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益大法官提名人允諾法官評鑑長莊榮兆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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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益大法官提名人允諾法官評鑑長莊榮兆宣告違憲

文章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 週二 6月 09, 2015 6:16 pm

法官檢察官律師評鑑委員會—任務
荒唐離譜判決即涉收賄有據 違證據論理經驗是亂判禍首
裁判不備理由就是放水解套 事證不符是非顛倒即送評鑑
百萬人出資百元億元反貪腐 百元索光碟怠惰法官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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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立法院王院長金平 閣下
全體立法委員
副 本
1.大法官提名人林俊益先生、台灣之聲網路電台許榮棋先生
2.本會司改監督機關:法務部、內政部、法官評鑑委員會
3.本會判決評鑑.不法公告.萬人申冤委員會.法庭觀察查報總隊

中華民國 104 年6月9日
(104)司革評字第026號
一五○位司法官員記過名單.報名表
會址:台中市潭子區豐栗路63巷38號
電話:(04)2532-1082傳真:2532-9951

主 旨:急請院長即轉各黨團及全體立法委員,並商議就馬總統提名林俊益為大法官,務請一針見血問其任職司法院刑事廳長期間,王院長100.08.27公佈90%刑庭法官不以91年立法改良式刑訴新制審理及判決製造冤錯判,每年編列4-5億賠償【詳証一100.08.28聯合報】,故最高院以101台上3848就仍以淘汰之舊制亂判法官,痛責抱殘守缺拒絕進步,如以圓鑿而納方柄,回應兼証明王院長為人民出聲之抱怨與無奈;如出任大法官即提案如大法官582號釋示及507號宣告違憲無效者,即同意出任,否則即不同意無人權之人出任大法官事由。

理 由:
一、104.05.09林俊益大法官提名人接受本會法官評鑑長,電話訪問【2836-1423共40分】,就93台上6578、5185、2033號最高法院更判95.09.12升級為判例;仍難糾正應淘汰而未淘汰老法官不適應刑訴新制,故有96台非144及97台非548撤銷仍以舊制亂判之代表性案例,再因葉麗霞院長升任最高法院後,制作100台上3514及101台上1918更判,教育相當泛濫之錯判,同時更正97台非382以消極臆測被告放棄被告,「憑新制」享有詰問共同被告之特權,而100台非29亦糾正高院老法官故違程序之錯判,而95台上53更判亦闡明紀俊乾庭長公告司法周刊,刑訴新制需審前會議之程序及程式,足認最高院不違遺力,糾正排山倒海仍以舊制亂判之海嘯,唯仍杯水車薪無濟於幾乎回復88年舊制年代顛倒是非之審判。

二、因林俊益曾出書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刑訴新制,教導全國法官如何憑88.07.06全國司改大會大修法,將原有法官主導兼主宰職權主義,改由被告主導及主宰証據調查及証人排序權【參台北95易2139及南投96易855號】,聽訟法官識破恐龍檢察官故入人罪之濫權追訴【如枉判江國慶與總統特赦蘇炳坤係秦檜害岳飛再版】,均迅速判無罪,有效杜絕無辜被告成為恐龍法官俎上肉及絞肉下慘況,進入法院如掉落太平洋之不歸路,始有卡車撞總統府及求死國人至總統府自焚抗議司法不公不斷恐佈。

三、綜上:大法官提名人非常認同及讚同上揭司法弊病及沈疴,因無公義是非之司法判決是拖垮台灣之禍因,為使立法院91年立法刑訴新制可全面貫徹;即待有司法審判實務及管考全法官多年林俊益大法官,允諾出任後必如主旨提案,而証有人權觀念及作為,可彌補黃志成冤賠1693萬之憾,兼令恐龍法官處處台灣司法,立即變包公則台灣民主及法治之成就,必成全球168國爭相來台考察之成就,不輸如入聯合國,即水到渠成也,唯林俊益大法官提名人不重視王院長100.08.27公告及最高院101台上3848証明王院長之忠告者【即舊制判泛濫】,即不宜出任大法官,為此報告及提議如上。

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
會長 莫 錫 麟
法官檢察官律師評鑑委員長 決行
【簡稱:司革會 業務監督機關:法務部】

証1號:100.08.28聯合報新聞。
証2號:最高法院101台上3848號【罵法官不成材】。
証3號:最高法院101台上1918號。
証4號:最高法院100台上3514號。
証5號:最高法院96台非144號。
証6號:最高法院97台非548號。
証7號:最高法院97台非382號【100台上3514號更正】。
証8號:最高法院95台上53號非審前會議無效。
証9號:最高法院93台上6578、2033、5185號判例。
証10號:最高法院公告於司法周刊審前會議。
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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