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誹謗法必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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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罵人 10玩家挨告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0月 12, 2011 7:30 pm

社會新聞2011-10-12 自由時報
線上罵人 10玩家挨告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20多歲林姓女子在網路遊戲裡遭其他角色以「言語」圍剿,只要林女扮演的角色一現身,就被冠上「肥婆」、「土撥鼠」、「醜女」等稱號,林女怒告10名玩家「公然」侮辱!

網路彼此只知各自的角色稱呼,形同虛擬遊戲角色控訴其他遊戲角色,是否屬「公然侮辱」?引起警方內部議論,警方無裁量權,依規定只得受理、再移交地檢署處理。

高雄市鳳山警方日前受理20多歲林姓女學生控訴,她在網路遊戲神魔online裡遭數名玩家「羞辱」,她扮演的角色只要一上線,就被玩家冠上肥婆、肥球、醜女、土撥鼠、暴牙,罵她的角色包括綠巨人、雅典娜、鬼徹村雨等。據瞭解,林女疑因遊戲過程與人衝突,遭多名玩家「言語圍剿」,提醒她訴訟程序繁複,林女堅決說︰「別人也曾這樣告過!」警方透過遊戲公司調閱資料,發現挨告玩家全住在中北部、且年紀都很輕,近期將發出通知書傳喚到案說明。

法界人士指出,公然侮辱是所謂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對方╳╳娘、智障,某人在網路公開以真實姓名斥責、羞辱他人,因為第三人可能知道受辱當事人身分,如此即可能觸及公然侮辱,但若是暱稱,大家都不知道在說誰,不見得能斷定當事人,是否涉及公然侮辱,將視個案案情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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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毅告高國華涉誹謗 不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10月 14, 2011 11:35 am

劉毅告高國華涉誹謗 不起訴

【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11.10.13 05:38 pm


補教名師劉毅控告同業高國華在媒體公開指他「每天都在性騷擾女員工」、「世紀大騙子」等,涉犯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罪嫌不足,將高國華不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劉毅控告高國華在去年8月間在一家電視台節目指劉是「世紀大騙子」、「只會摧毀我、汙衊我」等語。

多天後,高國華接受一家平面媒體採訪時,指摘劉毅「與初小姐住在一起」、「每天都在性騷擾女性員工」,劉毅認為高國華不實言論,足以貶損名譽,控告高國華涉嫌誹謗。

檢方偵辦時,高國華辯稱未接受這家電視節目訪問,坦承在接受另一家平面媒體訪問時,有提到劉毅騷擾女員工一事,但未意圖妨害名譽。

檢方調閱電視台節目錄影光碟,發現節目中未播出高國華受訪畫面,僅有主持人以旁白提及高國華的言論。檢察官函詢電視台,發現是節目工作人員邀請高國華上節目對談,高國華拒絕,並回應「誰是世紀大騙子、他才是」,並一再要求電視台不要再談論相關話題等。

檢察官認定,高國華僅在回應工作人員的邀約,未預料談話內容會被播放,認定高國華辯稱足以採信。

多名劉毅補習班員工則證稱,常看到劉毅與初姓女子出雙入對,到劉毅住處開會時也曾見過初女;並指劉毅有時對女員工開玩笑,讓女員工感到不舒服。

檢察官依證人證稱認定高國華非故意捏造不實言論,未有毀損他人名譽犯意,且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高國華有誹謗意圖,因此依罪嫌不足,將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2011/10/13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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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大聲辱罵 判賠四萬元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五 10月 14, 2011 3:13 pm

都會掃描-樓梯間大聲辱罵 判賠四萬元

2011-10-14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台中:林姓男子因不滿在郵局工作的陳姓男子欠他錢,去年三月間在陳男住處大樓樓梯間,大聲辱罵陳男「你不要臉,臭俗啦!四處騙人家錢」。經陳男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台中地院昨天判林男須支付四萬元精神撫慰金給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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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罵「王八」 判罰金5000元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0月 16, 2011 9:01 am

臉書罵「王八」 判罰金5000元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2011.10.16 03:28 am


經營補習班的林姓婦人因頂讓習班買賣契約糾紛,與接手的林姓男子交惡,在臉書(Facebook)上罵林「王八」而挨告;板橋地院法官認為,依社會一般觀念「王八」是有貶抑及謾罵的負面用語,判決對林婦科罰五千元。

