章,提到「把所有經營重點放在中國…成功後…回國投資處處迎合北京意旨,以宣揚『祖國』為己任。」雖然文章裡沒有具名,但旺旺集團創辦人蔡衍明認為黃天麟在說他,怒控黃妨害名譽。就因黃天麟文章裡未指涉蔡衍明,士林地方法院認認定黃沒有誹謗蔡,今天判黃無罪。


【2011/09/29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罵人嗆「最多罰5千」 賠上4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30, 2011 9:55 am

罵人嗆「最多罰5千」 賠上4萬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板橋報導】 2011.09.30 03:22 am


新北市一處社區管委會張姓委員,在開管委會議時與陳姓委員爭執,以髒話辱罵陳挨告後,又當著員警面向陳說「你來告我啊,最多罰5千」;但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1萬元,民事部分還被判賠3萬元。

據查,中和區一處社區管委會去年9月2日晚間召開管委會議,55歲張姓委員和陳姓委員為更換保全員爭執,張當著多名委員面前以髒話罵陳,陳妻前來關切也挨罵。

員警趕來處理時,張還當面向陳說「來告我啊!告我最多罰5千元」,被陳控告張公然侮辱,並以張任意辱罵傷人,讓他和太太身心受創,再提出民事訟訴求償6萬元。

張否認公然侮辱,並說當時是管委會開會,除與會委員外別無他人,並非公開場合;且他罵人的話只是口頭禪,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法官認為張罵陳時,有6名委員在場,即構成公然侮辱,因此判張罰金1萬元;民事部分判賠3萬元。

【2011/09/30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罵「睡別人老公」 判拘役賠50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9月 30, 2011 7:54 pm

罵「睡別人老公」 判拘役賠50萬
2011-09-30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六十四歲的張姓婦人,懷疑丈夫和蘇姓女子有不正常交往關係,在沒有證據情況下,就在公開會議場合,大聲斥責蘇女:「不要臉,睡了別人老公。」為了這句話,張女付出不小代價,在允諾賠償五十萬元後,被訴誹謗罪獲判拘役十二日,緩刑二年確定。

 本案原告蘇女,不甘被張婦誣指和人夫有曖昧,分別提出民刑事訴訟。民事賠償部分,張婦和蘇女達成給付五十萬元的和解條件後,才獲蘇女撤告,迄今張婦已履約賠償了卅萬元,也因為這筆賠償金,刑事部分,張婦才獲法官宣告緩刑。

 醋勁不小的張姓婦人,因為丈夫和蘇姓女子同為某協會會員,懷疑二人走太近有不正常交往關係,在沒有證據證明二人有婚外情下,去年五月十九日晚間,張婦就在北市大同區公民會館舉行一場會議時,在開議前於會場外休息區,伸手用手指指著蘇女大罵「妳這個不要臉的女人,睡了別人的老公。」

 眾目睽睽下,無端挨罵的蘇女,認為張婦是在誣指她和張婦的先生有染,憤而提出誹謗告訴,一審張被判拘役十二日,可易科罰金。蘇認為判太輕就委請檢察官提出上訴。

 北院合議庭二審後,認為張婦指責「睡別人老公」,事涉私德,且不屬可受公評之事,考量張婦在民事訴訟中已和蘇女和解,且表明不再追究刑事,因此維持誹謗原判,但宣告緩刑兩年。因誹謗罪屬二審定讞案件,本案已判決確定。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部落格罵律師「ㄘㄨㄚ賽」 罰九千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0月 02, 2011 10:08 am

部落格罵律師「ㄘㄨㄚ賽」 罰九千
2011-10-02 中國時報 【黃文博/台南報導】
 胡姓女子騎機車追撞女律師的賓士轎車,原先女律師索賠七萬餘元,告進法院改以一萬六千元和解,未料胡女心有不甘,在自己部落格上連續兩次罵女律師「ㄘㄨㄚ賽」和「ㄘㄨㄚ屎」,被女律師控告誹謗,台南高分院認定有罪,判胡女公然侮辱,罰九千元,全案定讞。

 四十歲胡姓女子,九十八年五月間,在台南市騎機車追撞女律師的賓士轎車,雙方和解不成,胡女被女律師訴請損害賠償,雙方在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時,女律師向法官表示,她的轎車保險桿、鈑金等,總共花了七萬餘元修理,不過卻未拿出收據正本,兩位當事人在法庭上就鬧得不太愉快。

 後來在各方的調解下,達成以一萬六千元和解;沒想到賠錢的胡女心有不甘,去年三月十日和五月六日,在自己部落格上,以女律師的名字為標題,貼文發表「一個自以為是的ㄘㄨㄚ賽芬」和「陳ㄘㄨㄚ屎」等文章。被女律師看到,控告胡女刑事誹謗罪,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有罪,並依一罪一罰處刑,兩項誹謗的公然侮辱罪名各判罰金九千元,應執行一萬五千元。

 胡女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上訴,胡女雖然一再辯解她並無公然侮辱女律師的意思,但二審法官仍認定有罪,但認為胡女兩次罵人的文章,應屬一次行為,遂將原判決撤銷,改判處罰金九千元。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車禍賠1萬6 貼文誹謗判罰9千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0月 02, 2011 10:14 am

車禍賠1萬6 貼文誹謗判罰9千

【聯合報╱記者黃宣翰/台南報導】 2011.10.02 02:40 am


台南市1名胡姓女子騎機車追撞陳姓律師的賓士轎車,原先律師索賠7萬餘元,後來改以1萬6千元和解,胡女心有不甘,在部落格上連續兩次罵律師「ㄘㄨㄚˋ賽」 和「ㄘㄨㄚˋ屎」,被律師控告誹謗,台南高分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胡女罰金9千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40歲胡姓女子於98年5月在台南市騎機車追撞一名陳姓律師的賓士轎車,雙方和解不成,律師訴請損害賠償,向法官表示車子花了7萬多元修理,但胡女認為金額太高,一度鬧得不愉快。

兩人在各方調解下,以1萬6千元和解。事後胡女心有不甘,去年3月和5月,兩度在自己網路部落格上,以律師名字為標題,發表「一個自以為是的ㄘㄨㄚˋ賽」和「陳ㄘㄨㄚˋ屎」等文章。

陳姓律師因此控告胡女誹謗,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有罪,依一罪一罰處刑,兩項公然侮辱罪各判罰金9千元,應執行1萬5千元。胡女不服,向台南高分院上訴,供稱她沒有公然侮辱陳姓律師的意思,指「ㄘㄨㄚˋ賽」是指「慘了」的意思。但高分院法官認為「ㄘㄨㄚˋ賽」是閩南語「瀉肚子」的意思,比喻某人極為狼狽淒慘的狀況,胡姓女子張貼在部落格,有公然侮辱的故意。

二審法官認定胡女有罪,但認為胡女兩次罵人的文章,應屬一次行為,改判處罰金9千元。

【2011/10/02 聯合報】@ http://udn.com/
白眉鷹王
 
文章: 7944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21, 2009 3:50 pm
來自: Taiwan

上一頁下一頁

回到 台灣之聲私(輸)法院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90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