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勤偉放水未上訴,法務部應究責
2018年9月30日向監察院陳師孟委員,檢舉臺灣高等檢署檢察官,和法官集體包庇放水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肇事逃逸無罪未上訴定讞而逍遙法外。
2020年7月18日接獲監察院函﹕公訴檢察官吳茂松「被調」高雄高分檢,接任的壽勤偉檢察官,以改判無罪理由,係基於事實認定之爭議,而非判決違背法令,而未提出上訴定讞。但遭檢察總長認為原判決有應調查之證據未為調查、採證認事與卷內資料未合及違背經驗、論理法則之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打臉,最高法院以不利被告不得非常上訴,駁回非常上訴。
經監察院「調查」,九年後壽勤偉檢察官聲請再審獲准,蕭賢綸今年5月26日撤回上訴,維持一審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高明哲審判長為大學同學蕭仰歸之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施壓高玉舜受命法官改判無罪,因壽勤偉未上訴而定讞,法務部應對放水的壽勤偉檢察官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