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罰230萬勝訴 UBER免停業''''''源於美國舊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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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罰230萬勝訴 UBER免停業''''''源於美國舊金山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五 11月 20, 2015 8:25 am

抗罰230萬勝訴 UBER免停業
法院指裁罰範圍不明確 交部:上訴到底
2015年11月20日

UBER搶攻導盲犬使用者、銀髮族等市場,推出關懷優步服務,費用不加價。李姿慧攝
【綜合報導】國際叫車服務公司UBER(優步),因違法營運引發各國箝制,前年七月UBER進軍台灣,陸續遭交通部開罰四千六百五十萬元並勒令停業,但挨罰的UBER台灣分公司宇博數位仍照常營業還推出新服務,並頻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首度以勒令UBER停業的範圍不明確,要求交通部重新審酌裁罰UBER停業的範圍,並撤銷二百三十萬元罰單。


源於美國舊金山的UBER,總部在荷蘭,服務遍布六十五國、三百八十座城市,透過手機App,提供私家車(俗稱白牌車)載客服務,還推出信用卡付款,搶走不少搭計程車的族群,但因UBER駕駛無營業執照,在各國頻引爭議,陸續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宣布禁止營運。
去年九月,交通部公路總局也大規模取締UBER,截至本月十五日共開罰四千六百五十萬元,宇博繳罰款後,逐件打行政訴訟抗罰。
宇博先提起多件「停止執行」訴訟反制,主張交通部勒令停業,將使UBER國際商譽遭重大損害,但法官認為,UBER用私家車載客,造成公眾運輸安全漏洞,重創政府核准客運經營的公信力,多次駁回宇博訴求。

沒有具體違規地點
宇博改變訴訟策略針對挨罰二百三十萬元、勒令停業的十九案,改提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行政訴訟,主張交通部未具體載明違規地點,且UBER的App由荷蘭公司建置,交通部卻勒令宇博停業不合理。法官認為,處分書雖記載UBER違規載客的時間,但沒有具體違規地點,的確不符法定要件,判決撤銷二百三十萬元罰單。
另外宇博營業登記項目有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等,並無登記汽車運輸業,交通部未具體指出宇博哪些項目與「未經核准擅自經營汽車運輸事業」有關,卻依《公路法》勒令全部項目停業,因此要求交通部針對勒令停業部分另作適當處分。可上訴。

小黃打算下月抗爭
交通部表示,將上訴到底或補足詳細資料重新開單,一旦法院認定開罰有據,將與經濟部研擬是否可對UBER公司斷水斷電。
UBER表示,將持續與相關單位良性討論,協助促進台灣規範科技及服務的法規環境。北市計程車公會理事長王明雄表示,UBER已危害計程車業者生存,醞釀下月發動逾五百輛計程車抗爭。

有人力挺有人不搭
常搭UBER的蔡先生說:「UBER的車普遍比計程車新,且每趟行車路程都有紀錄可查,真的很方便。」但余小姐說:「UBER沒政府過濾,我不敢搭。」

UBER小檔案
成立:2010年在美國舊金山成立
分布:已在全球65國、380城市提供服務,2013年7月起在台北營運
使用方式:下載手機App,加入會員即可用GPS定位叫車,標榜專屬司機服務
計費方式:
.UBER X菁英優步:基本車資40元+每公里12.5元+每分鐘2.5元,最低消費60元
.UBER BLACK尊榮優步:基本車資105元+每公里20元+每分鐘5元,最低消費150元
爭議:西班牙、葡萄牙與泰國等多國,先後以UBER車輛無登記、違反計程車規範等理由,宣布禁止營運
網址:http://www.uber.com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UBER的App叫車程式。 設計畫面

UBER叫車程式有定位服務。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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