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

版主: 台灣之聲

司法改革: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

文章花花貓 » 週四 8月 25, 2016 10:48 am

五南出版社:作者林孟皇 2013.6.1首刷
※本書特色:別再罵「恐龍法官」了,該改革的是豢養出「恐龍法官」的最高法院!
握有判人生死的法官,爆出嫖妓、關說與貪瀆,法官的人格出了什麼問題?
有無為了績效管考、名位,曲意逢迎,背離了自己的法律良心或人民的法律感情?
法律人不該從滿腔熱血,變成只會寫八股判決的科員法官,
唯有找回失落的審判靈魂,才能挽救司法威信的沉淪與社會正義的式微!從法律系畢業後滿懷著公平正義的法律人,為何當上法官後,變成人人喊打的「恐龍法官」?
對外號稱「審判獨立」,但法官卻有不得不遵循的「最高法院原則」與「司法人事潛規則」?
※揭開司法界最僵化的一面,臺灣的司法才有未來!
內容簡介:80年代迄今,法律系一直是許多年輕學子的第一志願。一位優秀、熱情的青年,怎麼從第一志願畢業、當上多數人夢寐以求的法官職位後,開始庸庸碌碌、汲汲營營過一位「科員法官」的生涯?甚至變成人民口中食古不化的「恐龍法官」?
原因在於臺灣社會雖已解嚴超過二十年,早已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社會多元化,政治力已不敢公然介入司法時,從未解嚴、只講究論資排輩的封閉司法體系,所謂的依照良心與法律確信從事審判,就只是空談。
由林法官推動、參與的「改革最高法院」、「精進裁判品質」、「強化司法問責」等一系列司改活動,目的就是希望將法官們從官僚主義所形塑的格式僵化、用語文言化、理由說文解字化、理念信仰空洞化的「桎梏」中解放出來,莫忘初衷,找回自己的司法正義靈魂。
且讓我們跟隨著林法官的腳步,邁入司法禁地,關心司法、瞭解司法、監督司法,一起改革這個禁錮的官僚體系,為自己、為後代子孫開墾出一片司法淨土!
※推荐文
台灣的司法問題叢生,公信力不彰,幾乎已至眾人皆曰可殺的程度。不管是社會菁英的學術論者,還是販夫走卒的街談巷議,對於司法判決的不滿與怨懟,不絕如縷。然而受限於法律專業的障礙以及對於司法實務的陌生,許多對於司法議題的評論難免隔靴搔癢,未能切中時弊,終至淪為犬儒式的譏諷,於事無補。
尤其是論者習慣性的將司法不公歸咎於「政治力介入」,全然無視於政黨輪替已成常態的社會變遷,這種廉價的政治口號,只會讓應該接受問責的司法體系,輕易的在黨同伐異的政治鬥爭中,找到閃躲的縫隙,推卸責任。
平心而論,台灣司法並不是沒有進步。但是相較於其他專業領域回應社會變遷的積極,司法當局努力宣傳的司法改革,速度蝸步、內容瑣碎,欠缺大開大闔的視野,所以在社會競爭中顯得落後、顢頇。更由於司法系統「獨占」審判權限,因此對於各種改革呼聲,多半充耳不聞,自我感覺良好。至於法官群體,則在官僚體制的馴化下,循著司法當局設定的官場藍圖,競相追逐職位陞遷,浸淫日久,定分止爭的審判本質即遭漠視,得無令識者為之痛乎?最高法院向來偏好「撤銷發回」的作文比賽,即屬是例。
在這種司法環境之下,法官追求職務晉陞者猶如過江之鯽,但是願將自身工作經驗結合社會觀察,忠實紀錄司法體系的病灶,苦心針砭者,則寥寥可數。孟皇法官的新作<找回失落的審判靈魂>,正是替台灣社會的司法觀察,填補了缺乏專業視野的遺憾。
在孟皇法官在大作中,條理清晰的勾勒出司法改革的完整圖象,並將最高法院的改革置於首要任務。這個觀察,絕對是非常重要的關鍵,在經緯萬端的司法改革討論中,具有定錨的效應(anchoring effect)。因為唯有掌握司法議題的核心所在,各項論述主張才不致於失焦。尤其難能可貴的是,本書不僅以具體事例,指出司法實務的根本病灶,更以誠懇的態度,提出各項改革主張的公共政策,絕無奢言理論而拙於實務之空泛。
除了對於最高法院的改革主張外,孟皇法官的新作並未侷限於個案的爭議,更將觀察視野拉高到司法制度的鳥瞰。舉凡不同意見書、專業法庭、司法人事、保密分案及法官養成教育等,從孟皇法官與諸位司法首長的公開信中,都能發現法官自許為知識份子的深沈獨白。此外本書也從圈內人的角度,揭開司法的神秘面紗,就各項司法專業議題,以淺白的庶民語言與社會對話,促進司法社會化的功能。所謂法官應該「獨立而不孤立」,此之謂也!
其他針對特定事件的時論評述,則是基於法治教育的觀點,顯然是孟皇法官曾經身為教育工作者的社會歷練,始終不敢或忘的社會責任。
個人從事審判實務工作迄今二十二年有餘,由於服務機關不同,與孟皇法官並無公誼;復因地域相隔,與其亦乏私交。然而經由法官內部網路論壇及報章評論,每見孟皇法官秉如椽巨筆,寫血性文章,率皆擲地有聲,於我心有慼慼焉。關心司法改革的讀者,必定能從孟皇法官的觀察,窺得司法議題之全豹,俾免瞎子摸象,人云亦云。
欣聞孟皇法官決定將其司法改革之思考訴諸社會公議,集結付梓,於本書出版前,承囑為其推薦,深感榮幸。讀其倡議高論,不亦快哉!爰為之序。
作者簡介:
林孟皇,台灣高雄人,花蓮師專、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主修憲法、教育行政法。曾擔任國小教師、實習律師、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理事、司法院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寫過許多傳頌一時、影響社會深遠的判決。
因出身教育界,長期關心國內法治教育的發展與公民社會的建立,在工作之餘,曾兼任國立編譯館社會領域教科書審定委員、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研修委員、教育部社會學習領域輔導群委員。現為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法官、文化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董事、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諮詢委員。著有《金融犯罪與刑事審判》、《羈押魚肉》,並共同編撰《老師,你也可以這樣做》一書。
花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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