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法官太超過 被判撤職停用要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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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太超過 被判撤職停用要淘汰

文章老實人 » 週一 12月 15, 2014 5:41 pm

這法官太超過 被判撤職停用要淘汰

2014年12月15日蘋果日報

高等法院法官陳炳彰被指利用妻子名義投資土石開採生意,並以妻子名義和合夥人打官司,還自任妻子訴訟代理人執行律師職務,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陳男違反法官不得經營商業誡命與不得執行律師職務義務,欠缺法官應有的高尚品格,嚴重破壞法官廉潔、正直形象與職位尊嚴,危及一般民眾對司法的信賴,今依《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判決陳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職務法庭判決指出,陳男因違反辦案程序及問案態度不佳,以致嚴重戕害司法形象,2000年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申誡,並於2004年4月20日轉為優遇法官(年滿65歲,不再執行審判業務,僅從事法律研究),陳男卻從同年9月起,以妻子名義投資188萬多元,與人合夥從事土石開採生意,還要求合夥人簽發面額合計2500萬元本票擔保獲利,甚至以妻子名義持本票聲請對合夥人財產強制執行。

合夥人前年向台南地院民事庭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陳男以妻子的訴訟代理人名義,7次到台南出庭執行律師業務,一審敗訴後,又以妻子名義上訴,經人檢舉事跡敗露,去年3月才撤回上訴敗訴確定。

職務法庭指出,陳男的舉措易使合夥人疑慮法院可能偏頗判決,也使承審法官產生心理壓力,陳男自稱發生車禍而有失憶症狀,定期服藥回診,但出庭否認有何違失,顯見態度並非良好,已達不適任法官程度,應將其淘汰,維護人民訴訟權益與司法公信。(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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