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通知
時 間:104年11月21日早上11點30分
地 點:王朝飯店(臺北市敦化北路、南京都路)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募款餐會現場樓下。
說 明:
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89年接受揭發人
委任收取新台幣70萬元律師費,後遭告訴人李慶義、吳文忠檢察官「脅迫」,竟放水不敢聲請調查證據,也不於90年12月12日審理庭出庭辯護,使揭發人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依涉誣告罪判1年8個月、誹謗罪1年4個月。官司纏訟10多年到98重上更(四)23號由張靜律師辯護獲判無罪定讞,多次要求退還全部律師費用,林永頌都置之不理。
二、林永頌拿錢不出庭辯護,假借司改賺大錢,為制止繼
續行騙重創司法威信,將於104年11月21日早上11
點30分在王朝飯店前舉辦抗議記者會。 謝謝!
揭發人:莊榮兆
手機:0910-523-250
10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