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判決被電爆 彰院狂發新聞稿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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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判決被電爆 彰院狂發新聞稿澄清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三 12月 02, 2015 8:56 am

頂新案判決被電爆 彰院狂發新聞稿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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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01:46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魏應充等6名被告在頂新案中均被判無罪,台糖向大統長基公司求償也被判敗訴,輿論為之嘩然,彰化地院受到各界質疑,在承受極大壓力下,罕見地一連3天為此發佈新聞稿來辯解、澄清,不但為歷年罕見,可能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之特例。
頂新案判決後,彰化地院受到各界質疑。(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案判決後,彰化地院受到各界質疑。(記者顏宏駿攝)
為了頂新案,彰化地院罕見地連續3天發新聞稿澄清。(記者顏宏駿翻攝)
為了頂新案,彰化地院罕見地連續3天發新聞稿澄清。(記者顏宏駿翻攝)
一般判決出爐後,判決理由都寫於判決書中,院方很少會再出面說明,但上個月27日頂新案無罪判決出爐,各界批評不斷,彰化地院成為眾矢之的,慘遭輿論電爆。隔天(11月28日)彰化地院從院長以降皆未接聽所有記者電話,以致被外界譏為「龜縮、神隱」,竟然敢判無罪,卻不敢出來面對。
為了平息爭議,彰院庭長兼發言人王義閔於週日(11月29日)加班,撰寫新聞稿,說明院方無罪判決的理由和立場。新聞稿中強調,法官本於「無罪推定」原則,在詳細調查各項證據之後,並兼顧程序及實體正義所為判決,但因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食品安全之規範不夠周延,且檢察官之舉證仍有不足,因此判決無罪。
但此說明仍然無法平息風暴,合議庭的法官甚至被媒體名嘴譏為「法匠」,在11月30日院方罕見地再度發出新聞稿,駁斥媒體所說的「法匠主義」。新聞稿指出,合議庭了解民眾痛恨以劣油精鍊為食用油之行為,如配合多數民意判處罪刑並加重處罰,絕對可獲得一片掌聲,但也認知國內法律制度不完美,基於罪刑法定原則,仍應為無罪之宣告。
前天(11月30日)台糖向大統長基公司求償的民事官司判決出爐,院方以台糖無法證明大統公司為其代工的葡萄籽油加入銅葉綠素足以損害人體建康,因此判決台糖敗訴。此新聞在媒體刊登之後,再度引發輿論抨擊,院方昨天(12月1日)再發新聞稿強調,大統公司添加於葡萄籽油中之銅葉綠素計量,不可能超出成年人每人每日可容許之銅葉綠素最大攝取量,況且台糖公司未能舉證證明有消費者因購買該產品食用後,有對身體、健康任何不良影響結果。
司法革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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