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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紅包還留證據,蘇震清真囂張!

文章發表於: 週一 8月 17, 2020 11:15 am
台灣之聲
收紅包還留證據,蘇震清真囂張!
依據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0年上字第 85 號民事判決書: 王令麟和他的觀昇有線電視公司總經理作證: 從民國87年底蘇震清當蘇嘉全縣長辦公室主任, 公司每個月付他1O萬元領了5、6年,90年同時有縣政府和電視有線薪資扣繳憑單….另有王姓證人證實蘇震清揪團挖新埤大橋下砂石, 他投資一股約3OO萬元 挖了大概60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