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濺血僅審1案 最高法院挨批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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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濺血僅審1案 最高法院挨批草率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五 1月 23, 2015 8:56 am

學運濺血僅審1案 最高法院挨批草率

民間司改會曾到最高法院前抗議法院拒絕人民提自訴。翻攝民間司改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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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2日19:27
(新增:最高法院回應)

去年3月24日凌晨警方強制驅離聚集在行政院內外的太陽花學運民眾,傷者頭破血流的畫面震驚全國,事後有46名受傷民眾向台北地院提起8件自訴案,分別控告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等人殺人未遂罪。

但北院僅受理最先提告的周老先生案後,對於第二個提告的醫師王心愷及第三個提告的周倪安,均判決不受理,理由是這兩案與周老先生案屬於同一案件。

王心愷不服提上訴,上月遭高院以同樣理由駁回後,再上訴最高法院,並要求公開辯論。但最高法院今仍駁回王心愷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一事不再理原則」是刑事訴訟普世價值,因此《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規定,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判決,而「一事不再理原則」所指的「同一案件」,就是「被告同一、事實同一」。

最高法院解釋,王心愷與周榮宗各自提起的自訴,雖稱遭不同警員打傷,但2人指控的事實,都包括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為首的指揮體系,於去年3月34日凌晨動用警力強制驅離聚集在行政院前的群眾,導致自訴人受傷,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殺人未遂罪與公務員假借職務重傷害罪,從形式上觀察,若2件自訴案都成立犯罪,因控訴事實有部分相同,依法就具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即為「同一案件」,不能重複提起自訴。

由於北院已審理周男提起的自訴案,最高法院表示將把駁回王心愷自訴案的相關資料,檢送北院合議庭參考。

對此,民間司改會發聲明痛批最高法院「草率結案」,淪為「包庇國家暴力的加害者」,並強調義務律師團將聲請大法官釋憲。最高法院尚未回應此事。(丁牧群、黃哲民/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3點聲明全文如下:

1、最高法院對此等影響40餘位被害人訴訟權的重大自訴案件,既未行公開的言詞辯論,且不到3週的時間,「快速」的駁回上訴,草率結案。

2、最高法院不當駁回上訴的結果,無視此案件彼此間並非同一案件,僅因被害人較晚提出自訴便剝奪被害人的訴訟權,淪為包庇國家暴力的加害者,義務律師團將會聲請大法官釋憲,絕對不會就此放棄追究國家暴力的決心。

3、最高法院解釋法律向來欠缺憲法高度,率而駁回,不在意人民訴訟權亦屢遭批評。呼應先前過半法官的連署,改革最高法院已經不能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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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8:00
更新時間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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