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大巨蛋拆或留 不是任何人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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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大巨蛋拆或留 不是任何人說了算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日 4月 19, 2015 11:47 pm

社論-大巨蛋拆或留 不是任何人說了算
2015年04月19日 中時電時報

BOT規模超過300億元的台北大巨蛋,北市府認定公安設施與疏散動線有重大疏失,提出拆蛋,或留蛋拆周邊商業設施二選一。被「逼到牆角」,遠雄擺出背水一戰姿態。不管檯面上兩造戰得如何,市民站在自己利益立場,不應該只知道鼓掌叫好,為自己支持的選手加油打氣,基本思考點應該是公共安全與切身利益問題;處理不慎的最後結果,無論是市府賠付、都市形象受損,都是台北市民的損失。

記者會迄今,市府態度堅定,遠雄身段已轉緩;但我們必須提醒,檯面上的演出不會影響最終的法律裁判。市府為市民安全把關,咄咄逼人可以理解;但本案市府是合約管理者,也是合約一方,裁判兼球員;市府基於合約方的角色,有權認定遠雄疏失,但找了與遠雄鬧翻的前夥伴竹中當專案小組成員,市府雖然強調其專業,但坊間已有「情人看刀」的聯想,留人口實。

成熟的公民社會,政府的說法要能服人,必須有堅強的事實依據與客觀立場。大巨蛋走到甲方裁定乙方違約,恐怕很難具有公信力;兩造各自援引的標準,都自認權威,但都未能讓對方服氣,社會也難以認同。為免大巨蛋成為爛尾樓,唯一途徑是找共同認可的客觀第三方,及具公信力的檢驗標準,論斷出是非。

BOT案業主與承攬商是共生關係,協商是爭議處理的原則,如今合約兩造撕破臉,如果大巨蛋真的成為爛尾樓,損失的不只是業主、承攬商、所有市民,更關鍵的是台北的都市形象都將受到重創。本案一路走來歷經3位、6任市長,完全暴露了台北市政府無法衡平處理公共政策的弱點。若走到司法訴訟或仲裁途徑,曠日廢時,全體都是輸家。

紛爭根本緣起是選址不當,扁市長先選松菸,因故不行,馬市長三選一擇定現址;不過,這都已是過去,無須白頭宮女話當年,重挑爛帳將造成議題失焦。怎麼保有人民、政府、國際形象的最大正數,是大巨蛋問題危機處理的原則。松菸巨蛋該怎麼解決,才能免於受到傷害。

有沒有巨蛋,尤其是4萬席的多功能巨蛋,當然是城市的水準指標;但巨型建設若沒有相應的配套,尤其包括軟、硬體在內的所有公共設施與維安準備,一旦出了差錯釀成遺憾,恐怕不是柯P辭職下台就能彌補,北市府從嚴要求公共安全的設施與軟體,當然有理。遠雄依情依理,也必須提出市民可以接受的安全保證。於今之計,兩造應放下情緒,坐下來協商,能克服安全問題,就要讓蛋生下來;若真的不能免除安全疑慮,兩造與市民就要斷腕,寧可不要。

讓巨蛋在台北市高密度發展的東區立足,疏散與公安管理問題當然是嚴苛的考驗。不管老前輩多倫多巨蛋,或者一脈相傳的東京巨蛋多麼成功,但台北大巨蛋客觀上完全不同於前輩;尤其前輩巨蛋屋頂可活動開闔,球場在地面層;台北大巨蛋屋頂密合,球場下挖到地下3樓,逃生、疏散的難度倍增。專案小組體檢巨蛋發現的缺失,將來民眾要瞪大眼睛共同監督,公安問題不容絲毫疏失。

不難預料台北大巨蛋會有一段打混仗的局面,市府與業主原本該是肝膽相照的夥伴關係,如今變生肘腋,下手的輕重,也非常態可以推測,結局將是無任何一方勝出,但安全是唯一要務。市民可能認賠接受拆巨蛋事實,也可能在安全改善後留下巨蛋,但柯市府務必以合約管理者角色,向市民保證進蛋無須膽顫心驚。

300億的爭議標「頭已洗一半」,後續的可選擇性顯然受到壓縮。台灣經歷過近3000億的核四案,社會紛爭、辯論至今未歇,國庫損失難以估計;有這樣的經驗,在大巨蛋的抉擇上應該理性、成熟。核四難解僵局,是因為各造堅持己見,拒絕溝通;社會應記取教訓,大巨蛋案至少要先坐下來談,找出交集,以理服人,不是以力壓人。

巨蛋安檢報告暴露出台灣對於公共安全的素養不足,因為有大巨蛋,主管建築的內政部才相應訂定一套公安規範;如今因柯市府體檢小組的質疑,這套規範是否周全面臨檢驗。簡單講,這不是建築標的大小的問題,是牽涉複雜、多元因素的公共安全問題。大巨蛋事件暴露台灣處理公共安全的水準尚待加強,應嚴肅面對。

大巨蛋爭議仍在發展中,合約兩造之外的市民與全體國人都應該共同監督,讓公安獲得最大保障、市庫付出代價最小。同時也要讓爭議的代價值得,俾日後的公共建設不再重蹈覆轍。
司法革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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