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價分割」(抄家),法院淪為「殺戮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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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價分割」(抄家),法院淪為「殺戮戰場」!

文章台灣之聲 » 週五 9月 06, 2019 7:11 am

「變價分割」(抄家),法院淪為「殺戮戰場」!
法官讓法院成坑殺小地主的「殺戮戰場」,昨天到監察院向值日委員陳師孟陳情,請調查士林地方法院民庭法官陳月雯等失職法官。
台北、新北市都會區因建地難求,「變價分割」共有物成為建商最愛,只要花點小錢請律師上法院,和負擔地價1.1%訟裁判費,就可省下鉅額仲介費,是最省錢省時買地的方法,也讓法院淪為坑殺小地主的「殺戮戰場」。起訴狀未附協議不成證明,法官不命補正起訴不合法違法失職。
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等規定應先協議,協議不成才訴請法院分割,且以「原物分割」為原則,而「變價分割」(抄家)是「無步」的最後才用的一「步」。而法院接受建商「變價分割」之訴,依法應先命建商補正「協議不成」的證明,如不補正,起訴要件不符,起訴不合法應駁回不用審,才不會浪費司法資源。
士林地方法院民庭法官陳月雯等,審理「灌人頭」都更21人被判罪的元霖建設公司等,土地共有分割共6案,明知建商未附協議證明,起訴不合法卻不裁定補正駁回「變價分割」,使4戶房屋的屋主,才只接到起訴書和民事開庭通知書,庭都未開就「含恨投降」(怕上法院纏訟),讓元霖建設等人「俗俗」買到土地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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