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元:被批是全額交割股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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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元:被批是全額交割股檢察官!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8月 31, 2017 4:01 pm

陳宗元:被批是全額交割股檢察官!
司法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召會前,為捍衛檢察官屬性,
勤寫文章的臺北地方檢察署陳宗元(年8月5日蘋果
日報「半吊子的主任檢察官票選」、和8 月11日「被
綁上枷鎖的檢察官」,被批是俗稱的「全額交割股檢察
官」(全部交給事務官及警察),真混,且連抄都抄錯!
陳宗元偵辦(103年度偵字16091號)元霖建設公司借
用員工當人頭設立公司,涉違反公司法第9條、商業
會計法第71條等,竟全部交給臺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
調查,自己沒有開過1次庭,調查人頭王柏樑等人的
資金來源,主任檢察官江林達也沒審核就予被告不起
訴。不起訴書把負責人鄭建和和王柏樑等人出資金額
都抄錯,還故意曲解法律認定是侵害國家法益,不能
告訴只能告發,剝奪受害人再議權利。受害人許榮棋
歷2年多的反應都未獲理會,昨天檢具證物向法務部
長邱太三陳情。
許榮棋說:原名黃梱陸的黃裕霖93年用公司員工當人
頭,沒真正出資設立元霖建設公司,再用元霖建設名
義將北投區關渡知行路原市場用地,向臺北市政府申
請都市更新計畫,改建為2棟23層大樓,並向中國信
託銀行最高設定從3億6千萬、6億6千萬、到現在9
億6千萬元。其中因「灌人頭」都更,涉偽造文書被
北市府函送,已被士林地檢署起訴黃裕霖和太太、4個
女兒 、岳父母等至親21人,正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除設立時用員工當人頭,多次增資也是用人頭,且增
資的股金,被疑似來自中國信託銀行增貸款項,又有
涉詐貸刑責。
許榮棋又說:陳宗元只要查出資者的資金來源,就可
將元霖建設繩之於法,並可減少空頭公司詐貸。法務
部邱太三部長應辦一些向陳宗元濫權縱容犯罪,沽名
釣譽鬼混的檢察官,司法改革才不會被批為打假球!
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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