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放水永達逃漏稅
發表於: 週三 3月 23, 2016 3:21 pm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放水永達逃漏稅
昨天(3月22日)收到2年多前檢舉永達保經公司用每股11元,購買關係企業永軒投資公司股票約6000萬股,用3元報繳交易稅8元報薪資,涉逃漏交易稅及超過8000萬元所得稅的不起訴書.臺北地檢署(103年度偵字第21698號等)李宇銘檢察官(問案很客氣)予以吳文永等人不起訴唯ㄧ理由:是8元是給擁有股票曾擔任業務員的獎勵金.蔡碧玉檢察長等人沒有遭關說,雖相信?
昨天(3月22日)收到2年多前檢舉永達保經公司用每股11元,購買關係企業永軒投資公司股票約6000萬股,用3元報繳交易稅8元報薪資,涉逃漏交易稅及超過8000萬元所得稅的不起訴書.臺北地檢署(103年度偵字第21698號等)李宇銘檢察官(問案很客氣)予以吳文永等人不起訴唯ㄧ理由:是8元是給擁有股票曾擔任業務員的獎勵金.蔡碧玉檢察長等人沒有遭關說,雖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