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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告蔻姐 周玉蔻判賠200萬元

文章發表於: 週一 8月 24, 2015 9:08 am
司法革命會
郭董告蔻姐 周玉蔻判賠200萬元
2015年08月21日 中國電子報 林偉信、林后駿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
3億男風波,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稱「頭可斷、血可流」,對周玉蔻告到底,要司法還他公道。21日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北地院審結認定周須賠償郭200萬元,並登報道歉。(林后駿攝)
(16:00更新內文,周玉蔻回應)3億男風波,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稱「頭可斷、血可流」,對周玉蔻告到底,要司法還他公道。台北地院審結認定,周女所指去年台北市長選舉,郭台銘捐政治獻金給連勝文一事,未經合理查證,損害郭的名譽,今日判周須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對於台北地院的宣判,周玉蔻在臉書「Cocos Channel - 蔻蔻頻道」回應,「司法個案判決,法官自由心証,尊重法官。本案後續交由律師處理」。她下午再出面回應指已盡查證義務,報導內容有所依據,指責法官對新聞工作者「查證」的要求太過度,將上訴到底。(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