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在殺雞「敬」猴嗎

版主: 台灣之聲

法官是在殺雞「敬」猴嗎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六 1月 02, 2016 11:39 pm

2016年01月01日蘋果日報
作者:卓然(文字工作者)


檢察官搜索時頂新劣油案時,該公司一名專員江淑端,把相關文件藏在其轎車中,檢方因此將她依「湮滅證據」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將她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使她成為頂新案中唯一的有罪者。此事非同小可。

首先,被告辯稱,她不知道這些文件是檢察官偵辦的範圍,只是將它「帶回家去辦公」,但未獲得法院採信,四個月易科罰金,頂多不過12萬台幣,相信頂新魏家也不會虧待她,這驚天動地的大案,由她「頂包」扛罪,實在太便宜了!

然則,檢察官是不是應該先證明她所藏的文件,是犯罪的證物呢?既然魏應充以下的總經理廠長等一干人都無罪了,「回家辦公」的女職員卻被定罪,給人一種「竊國者侯,竊鉤者誅」,柿子挑軟的吃印象,同一個法院判決互相矛盾牴觸,對司法威信傷害甚大。

可別以為這是孤立個案而已,剛剛宣判的「美河市案」也一樣,一個涉及數百億元的開發案,居然只由一個聯開處長「決行」,就輕鬆圖利廠商五億元,郝龍斌僅憑一句「誤信部屬」,就撇得一乾二淨,如何讓人信服呢,難怪柯文哲冷嘲「有兩個小官非常賤」,沒有拿一分好處,卻自動向商人獻殷勤,天下哪有這種好康怪事?

趙藤雄行賄案一樣判得離奇,主嫌用他的驚人財力,算準了「二審定讞」的時機,搞奇襲翻供認罪(檢察官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法官居然還掰出「他有患重病的兒子需要照顧」的量刑理由,判他可以「罰錢免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完全破功。更詭異的是,趙藤雄是公有資產開發案的慣犯、累犯,他牽涉到的公務員職權行使範圍既廣且深,蓋章的人起碼起十個,院檢如此「縮小打擊面」,只由葉世文一人「扛罪」,如何讓人信服?「浮州合宜宅案」也一樣,具公職身分的,只超訴了新北副市長許志堅,人民怎麼能相信「上面沒有了?」葉世文、許志堅身在公門,彷彿所有內控機制都失靈了,他們可以隻手遮天嗎?我們的檢調單位似乎對此興趣缺缺,這不是很奇怪嗎?

為何司法一碰到權貴就像太監「下面沒有了?」我不是法律專業,不會講什麼大道理,我以我的常民通識理解,法律是用來殺雞「儆」(警告)猴的,法官卻拿它「敬」(孝敬)猴子,這不是亂套了嗎?


《即時論壇》徵稿
司法革命會
 
文章: 452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30, 2008 6:14 pm

Re: 法官是在殺雞「敬」猴嗎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六 1月 02, 2016 11:40 pm

般人刻板印象誤以為法官很神很聰明,但有訴訟經驗的人都曉得,其輩其實愚不可及,不認識字又沒衛生的為數不少,法官已漸淪為千夫所指百業之首賤!
讚 · 回覆 · 5 · 2016年1月1日 21:40 · 已編輯

呂蓬仁 · 公務員退休員工
見解自相矛盾的離譜怪誕判決,在彰化地方法院乃屬稀鬆平常之家常便飯,原告主張「確信被告將來一定領得到給付才簽切結書」及「怕被告將來領不到給付才給補償」兩套矛盾說詞,此家的候補法官張佳X說“皆核屬有據”,但不知這家法院可有既清廉又貪瀆的法官?如果既確信會長生不老又唯恐會夭壽短命,或確信天下無敵又怕不堪一擊,鐵定連三歲幼童都曉得自相矛盾的,無堅不摧的矛及任何利刃無法刺穿的盾,想必天底下找不到同時擁有此兩種神器之人,就像沒有省時又省力的物理原理般。但上面那位張法官認定有此奇人,也採納這兩種兵器可同時並存邏輯,倒想請問他那支矛刺向那塊盾將如何情形?

上訴同樣該院二審,這題他們無法自圓其說便直接跳過下一題,受命法官葛永X說:「你主張損失固非無據,但必須把加害人的賠償還人家,再另外訴訟求償」。該院法官這麼會招攬官司生意,難怪法院生意興隆財源滾滾廣進!
讚 · 回覆 · 2 · 2016年1月1日 21:27

Shi Lao
今日台灣誰有那麼大的勢力可以影響司法 號令司法官? 是 打官司全輸,無能的馬英九 ? 是 已經被打趴的國民黨? 還是即將登基的蔡英文?
是 擁有大量本土政經資源名嘴媒體記者社運團體青年軍東西南北社的民進黨? 是 台灣黑金關說集團正副總司令王金平 柯建銘?
讚 · 回覆 · 20小時
載入其他10則留言

Facebook Comments Plugin
司法革命會
 
文章: 452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30, 2008 6:14 pm


回到 台灣之聲私(輸)法院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92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