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入獄 前軍情局長討清白
控判決「奇恥大辱」稱錢未進口袋
2015年12月21日
葛廣明(左)出示相關文件,強調自己清白。陳為坐攝
【王煌忠、鮮明、王烱華╱台中報導】國防部軍情局前局長葛廣明中將卸任後,未繳回三百多萬元公款,被依侵占公有財產罪判處二年六個月徒刑,成為台灣第一個坐牢的軍情局長;今年八月葛廣明出獄,上周他接受《蘋果》專訪時,以「奇恥大辱」形容判決結果,他說:「一毛錢都未進自己口袋,近四十年奉獻軍旅卻換來污名,就算剩下最後一滴血,也要聲請再審捍衛清白!」
葛廣明(六十歲)被控二○○八年間將應報繳國庫的三百七十九萬多元存放辦公室金庫,並以私人名義動支四十五萬元,遭高等軍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重判十四年,後因軍審法回歸普通法院審理,最高法院認為,葛沒有花到分文,四十五萬元是致贈軍情局遺族、離退同仁春節獎金及捐贈泰北地區學校,改判二年六個月定讞,去年十月入監服刑,折抵遭羈押一年九個月,今年八月刑滿出獄。
補助學校及當獎金
葛廣明說,早期軍情局因應諜報業務及資助泰北地區學校經費,均由正聲公司配發股利支付,但二○○五年遭主計處糾舉,因此軍情局在其擔任局長任內另成立「漢儒基金會」。
正聲董事長楊長生告知,先前正聲保管股利,扣除基金會成立費用後結餘三百七十九萬多元可為軍情局使用,葛廣明指示辦公室主任田家棟專款專用,放置辦公室保險箱。
葛廣明表示,二○○八年接獲退離軍情人員反映,泰北的莫回學校經費不足,才從專款提領四十五萬元,其中二十多萬元補助莫回學校,其餘做為離退軍情人員春節獎金,以軍情局名義支付,沒一毛錢進他私人口袋。
葛廣明申請退伍,但國防部前部長高華柱上簽呈給馬英九後(紅框處)遭擱置。陳為坐攝
因此案被暫緩退伍
審理時葛廣明堅不認罪,沒想到被依侵占公有財物判刑,「這是對我的奇恥大辱,已向法院聲請再審。」
葛廣明指,他因案停役三年,符合停役屆滿三年退伍規定,國防部去年原已核准退伍簽呈,當時國防部長高華柱上呈總統馬英九,不料國防部又以他涉貪污案毀損國家形象,建議暫緩同意退伍,獲馬總統同意,致他無法領取八百多萬元退休金,上周四委請律師控告高華柱侵權。
若無罪可領退休俸
國防部表示,尊重葛案司法判決,對葛提再審也尊重個人意願,如果法院判他無罪,國防部會依法給予其退伍金及退休俸。依據葛廣明中將年資,如領月退俸,每個月可領十一萬多元退休俸,加上年終慰助金等,每年可領一百五十多萬元。
葛廣明小檔案
年齡:60歲
家庭:已婚,育1子1女
學歷:空軍官校66年班
經歷:軍情局長(中將)、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主任、聯三作戰計劃次長室空軍助理次長、空軍志航基地副聯隊長與聯隊長、IDF經國戰機種子教官、空軍第二十大隊上校大隊長
涉案:2014年9月因軍情局長任內涉貪污案,被判2年6月定讞、2015年8月出獄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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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葛廣明所述錢未進自己口袋為實, 那本案根本不是啥貪汙案, 而是非法挪用公款...說真的, 該經費該報繳而私扣不報, 搞白了就是弄個小金庫的玩法...這是偽造公文書? 侵占? 瀆職? 就看法檢怎麼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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