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派田科員接見司革會法官評鑑長莊榮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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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派田科員接見司革會法官評鑑長莊榮兆

文章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 週五 7月 01, 2016 8:19 pm

司法院派田科員接見司革會法官評鑑長莊榮兆

一、司法行政固然不能干涉法官獨立審判,但違背法律之審判,從施啟揚前院長懲處林俊寬法官假開庭及北院院長黃文圞移送林宏信法官推諉卸責,送監察院彈劾,公懲會記過,而淘汰不適任法官,另就林洋港前院長就吳光陸法官以判決圖利東帝士財團,有判決不備理由記過,吳法官跪求不要送貪污,他辭職了,以上可以証明司法行政並非一無是處,負有懲處壞法官,保護司法公正的義務。

二、從今天提的訴願書,賴院長拒絕依101台上3848號及2966號,嚴指法官抱殘守缺,拒絕進步,如以圓鑿而納方柄之錯判,憑上級法院的教訓,司法行政廳及刑事廳沒有依法簽報院長就上開第一點懲處法官的案例,就更嚴重的失職法官簽報懲處,就是無法突破司法官官相護之陋習及巢臼,因此今日以司革會法官評鑑長的身份及專業,陳情兼訴願,做為司法行政廳及刑事廳必須依法簽報,如賴院長不依簽報懲處不適任法官就應該下台,不必等到新政府蔡總統照抄前總統李登輝命施啟揚院長辭職之難堪,參賴英照院長及黃世銘檢察總長均成歷史罪人、司法罪人,臭名萬世之現世報,從台北地院蔡媽媽為兒子蔡學良冤死大案,竟然法官違背85台上806之警告,就蔡媽媽有利的証據不採用,上訴後高院已經廢棄,改判賠148萬,因此法官的違背職務行為,不容法官有法律見解錯判的空間,而免除司法院民事廳要查報賴院長比照懲處吳光陸等記過之案例,懲處失職法官,才不會讓好法官、好判決創造的公信受連累及陪葬,因為司法不能沒有是非。

三、如訴願書反面的案例,以及法官評鑑會王育 的案例,請賴院長要我主持委員會查報,為司法公信跌入谷底創造希望。
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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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司法院派田科員接見司革會法官評鑑長莊榮兆

文章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 週五 7月 01, 2016 8:22 pm

訴 願 書

訴願人:司革會法官評鑑委員會率全體委員及全國受害人

請求事項
請求報請新政府蔡總統公告非以改良式刑訴新制審判,即有101台上3848更判所指抱殘守缺拒進步,仍以92年廢除舊制無效暨如前院長林洋港批由人審會查處吳光陸法官,等同撤職淘汰壞法官前例,查處拒行新制審判全民公敵恐龍法官不容再殘害全民事由。

事實及理由

說明:
一、憑101.04.05司法周刊1588期特載賴院長接待義大利司法高官改良式刑訴新制23年始全面貫徹,故不記取前總統李登輝就施啟揚司法院長故違其需提法官收賄泛濫枉法亂判,如何杜絕【自84年殺雞儆猴壞法官該殺斥責後】逾三年無計可施後將撤職,始因施院長涉如楊大志檢察官跪求葉耀鵬監委勿彈劾亦跪求李總統勿撤職留其名聲而辭職,換由翁岳生88.07.06召集全國司改大會拔除法官主導訴訟之審判,還權於民,改由被告主導訴訟改良式刑訴新制,92年實施至今,從王金平立法院長100.08.28聯合報報導90%法官仍以廢除舊制亂判橫行,每年冤賠五億10年50億元,因此最高院以101台上3848及2966嚴詞訓斥恐龍法官抱殘守缺拒絕進步,如以圓鑿而納方柄之錯判,詳100台非29及104台非72號及95台上53欠缺審前會議之判決無效,即証賴浩敏院長不顧訴願人以法官評鑑會多次查報等,祈賴院長比照前院長林洋港懲處吳光陸法官和前院長翁岳生,就林俊寬法官逃避司法院長稽查假開庭申誡,亦懲處非以新制判決之怠瀆法官,至今數年,仍不盡院長職權糾正及宣導,而生以舊制亂判橫行成千上萬惡判如上,為此請求如上,敬祈司法院訴願會能盡責簽報院長糾正及查處如上。

二、綜上:賴院長如仍屈服恐龍法官成群之施壓者,敬請補提大法官582號釋示非以法定程序判決,即違憲無效,亦補行宣告非以新制宣判無效或報請總統公告,非以新制審判無效。
謹 呈
司法院 賴浩敏院長閣下 公鑒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

訴願人:司革會法官評鑑委員會率全體委員及全國受害人
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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