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鑑定有瑕疵 法界:撤銷發回機率大

版主: 台灣之聲

精神鑑定有瑕疵 法界:撤銷發回機率大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六 4月 09, 2016 1:16 am

精神鑑定有瑕疵 法界:撤銷發回機率大

2016-04-08 自由時報
〔記者陳慰慈、王定傳、張文川、黃欣柏、項程鎮/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昨開庭審理鄭捷案,鄭捷及其律師猛攻偵查程序有問題,蒞庭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坦言,未取得法官核發的鑑定留置票前,將鄭捷送精神鑑定,「過程有一點小瑕疵」。此外,鄭捷更當庭對被害者家屬道歉,似乎有意展現「教化可能」;法界多認為,此案撤銷發回更審的可能性大。
律師林俊峰說,一般來說,若被告被判處死刑,上訴至最高法院,通常不會「第一回合」就定讞,最高法院幾乎都會發回高院更審,探究有無「教化可能性、是否求其生而不可得,或有無違法判決事由」,本案也有可能如此。
最高檢察署公訴檢察官朱朝亮雖承認,一審檢察官尚未取得法官同意,即送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是小瑕疵,但事後也獲法官追認許可,且無損鄭捷權益與證據力。
起訴鄭捷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伯均也強調,鄭捷送精神鑑定,提解當日就送回看守所,前後僅幾小時、未過夜,鑑定前也經其簽署同意書;加上鄭捷被收押,人身自由本就受到限制,並未侵害鄭捷其他新的權利,無須聲請鑑定留置票,「偵查程序沒問題」。
不過,律師楊智綸指出,蒞庭檢察官坦承程序有瑕疵,精神鑑定報告可信度就令人存疑;加上鄭捷當庭道歉,法官極可能認為經此司法程序後,他已有悔改之意,或許有教化可能性,此案應會被撤銷發回。
一名資深檢察官也認同,最高法院講究程序嚴謹,現律師團指出程序有瑕疵,加上死刑判決確定沒那麼容易,依過往經驗判斷,此案被撤銷發回機率高。
司法革命會
 
文章: 452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30, 2008 6:14 pm

回到 台灣之聲私(輸)法院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25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