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宏達電經理挨告資料 警分局判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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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宏達電經理挨告資料 警分局判國賠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1月 26, 2015 10:39 pm

洩宏達電經理挨告資料 警分局判國賠

2015年01月26日蘋果日報

宏達電前經理劉清祺與兄弟劉英昌、劉鴻毅等人,跟林姓夫婦發生財務糾紛,遭控恐嚇取財、強制罪,事後罪嫌不足而不起訴確定,但新北市永和分局偵辦時,卻提供劉家兄弟的畫面,以及「讓渡書內容」給媒體拍攝並報導,新北地院認為已違反偵查不公開、新聞處理注意要點,侵害名譽、隱私,判決永和分局須賠償劉英昌7萬元,劉清祺5萬元;全案尚可上訴。

2012年5月,劉清祺等人是和林姓夫婦發生投資糾紛,林姓夫婦原本在「微風廣場」經營「上海湯包店」,劉清祺跟同案被告,也曾在宏達電工作的鄭姓友人,認為林已積欠金額近3千萬元,但林則稱只借1千多萬元,更指控劉等人曾強押林姓夫婦、女兒,逼簽讓渡書。而事發時,鄭男跟《蘋果》投訴,強調他們才是被害人。(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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