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緩刑 司法革命會控劉嶽承放水(轉貼聯合新聞網)

版主: 台灣之聲

趙藤雄緩刑 司法革命會控劉嶽承放水(轉貼聯合新聞網)

文章admin » 週四 1月 07, 2016 5:20 pm

趙藤雄緩刑 司法革命會控劉嶽承放水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游婉琪╱花蓮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1月7日 上午2:40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及合宜住宅弊案,因認罪導致高等法院判決緩刑,宣判後3天,負責此案的合議庭審判長劉嶽承,調往花蓮地方法院接任院長,引發司法革命會不滿,昨天前往花蓮地院高舉白布條,控訴劉嶽承刻意放水,助趙藤雄脫罪。
由於劉嶽承拒絕接見抗議人士,司法革命會一行人轉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劉瀆職,呼籲劉嶽承早日出面「認罪」。花蓮地方法院回應,趙藤雄案子為高院獨立審判,宣判當時高院已對外有清楚說明,任何判決皆可受公評。
花蓮地方法院新任院長劉嶽承去年底才剛上任,昨天遭民間社團司法革命會人員拉白布條,指控劉嶽承在台灣高等法院時擔任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行賄案的審判長,刻意放水讓趙藤雄免去牢獄之災。
花蓮地院庭長兼發言人李水源說,法官對每個案子,依法獨立審判,趙案是台灣高等法院的審判事務,非花蓮地院事項,當時高院已對外說明,地院不予回應。
司法革命會創會長莊榮兆說,趙藤雄案從偵查、一審到二審的訴訟階段都堅稱不犯法,卻在宣判前遞狀認罪爭取緩刑,高院也重開辯論庭讓趙藤雄認罪,趙認罪後,法官卻沒有曉諭葉世文與檢方,是程序上刻意放水。
劉嶽承原任基隆地檢署檢察官,90年轉任台北地院法官,97年升高院法官,102年7月擔任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去年12月調派花蓮地方法院長,28日到任,曾審理過北捷殺人案及媽媽嘴強盜殺人案,將鄭捷、謝依涵判死刑。

https://tw.news.yahoo.com/%E8%B6%99%E8% ... 00083.html
admin
Site Admin
 
文章: 42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2, 2007 1:49 pm
來自: taiwan

Re: 趙藤雄緩刑 司法革命會控劉嶽承放水(轉貼聯合新聞網)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四 1月 07, 2016 11:52 pm

北部〉花蓮地院院長劉嶽承 遠雄案挨告瀆職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6-01-07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地方法院院長劉嶽承十天前才剛上任,由於他在台灣高等法院時擔任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行賄案審判長,民間社團「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創會長莊榮兆、電台主持人許榮棋等人,昨天到地院門口拉白布條抗議,莊榮兆指控承審法官們透過程序放水,才讓趙藤雄獲判緩刑免去牢獄之災,因此到花蓮地檢署告發劉嶽承瀆職。
民間社團「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創會長莊榮兆(左)、電台主持人許榮棋(右)昨到花蓮地方法院前拉白布條抗議新任院長。(記者王錦義攝)
民間社團「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創會長莊榮兆(左)、電台主持人許榮棋(右)昨到花蓮地方法院前拉白布條抗議新任院長。(記者王錦義攝)
花蓮地院庭長兼發言人李水源說,法官依法律獨立審判,因為趙案是台灣高等法院的審判事務,非花蓮地院事項,因此不予回應,日前趙案宣判後,高院已發新聞稿說明緩刑理由。
當時新聞稿指出,被告趙藤雄所犯皆為法定刑三年以下輕罪,在有罪必罰的應報觀念與懲奸謫商的社會氣氛,執刑刑罰令其等鋃鐺入獄或較符合一般國民情感;然被告趙藤雄已逾七十古稀,長子身罹重病。
法官認為,以短期刑而令入監獄,除標籤效應之弊,實難達人格重建、積極矯治之刑罰目的;況且被告趙藤雄終能幡然悔悟全盤承認罪行與罪責,並均願接受公益支付的替代刑處置,綜合考量各方因素認均以「暫不執行刑罰為適當」,也依法命被告趙藤雄應向國庫支付台幣二億元,以具有制裁轉向作用的刑罰轉換措施。
但莊榮兆認為,趙藤雄從偵查、一審到二審的訴訟階段都堅稱不犯法,卻在宣判前遞狀認罪爭取緩刑,高院也重開辯論庭讓趙藤雄認罪,他覺得很奇怪。
他強調,重開的辯論庭上,趙藤雄認罪,法官卻不曉諭葉世文是否放棄有權詰問趙藤雄共同被告的特別權利,他認為這是在程序上放水,因此到花蓮抗議並告發劉嶽承涉嫌瀆職、圖利等等。
劉嶽承是法訓所第卅二期結業,原任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九十年轉任台北地院法官,九十七年升任高院法官,一○二年七月擔任臺灣高等法院庭長,去年十二月八日調派花蓮地方法院長;劉嶽承在高院時參與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曾審理過北捷殺人案及媽媽嘴強盜殺人案,將鄭捷、謝依涵判死刑。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司法革命會
 
文章: 452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30, 2008 6:14 pm


回到 台灣之聲私(輸)法院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233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