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方證明法官不認 彰化衛局: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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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方證明法官不認 彰化衛局:離譜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二 12月 01, 2015 12:02 am

越方證明法官不認 彰化衛局: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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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03:11 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頂新劣油案「驚世判決」引發眾怒,網路流傳檢方敗在證據不充分,只問品質沒追源頭,查辦此案的彰化縣衛生局昨天駁斥「結果論」,主張食品定義應採「約定俗成的看法」,不能無罪推定。

衛生局長葉彥伯獲悉頂新涉案關鍵人士獲判無罪,第一時間反應是「如果飼料精煉後可當食品,以後用餐跟狗一起吃罐頭算了」,昨天他進一步反駁被告指稱的油品精煉後可食用,及網民轉傳全案敗在衛、檢證據不足。

「文化上、習俗上認定人可以吃的才是食物。」葉彥伯表示,食安法涵蓋食材來源到加工製出產品,原料不對勁、有問題,製成的產品即使製程沒問題,也檢驗合格,都不能當作人類食物,刑法上的無罪推定不能用在偵辦食品案件。

他說,越南跟我國沒邦交,不受我國法律管轄,彰化檢察官能到那裡偵辦案件嗎?越方已出具證明頂新採購動物食用的飼料油,為劣油原料不適合人類食用提出最有力證據,沒想到越南官方證明不被法官認定及採信,還要檢方找出真正源頭,這樣的認定「離譜」。

從大統行政罰鍰18.5億元被撤銷,到頂新案一干被告獲判無罪,彰化縣衛生局屢遭挫敗,有一種被當「砲灰」的無奈感;葉彥伯表示,法院在刑法層面的處理結果,不代表被告在行政稽查方面沒事,衛生局將照常稽查食品,以後會注意起訴違法者的策略,避免掉進結果論的胡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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