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監案假報告欺上瞞下 羅瑩雪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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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監案假報告欺上瞞下 羅瑩雪難辭其咎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六 2月 28, 2015 9:32 am

高監案假報告欺上瞞下 羅瑩雪難辭其咎

| 2015-02-28 自由時報
記者王定傳/特稿

高雄監獄劫持案落幕之初,法務部長羅瑩雪就快速發言,力挺典獄長陳世志,稱他「遇事立斷,勇於任事,有Guts(膽量)」,不料第二份調查報告前天出爐,陳世志由英雄變狗熊,法務部雖拔其官職止血,但綜觀全案,法務部處置荒腔走板,居然要求雄檢暫不介入,先等矯正署行政調查,引發「球員兼裁判」爭議,而去年爆發王令麟行賄監所醜聞,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羅瑩雪竟挺黃,羅的種種作為,造成檢察及矯正系統失去人民信任,難怪立委管碧玲昨在臉書發文「至於羅瑩雪,下台吧,無論是笨到被騙,還是壞到欺騙國人,都請快下台吧!」

羅瑩雪爭議言行
高監劫持事件2月11日發生後,法務部竟不讓高雄地檢署即刻進行刑事追訴,還要雄檢等「禍首」矯正署先作出行政調查再說;但6囚到底自殺或他殺,有無內神通外鬼,根本不是行政調查能力所及,法務部讓矯正署「球員兼裁判」,遭各界砲轟。

狀況外 瞎挺典獄長
而典獄長陳世志原先被描述成「勇於任事、不怕犧牲」,為救部屬而主動換俘的英雄,羅瑩雪還誇陳世志等人遇事立斷,勇於任事,「有Guts!」

不到2週,第二份報告直指高監問題重重,陳世志領導無方,無疑當場打臉羅瑩雪,讓人見識到先前草率就章,禁不起考驗。

北監收賄 高監鬆散
去年爆發王令麟行賄監所高階主管案,起訴書宛如照妖鏡般,監所高階主管難看的「吃相」,讓人咬牙切齒,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權貴階級竟真能收買監所,吃香喝辣;今年,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被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黃還可爽領高額退休金,更讓國人難以接受。

拔官止血 部長免責?
法務部接二連三出「大包」,卻只由高監正副典獄長下台「止血」,王令麟行賄北監案爆發後,曾有監所基層主管私下對記者抱怨「任用這些人(指收賄者),還不都是上面挑的,上面不用負責嗎?」

矯正體系士氣低落,黃世銘違法監聽,還可「安全下莊」領退休金,高雄監獄劫持案,讓國人對獄政醜陋黑幕心寒,引發社會不安、民眾恐慌,「部長,妳怎能不負責?」

高涌誠:羅瑩雪該下台

| 2015-02-28自由時報
〔記者張筱笛、項程鎮、黃良傑/綜合報導〕針對高監劫持案,高雄地檢署強調刑事調查尚未落幕,不排除二度約談正副典獄長及戒護科長,針對縱放、瀆職等刑責,釐清是否有故意或過失犯,對獄方胡扯「自願換俘」,雄檢則不置評。


此外,6囚舉槍自盡後,典獄長陳世志攜黃子晏的90手槍離開車檢站,但主任檢察官陳俊秀於對峙時,曾與黃子晏電話交涉,明顯感覺他的自殺意念鬆動,為何會先把「自己的槍」(空槍無彈)交給典獄長,再向其他受刑人「借槍飲彈」,形成「借槍自殺」,將是檢方要釐清的關鍵。

永社秘書長、律師高涌誠則表示,4囚舉槍自盡後,遭鄭立德、秦義明2人補彈「加工自殺」,涉及刑事犯罪,應交由檢方調查,但法務部長羅瑩雪為了向總統馬英九呈報,以行政疏失的角度善後,懲處基層人員就想了事,羅瑩雪若有「Guts」,就該向總統說明全案屬刑事案件,法務部不便插手,高涌誠因此認為,「羅最該下台負責」。

高雄監獄劫獄事件,法務部肯定高雄地檢署參與談判,雄檢如何與6囚周旋、功勞何在,卻欠缺解釋,面對結局是6囚飲彈自盡,法務部卻認定雄檢「化解危機、功不可沒」,不把囚犯人命當一回事,高涌誠律師痛批,法務部長羅瑩雪「最該下台負責」!

法務部前天發布新聞稿指出,6囚逃竄後,高雄監獄、高雄地檢署、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成立「聯合指揮中心」,統一指揮調度,並派出檢察官參與談判安撫。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質疑,檢察官是法律專才,負責起訴嫌犯,與受刑人處於對抗關係,6名囚犯被判重刑,積怨已深,選擇越獄解脫,指揮中心卻派檢察官談判,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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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6囚有過節 黑狗險赴黃泉

| 2015-02-28
〔記者黃建華、林孟婷、楊金城/綜合報導〕高雄監獄6囚搶到槍後,因對綽號「黑狗」的囚犯柯文芳不滿,要求戒護科長王世倉將這名「第7囚」從工場帶出,準備修理他,幸虧科員林文琛警覺不對阻擋,柯文芳才逃過一劫。

混跡台南地區的角頭柯文芳,因強盜、重傷致死等罪,被判刑16年定讞,在高雄監獄服刑中。

據法務部訪談相關人士查出,柯與高監奪槍挾持典獄長的主嫌鄭立德無冤無仇,是另5名劫獄囚犯中,有人與柯在獄中有「過節」,當天在戒護科內搶到槍後,臨時起意想報復柯,因此在挾持王世倉時,要求他派人從工場帶柯出來見面,幸虧科員林文琛警覺狀況不對阻擋,否則難保不會多添一條人命。

被6囚點名的柯文芳,以經營賭場與暴力討債起家,2001年間為催討60萬元賭債,指示小弟凌虐蘇姓賭客致死棄屍,柯還要求小弟頂罪,一度逍遙法外獲不起訴處分,直到另案犯傷害罪時,才被檢警查到新證據起訴定罪;台南地院原以殺人罪,判柯徒刑20年,後更三審改論以重傷致死罪,判刑11年定讞。此外,柯另被控涉及強盜、賭博等罪被判刑4年10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16年,柯曾聲明異議遭駁回。

偵辦過「黑狗」的資深偵查小隊長說,柯文芳40歲出頭,是永康大灣的角頭,在道上以凶狠著稱,永康大灣、歸仁、台南市區等地都是他的勢力範圍。

早期台南有「黑字頭」的幫派文化,就屬「黑狗」柯文芳行事最為慓悍凶狠,對他有印象的資深刑警說,「黑狗」喜歡在腰間插著槍枝,一旁常有小弟陪同,展現大哥氣勢。

據傳,柯文芳有次去舞廳,因行事作風慓悍,加上腰際間的槍枝太過「引人注目」,嚇得有人偷偷報警,警方查辦時,柯文芳則是「很配合」的交出槍枝,敢做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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