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騙子董事長林永頌勿害蔡英文當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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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騙子董事長林永頌勿害蔡英文當總統

文章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 週五 11月 06, 2015 3:31 pm

法官檢察官律師評鑑委員會—任務
荒唐離譜判決即涉收賄有據 違證據論理經驗是亂判禍首
裁判不備理由就是放水解套 事證不符是非顛倒即送評鑑
百萬人出資百元億元反貪腐 百元索光碟怠惰法官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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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4 年11月6日
(104)司革評字第057號
一五○位司法官員記過名單.報名表
會址:台中市潭子區豐栗路63巷38號
電話:(04)2532-1082傳真:2532-9951

受文者:民間司改基金會 董事長林永頌 不肖律師司改敗類

副 本:
1.台灣之聲網路廣播電台 許榮棋社運大將
2.本會司改監督機關:法務部、內政部、法官評鑑委員會
3.本會判決評鑑.不法公告.萬人申冤委員會.法庭觀察查報總隊

主 旨:請司改大騙子不肖律師即辭董事長職;因三日內速覆台灣之聲社運大將公正持平查証,並給60件証物;獨缺90.12.12撞期不能到台中高分院替含冤被告辯護鐵証,憑此即証收70萬鉅款出賣被告不肖有檢察官身份告訴人吳文忠及李慶義,集體以湮滅查得罪証入偵卷始不追訴圖利3-10億元,即涉有與不肖法官檢察官成共犯自應辭董事長職,以免破壞蔡英文當選總統,為台灣作出貢獻,而成歷史罪人事。

理 由:
一、憑98重上更(四)23號,因最高法院98台上863依據司改會前董事長,引用先進國家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刑訴新制;改由被告主導刑事訴訟傳証人之排序權,88.07.06全國司改大會決議,並立法之刑訴新制,不傳告訴人吳文忠為証人之判罪是亂判,終改判檢舉人無罪確定【詳55台非205及104台非72號】,即証林律師14年前90.12.12不出庭及不傳吳文忠具結作証81偵6117及627與82他1346圖利10億,即有詐欺及背信。

二、憑申訴人再付林永頌律師20萬,就許革非收買吳文忠81偵6117及82他1346簽結放水四年後,另以新事証起訴及判罪【詳99台上3396號】,即証林律師以告背信不起訴及台北律師公會不懲戒,而証其無背信,兩相對照,即証林律師大言不愧,再騙司改會全體董事,亦有業務登載不實之犯行及劣行。

三、綜上:參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律師、顏漢文及陳正達檢察官遭收押禁見,即証林永頌律師利用前董事長指法官是暴龍,而得翁岳生司法院長給百億元成立法扶會,其任會長就利益不分其他律師獨霸之惡行,利用司改接案賺大錢,對照其騙得不知內幕蔡英文總統侯選人,日後重用其為司法院長,如馬總統採用有涉賄法官一千萬為陳金德脫罪,賴浩敏當司法院長將拖垮蔡英文也。

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
會長 莫 錫 麟
法官檢察官律師評鑑委員長 決行
【簡稱:司革會 業務監督機關:法務部】

証1號:拆穿林永頌謊言及騙司改會函。
証2號:司改會林永頌董事長拿錢出賣人查報書。
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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