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以刑訴新制判決即有大法官582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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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以刑訴新制判決即有大法官582宣告違憲

文章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 週三 10月 19, 2016 7:43 pm

法官檢察官律師評鑑委員會—任務
荒唐離譜判決即涉收賄有據 違證據論理經驗是亂判禍首
裁判不備理由就是放水解套 事證不符是非顛倒即送評鑑
百萬人出資百元億元反貪腐 百元索光碟怠惰法官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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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5 年10月19日
(105)司革評字第055號
會址:台中市潭子區豐栗路63巷38號
電話:(04)2532-1082傳真:(04)2532-9951
E-Mail:ponika@tcts.seed.net.tw

受文者:全體立法委員 女士先先閣下
副 本:
1.本會司改監督機關:法務部、內政部、法官評鑑委員會
2.本會判決評鑑.不法公告.萬人申冤委員會.法庭觀察查報總隊
3.申訴人:溫宇生、彭如君、石中瑾、葉斯應、鄭明崇、張俊宏、郭瑤琪
【慘遭司法不公判決,如101台上3848及2966與1918相同不法數萬公民】

主旨:緊急建請全體立法委員務必於105年10月25日大法官提名人兼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許宗力大法官及蔡炯墩正副院長兼任大法官提名人查問王金平前立法院長,100.08.27公告90%法官不以立法院民國91年通過88年全國司改大會廢除法官主導訴訟,改由被告主導訴訟,民國92年實施刑訴新制審理及判決,即有96台非144與97台非548及382認同檢察總長以違大法官582號釋示非經法定程序之判決,即違憲不生效力無效情事;以利蔡總統520宣示人民法院不能有恐龍判決,創司法公信,台灣經濟才有可能發展及成長事。

說明:
一、參証1-2最高法院以101台上3848及2966與1918配合兼回應聯合報刊登王金平院長公佈90%法官均以陳前總統水扁92年廢除之舊制,每年冤賠5億共賠50億元,而盡訓斥法官不守法亂判之泛濫,以「抱殘守缺拒絕進步如以圓鑿而納方柄」之荒唐及謬誤,復不准法官再偏向檢方共同聯手對付被告製造冤錯判;即証大法官應如主旨所請支持蔡總統消滅司法恐龍,不容百姓再受司法迫害【詳如主旨教材級之更判所示】。

二、綜上:大法官582號釋示非經法定程序之判決即違憲無效;因此徐自強死刑犯才獲救,而改判無罪【因憑新制被告享有詰問被告為証人之權利】,即剝奪詰問証人之判決,即非法定程序,再參98台上863更判之教導,故98重上更(四)23號才三年二之枉判改判無罪,因有95台上53欠缺審前會議之判決同有錯判,即証為落實新政府蔡總統消滅司法恐龍救萬人及救國救司法之任務,即大法官及司法院正副院長即應表態,是否有大法官582號釋示相同不法者,即因違憲無效,即台灣司法公信力必獲全民信任,即可帶動經濟發展,台灣不再淪陷而有成長及發展機會。

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
會長 莫 錫 麟
法官檢察官律師評鑑委員長 決行
【簡稱:司革會 業務監督機關:法務部】

証1號:80.10.28聯合報刊載90%法官以舊制判每年賠5億,共賠50億剪報。
証2號:最高法院101台上3848更判罵不守法之老法官,抱殘守缺拒絕進步,如以圓鑿納方柄之大錯。
証3號:大法官582號釋示【違憲無效】。
証4號:徐自強改判無罪之逆轉勝。
証5號:司法周刊公告刑訴新制審前會議教材及95台上53更判教導。
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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