法官調查,四十歲的林姓婦人在新北市經營語文補習班,去年七月頂讓給林姓男子後,雙方因買賣契約上的給付內容意見不一,發生爭執。

林婦去年九月十五日下午,在臉書塗鴉牆貼文寫「林王八,停止你們小人的行為」、「林王八的事是給自己一次教訓,也給自已一些啟示」、「即然是王八,怎可能學會自愛」等情緒性的文字。

林姓男子的孩子在網路上和補習班學生聊天,竟外發現林婦貼文而轉告父母,林姓男子憤而控告林婦公然侮辱。

林婦否認侮辱對方,並說貼文是她的情緒出口,且她自己也姓林,「林王八」三字沒有針對性,不能因她寫「林王八」就認定她指的就是林姓男子;她並認為「請停止你們小人的行為」不構成公然悔辱。

法官認為,林婦張貼的內容,有將林妻姓名和「林王八」並列,凸顯她所指姓林的人與林妻有特定關係,指的就是林姓男子。

而林婦在文章中所寫的「王八」、「小人」等用語,依社會一般觀念是貶抑的負面用語,且屬謾罵及暗指為人非屬正道的意思;法官認為林婦將文章貼在多人得共見共聞的臉書塗鴉牆上,已構成公然侮辱。

【2011/10/1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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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罵「吵生人」 被嗆「吵不了死人」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10月 17, 2011 3:40 pm

鄰罵「吵生人」 被嗆「吵不了死人」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縣報導】 2011.10.17 03:53 am


吵生人、吵不死人 鄰居、聯大生互嗆 / 范榮達

苗栗市松園社區聯大學生租住處前遭噴漆「吵生人」(左圖),但學生認為並沒吵到鄰居,在門口貼出紙條回嗆鄰居「吵不了死人」(右圖)。
記者范榮達/攝影

國立聯合大學五名租住校外的學生,經常打牌、唱歌到清晨,鄰居群起抱怨,報警也不見改善,鄰居憤而在學生住處前噴漆「吵生人」,學生掛牌回嗆:「功力不足吵不了死人,真抱歉!」鄰居氣結。

被點名的這群大學生表示,他們不覺得自己很吵,門口噴漆「吵生人(即吵死人,但居民認為寫死人等於詛咒自己)」,太不尊重他們,才會針對噴漆的人回嗆,「不覺得有錯要改進或抱歉!」聯合大學公關許璧如說,學生校外住宿品德難以約制,但仍會勸導。

松園社區住戶多人前天群起抱怨,表示五名聯大學生這學期才租住在社區,經常吵得鄰居不得安寧,都要到凌晨二、三點才安靜下來。

住戶反映說,這些學生深夜回租住處,機車不馬上熄火,開門騎進屋內停放;有時打牌到清晨,深夜看電視、彈吉他唱歌都很大聲,完全不顧鄰居感受。

「大學生不是吵一天,而是從星期一吵到星期五,我快要發瘋了!」一名住戶說,他們曾數度報警,警方也奈何不了大學生,見對方依然故我,有人忍無可忍,才會噴漆「吵生人」抗議,未料學生還回嗆。

被鄰居批評吵人,大學生認為鄰居太敏感了,因為隔壁房間講的話,他們都聽不太清楚;他們或許偶爾講話比較大聲,但不可能是天天,且儘量改用電腦交談。

至於打牌,也已很久沒打,一星期更難得全部聚在一起看電視,機車停進屋內,必須越過門檻,女生的力氣不夠,因此機車不熄火,先停在大門外,開門再騎車進屋內。被噴漆「吵生人」當天,他們有三人外出唱歌慶生,另二人在租住處睡覺,怎麼會吵人呢?

【2011/10/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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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同音 硬要對方改掉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10月 17, 2011 6:39 pm

中部新聞2011-10-17 自由時報
店名同音 硬要對方改掉火爆女老闆 恐嚇挨告又丟汽油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女子林孟辰經營的汽車材料行與魏順輝的汽車修配廠商號名稱雷同,林女要求對方更換商號名稱不成,又被魏某控告恐嚇,她在氣憤下拿裝有汽油的塑膠罐,朝魏某的修配廠丟擲,又攜帶煙火到其門口,作勢要以打火機點燃施放,檢方偵辦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她起訴。

