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天博落跑 交保金5百萬沒收
2015-12-23 中央社 高雄23日電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現在改名井樹華)被判刑定讞後,逃避服刑,高雄地檢署12月1日已發布通緝,並沒收其交保金新台幣500萬元。
井天博偵辦一家中醫診所違反藥事法案,查出減肥咖啡含有禁藥成分,涉嫌收受業者價值不斐的70支幹細胞,還藉機投資馬來西亞一家礦產公司,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定讞。
雄檢指出,本案判刑定讞當天即派人分別前往井天博台北及高雄住處,發現他不知去向,12月1日發布通緝,並依法沒收其交保金500萬元。
雄檢說,本案蒞庭檢察官於一審法院審理期間,多次提出井天博涉嫌貪污犯罪重大,經常出境前往外國,有多筆外國金融帳戶,且其妻彭姓女子及其女兒為加拿大公民等事證,顯有高度逃亡之虞,請法院審酌繼續羈押禁見,不宜交保,但高雄地院仍於民國101年6月26日同意具保500萬元。
雄檢認為,井天博雖被法官限制出境,但因沒有被處分每天得到派出所簽到,研判井天博在判刑確定前早已落跑,但因查無其出境資料,推斷應是偷渡出境,至於落腳處是東南亞或其妻小移民的加拿大,都有可能。
雄檢表示,原本在押的井天博移審到一審法院後,在一審期間被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當時檢方雖一再建議法院須繼續押人,避免被告落跑,但卻一再被法官「打槍」,如今井天博落跑,再指責檢調防逃不力並不公平。
「創投教父」柯文昌涉內線交易案,被判刑九年定讞,各界驚訝;隨之而來的科技和金融業四巨頭聲援,更是震動視聽。柯文昌不僅是業界大老,近年積極投身「台灣好」基金會工作,造福鄉里貢獻良多。至於施振榮等人的社會地位更沒話可說,四人皆形象正派,具一言九鼎的影響力。這是一場產業對抗司法,或曰「好人」對抗不公義的爭戰嗎?
司法上每一個案都有不同情節,檢方、被告、法官各自窮盡己力以證據攻防,外界不易深入知悉所有細節,評斷審判是非未必公允。過去業界名人涉內線交易的例子不少,傳聞繪聲繪影,但最後判刑定讞的不多,可見難謂法官一概濫用心證縱權嚴刑。這次柯案是在雙方簽定併購意向書後而有大量股票買進行為,一般商場人士多少會覺得情況「不尋常」。挺柯的大老質問「紅線在哪裡」,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回答「內部人不該在關鍵時進場」,應是符合法規底線和常識理解的說法。
台灣的問題,不只是此一個案的法律見解歧異,而是司法形象和社會信賴度似顯脆弱。業界大老以自身信譽去挑戰法官判決,多半也因社會長期以來將「恐龍法官」掛在嘴邊。這其實是社會共同的悲哀。美國當年號稱「世紀審判」的球星辛普森涉嫌殺妻案,幾乎全國皆曰有罪,結果最後判決無罪,輿論也未再窮追猛打,很多民眾接受「辛普森很可能真的犯了謀殺罪,但檢方提證失誤搞砸了」的說法。換言之,民眾對司法「依法判決」的基準並無太大質疑。
柯文昌案如此發展,的確令人遺憾。但司法畢竟是以證據論黑白,希望法界要能理直氣壯回應社會「請用法律說服我」的質疑,而非拜倒在「他是一個好人」的感慨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