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王可富'''傳喚總統馬英九、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等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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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王可富'''傳喚總統馬英九、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等人作證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四 9月 11, 2014 1:44 am

張顯耀案撲朔迷離 江宜樺、王郁琦挨告

| 2014-09-1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案情至今撲朔迷離,律師王可富質疑,行政院長江宜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明知張顯耀工作上有疑點,還想安排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且王謊稱張因家庭因素請辭,因此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江、王涉瀆職、誣告及偽造文書等罪,要求傳喚總統馬英九、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等人作證。

王可富本月五日代理賴姓媒體人向北檢遞狀告發,建請檢方傳喚馬英九、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調查局長汪忠一及習近平、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作證,釐清全案疑點。

王可富表示,張顯耀案涉及兩岸關係,台灣既然宣稱擁有中國主權,就應傳喚習近平,如此還能促成馬英九日思夜想的「馬習會」;而江、王明知張顯耀工作上有疑點,仍欲安排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還稱考量張顯耀要「養家餬口」,根本是拿納稅錢當兒戲,已涉瀆職。

告發狀指出,王郁琦原先對外宣稱,張顯耀因家庭因素請辭,後來改口,指掌握張顯耀工作上疑點,才安排張顯耀調職候查,之後又在事證不明確之際,將全案移送調查局,代表王郁琦僅憑主觀認知,即讓張顯耀接受刑事調查,涉嫌誣告。

王可富認為,江、王在真相未明之際,恣意對外發言、為所欲為,且王郁琦掌理陸委會一切事務,陸委會對外聲明、發表之內容,屬於王郁琦職掌的文書,認定王郁琦對外公布不實訊息,涉嫌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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