公共危險罪起訴

林孟辰在台中市經營「德億汽車材料行」,她得知魏順輝所經營的「德鎰汽車修配廠」與其申請的商號名稱雷同,就要求對方更換商號名稱,但魏某不予理會。98年7月間,她撥打魏某的手機指稱:「你們家很多易燃物,你和小孩要小心一點,一點火就馬上燒掉。」之後,她接連寄2封信到魏順輝的汽車修配廠,信件內容提到:「準備開戰,你們愈是這樣我愈喜歡玩你們。」

事後魏順輝以心生畏懼為由提起告訴,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林女辯稱並無恐嚇之意,而且魏某也多次打電話來騷擾其家屬,但法官仍然判處林女拘役40日。

在訴訟進行期間,林女對於魏某的提告行為相當氣憤,在今年1月間,她拿裝有汽油的塑膠罐,朝魏某的修配廠丟擲;之後,她又攜帶煙火到魏某的修配廠門口,作勢要以打火機點燃施放,魏某不滿其行為,再度提告。檢方偵辦後,認為林女的行為已違法,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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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罵人 判賠10萬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0月 18, 2011 9:52 am

網路罵人 判賠10萬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即時報導】 2011.10.17 10:35 pm


台南市鄭姓女子因贈書問題,與賴姓女子發生不快,竟連續在網路上張貼文章辱罵賴女,甚至恐嚇賴女,還貼賴女的照片和相關資料。鄭女涉及恐嚇及公然侮辱遭判處拘役60日,賴女訴請賠償精神撫慰金,台南地院今天判決應賠償10萬元。


【2011/10/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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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前遭搶 上網罵:保全吃屎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二 10月 18, 2011 10:10 am

家門前遭搶 上網罵:保全吃屎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2011.10.18 02:33 am


賴姓女子前天深夜騎機車回家,在自家大樓地下室出入口,遭一名蒙面歹徒持水果刀搶走手提包,她一度與歹徒拉扯,手被割傷,大聲尖叫,但大樓保全人員坐在保全室紋風不動,氣得賴女丈夫上網po文大罵:「保全是請來吃屎的嗎?」他也批評「高雄這是什麼治安?」

前天深夜11點多,賴姓女子(28歲)騎機車回到三民區陽明路的大樓住處,在等待地下停車場鐵捲門開啟時,一名身穿白色外套、臉覆口罩,眼戴黑框眼鏡的歹徒持水果刀上前,賴見歹徒意圖不軌,高聲尖叫,歹徒開始拉扯賴女手提包。

賴姓女子過程中不斷尖叫,還與歹徒拉扯手提包,歹徒情急之下,割傷賴手臂約10多道傷痕,因此得手。賴雙手流血走到距離不到10公尺的保全室求救,才發現保全安穩的坐在椅子上,還說「以為是隔壁媽媽在打小孩!」

賴姓女子接著上樓向丈夫求救,賴女丈夫將她載往醫院治療,最深的一道刀傷縫了一針。

賴女丈夫當晚氣得上BBS站「批踢踢實業坊」(bbs.ptt.cc)發表文章,除了描述當時狀況外,也氣得大罵「每月繳2千多元的管理費,保全是請來吃屎的嗎?」也留下聯絡方式,要求媒體踢爆不負責任的保全。

賴女丈夫還寫到,前幾個月車窗才被飆車族持空氣槍打破而已,前天太太又被持刀搶劫,大罵「高雄這是什麼治安!」

賴姓女子事後向警報案,遭搶走名牌的手提包、信用卡、證件、皮包、現金200元及一台數位單眼相機,損失約8萬多元。

三民二警分局偵查隊表示,已經在三民區覆鼎金公墓查獲歹徒機車,經清查是一輛失竊的贓車,將擴大調閱監視器,積極緝捕持刀搶劫的歹徒到案。

【2011/10/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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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保全飆國罵 她辯「口頭禪」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0月 19, 2011 10:11 am

嗆保全飆國罵 她辯「口頭禪」

【聯合報╱記者莊亞築/台中報導】 2011.10.19 02:33 am


台中市50歲女子李麗蓉昨天凌晨搭朋友的車前往慈濟醫院探病,離開時與院內警衛起口角,李女氣憤抓傷洪姓保全的手,至警局時又飆罵對方三字經,事後她雖解釋「這只是口頭禪」,並向對方道歉,洪姓保全仍堅持提告。

警方指出,李女搭朋友的車去探病,離開時疑似撞到東西,被保全攔下要求說明,李女坐在副駕駛座,氣憤地衝下車與保全理論,雙方大吵一架。

警方說,保全要拿無線電通報,被李女阻攔,混亂中還抓傷洪姓保全的手,保全隨即報警,要控告李女傷害;雙方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李女又用三字經辱罵,洪姓保全很生氣,加告她妨害名譽。

【2011/10/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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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2380??? 外人看不懂免賠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0月 19, 2011 10:16 am

罵人2380??? 外人看不懂免賠

【聯合報╱記者賈寶楠/桃園縣報導】 2011.10.19 02:33 am


龔姓男子與吳姓鄰居因房子裝潢交惡,龔張貼「二三八○」、「F十五明水研九八○」海報,暗諷遭吳接二連三霸凌,且暗指吳家房價僅值九百八十萬,吳姓夫婦認為名譽受損,對方惡意影響房價,求償五百萬。法官認為外人不懂這些海報的含意,判龔免賠

民庭法官指出,龔男「隱藏版」海報意指自己受害,但沒說誰加害,外人看不懂,不會造成吳姓夫婦名譽損害、房價下滑,也無從證實海報內容損害吳姓夫婦健康,因此判決吳敗訴。刑事部分,檢方偵辦中。

吳姓夫妻與龔姓男子住同社區五樓,比鄰而居,去年十一月吳家裝潢,龔姓男子發現工人把圍籬螺絲鎖在他家牆壁,採光罩跨越雙方共同壁中心線一公分,瓦斯管也越過界,雙方齟齬交惡。

吳姓夫婦向法官說,龔男被檢舉占用公有地,龔以為檢舉人是他們,怒罵三字經,故意在門口掛風鈴,聲音整天響,干擾睡眠安寧;龔男並在一樓大門和車道入口張貼「金剛怒目、妖魔竄逃、鎮邪鍾馗、千里眼」海報朝向他們家。因不堪惡鄰精神壓力,只好售屋搬家。

吳姓夫婦表示,龔男看見有人來看屋,即張貼「二三八○中心線」、「再怎麼野蠻也不可這樣八○人」、「F十五明水研九八○」、「越界賴不了」等海報,暗諷遭到他們「接二連三霸凌」,「F十五明水研九八○」則暗指他們在另一社區想出售的十五樓房子只值九百八十萬。

其他海報也影響這間房子房價,看屋民眾以為社區有糾紛不好相處,不敢買屋;他們當初花一千八百萬元購屋,轉售卻賠兩百萬。吳姓夫婦向法院告龔男恐嚇、妨害名譽,求償五百萬。

龔姓男子澄清,吳家裝潢施工造成他家房屋漏水、磁磚破裂,工人還擅闖他家,精神被霸凌,覺得苦悶、運勢不佳,才寫勸世文抒發不滿、避邪改運。明水研是指內心得見日月之明,海報貼在自家門口範圍,並沒有汙衊對方之意。

【2011/10/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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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嫌隙 罵人遭起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0月 19, 2011 11:40 am

鄰居嫌隙 罵人遭起訴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即時報導】 2011.10.18 11:35 pm


單姓和李姓女子疑似和大樓鄰居劉姓女子有訴訟糾紛,單、李去年12月就在大廳內說劉的兒子把管委會所屬的400萬元拿去花掉,還當著劉的面前罵劉「狗在吠」、「不要臉」,檢方因此依妨害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訴單和李。


【2011/10/1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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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被指封殺藝人 利菁告薇薇安敗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0月 19, 2011 6:23 pm

怒被指封殺藝人 利菁告薇薇安敗訴
2011年10月19日13:54 蘋果即時 藝人利菁不滿星座專家薇薇安對媒體爆料,指她封殺寶媽、宋新妮、小馬等藝人,認為薇薇安所言不實,妨害她名譽,因此提告向薇薇安求償200萬元,並在《蘋果》等媒體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認為,薇薇安言論只是對利菁的主持風格評論,並未侵害其名譽,今判薇薇安勝訴免賠。

利菁指控,薇薇安在2009年3月19日對媒體表示「利菁習慣介入節目前製作業,包括來賓名單,連續封殺寶媽等人」、「據我所知,江中博也不上了,就是因為利菁嫌他講話太嗆」,以致媒體以「利菁愛封殺,群星抵制」為題報導她,已屬侵權。

薇薇安挨告妨害名譽,台北地院判她勝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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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制老師在地還罵三字經 高中生遭訴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三 10月 19, 2011 6:31 pm

壓制老師在地還罵三字經 高中生遭訴
2011年10月19日15:08 蘋果即時 Youmaker-《基隆高中打老師》
http://www.youmaker.com/video/svb5-83bd ... 4e001.html

去年10月,基隆高中1名張姓女老師上課時,發現5名學生以手機錄影,勸學生將手機收起來,但其中1名學生不聽勸告,她憤而走向對方時,反遭其他學生阻擋,甚至被壓制在地動彈不得,她認為受屈辱憤而控告學生傷害。今天(19日)基隆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對陳姓學生(19歲)聲請簡易判決,其餘4名學生獲不起訴。

據悉,事發後校方召開協調會,希望雙方能夠和解,但學生在協調會中指稱不滿老師上課常遲到,且無法接受老師訓斥人的口吻才如此;老師認為遭學生污衊,未料陳姓男學生失控怒罵老師三字經,雙方協調後和解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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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瘋婆子賠5萬 二審駁回

文章白眉鷹王 » 週日 10月 23, 2011 9:26 am

罵人瘋婆子賠5萬 二審駁回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1.10.23 03:26 am


在公家機關服務的林女,與孫姓同事細故爭吵,孫以「瘋婆子」辱罵林,經林請求損害賠償,一審判孫賠償5萬元,經林上訴,二審法官以孫僅罵3個字,以此計算,孫出言不遜詆毀林,每1字付出1萬6000餘元代價,懲罰實不可謂輕,將全案駁回。

林女說,去年11月4日上午,她與孫姓同事在辦公室內爭吵,孫在多位同事在場時,以台語「瘋婆子」辱罵她,又拿保特瓶衝向她,先將椅子推倒,致她放在椅子上的皮包及衣服掉落在地上,她要求對方揀起來,但孫回稱「誰理你」。

孫又手持保特瓶作勢欲打她,因有同事阻擋,並未打到,孫並以保特瓶猛敲桌子發出極大聲響,繼續咆哮她,致她心生畏懼而全身發抖,打電話報警。

林女控告孫女涉嫌公然侮辱罪,法官將孫判處拘役20日。林說她素來愛惜聲譽,對方卻在多人面前侮辱她,她本來患有焦慮、失眠、自律神經失調等症,服藥治療中,經孫女辱罵後,病情加劇,請假20天無法上班,要求孫賠償40萬精神慰撫金,另對她咆哮部分要求孫賠償10萬。

但一審法官僅判決孫賠償5萬元,林不服上訴,並說她每次開庭時,對方都要重複罵她好幾次「瘋婆子」,使她的病情更為嚴重,已於今年7月間結束30年公職,並認為一審法官判賠太低,要求二審法官判孫再賠10萬元。

孫辯稱,她是因被林嘲諷她的經濟狀況,受此刺激,自尊受辱才以台語「瘋婆子」回應,是無心之言。

法官查出林在偵查時說「我要負責收共同買花的錢,恭賀科長榮升,孫口氣很差就開始罵了,我說孫可能缺錢,不出沒有關係,我可以替你出,她就罵我」,足見孫抗辯當時林以嘲諷之語氣譏笑她的經濟狀況,令她深感自尊心遭刺傷,並非全然不可採信。

法官斟酌雙方的身分、地位、財產,認為孫辱罵林婦的用語僅三字,如以此計算,孫女出言不遜,詆毀林婦,每一字即應付出1萬6千餘元的代價(且刑事部分仍需繳納罰金),懲罰實不可謂輕,因此將全案駁回。

【2011/10/2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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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粗口罵員工 老闆吃官司

文章白眉鷹王 » 週一 10月 24, 2011 2:02 pm

爆粗口罵員工 老闆吃官司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板橋報導】 2011.10.24 02:16 am


弘武科技公司林姓負責人,以為黃姓女員工偷懶,在近30名員工面前罵黃「機X毛」、「X你娘」,黃憤而控告林,板橋地檢署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林。

林男認為黃也回罵,也告她公然侮辱,檢方調查發現黃當時只是回問林是否罵她髒話,沒有辱罵對方,因此不起訴。正在大陸出差的林男得知被起訴,只表示是公司內部的事情,不願回應。

黃女受訪時說「他怎麼可以用代表生殖器的字眼罵女生?還辱罵我家人!」她表示,「我從來沒有如此受辱」,事發後已離職。

黃堅持控告林,結果黃事後被依「無故曠職」解雇。黃表示,林還反控她當眾罵人,檢方傳喚在場的員工,證人都證實林當場罵黃「X你娘」等髒話,黃只是回問「你是不是罵我X你娘?」並沒爆粗口。

【2011/10/2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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