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莫讓張顯耀事件嗆水變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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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莫讓張顯耀事件嗆水變溺水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三 8月 27, 2014 7:58 am

社論-莫讓張顯耀事件嗆水變溺水
2014年08月27日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張顯耀涉洩密案政治餘波不斷。若干論者想藉此一竿子打翻過去6年兩岸關係的成果,這種廉價的政治算術,必須先予駁斥。如果張顯耀洩密屬實,他身為政府談判大將,竟然違背公務員忠誠義務,必須從嚴究責。

但馬政府執政6年,兩岸關係進入60年以來最佳的狀態,直航、陸客來台觀光、合作打擊犯罪、簽署21項協議等種種成果,都是可以攤在陽光下客觀檢驗的,豈能以一人可能洩密,就全盤否定兩岸關係成績,甚至質疑過去兩岸協議簽署的有效性?這個大方向必須準確拿捏,接下來才能回到事件的脈絡,反省政府的危機處理,並檢討改進。

愈公開透明的社會,政府與企業的危機管理工作愈重要,尤其國家安全相關部門的危機預防與管理,更必須滴水不漏,不容任何閃失。就本案而言,張顯耀的長官在知悉發生洩密事件時,依據危機處理ABC,先要問三個問題,證據強度如何?事件揭露的傷害?如何因應與對外說明?從馬政府方面的說法來看,在張顯耀洩密證據面上,應掌握一定具體性,必須將張調離職務,這一點並無不當。但行政部門不是司法機關,能做的只有行政處分與政治處斷,但證據的具體性能否轉換為刑事論罪的有效性,卻不是馬政府所能置喙,仍需持「無罪推定」,待司法處斷。

可是社會輿論不會給政府「等待」的時間,在張顯耀離職的當下,就會挖掘背後緣由。這時就要面對第二個問題:事件揭露的傷害?傷害有三方面,一是張顯耀名譽;二是政府威信;三是兩岸關係發展,這將是個超級震撼彈。伴隨的問題是,何時揭露?倘調查事實出爐前事件被揭露,震撼彈的傷殺力將倍增。準此,就不難理解,王郁琦為何要以董事長職和張顯耀協商,以及約定以家庭因素為離職說法。一是爭取調查時間;二是基於無罪推定,想保護張在調查期間的名譽與權益;三是減少馬政府威信與兩岸關係的傷害。

與張達成「共識」後,問題進入第三層次:如何因應說明。馬政府低估了張顯耀反應,沒料到張會推翻共識、不惜玉石俱焚。

或有批評,對張顯耀約以董事長職務,是想要將洩密案「私了」,此一說法頗值商榷。依馬總統行為慣性,他從來不會向不法妥協;另從事件脈絡言,若要私了,王郁琦不需要對張提及其涉洩密。馬政府顯然無意私了,張顯耀也深知處境危險,才會以大動作企圖藉輿論力量尋求自保。但馬政府一貫的退縮態度,已造成輿論一面倒的批判。對此一失控情勢,政府在此次危機事件中,應習得幾點教訓。

第一,處理危機,社會觀感為首要。王郁琦約以董事長職,縱不宜以「私了」論斷,也確實給外界極為不佳的觀感。一旦站在社會觀感的對立面,就會讓其他正確作法的正當性削弱,讓為政府說話的聲音退卻。危機處理時,首要自問,民眾會認同嗎?

第二,人性幽微,思慮掌握要準確。張顯耀涉洩密的情節輕重,張本人最清楚。其自信清白,也有可能因擔心受誣而反撲,若其自知有罪,更會孤注一擲全力反擊。以職務為約,就有可能成為張顯耀據以反擊的彈藥。危機處理的核心是面對人性,這一課,馬政府要學學。

第三,備妥備案,團隊整合勝單兵。張顯耀翻臉,不照著馬政府沙推的腳本走,事態更進入一團亂局。「共諜說」、「外患罪」雖然調查局事後否認提出,媒體報導卻白紙黑字,讓已渾的一池春水被攪得更濁。政府本是一個團隊,卻好像變成10個各自為政的單兵。導致訊息混亂、陰謀論滿天飛,讓事件的危機處理雪上加霜。一方面顯示對危機的應變備案不足,二方面也顯示政府平時水平連繫機制的脆弱。

第四,損害控管,勿讓嗆水變溺水。在野黨磨刀霍霍、張顯耀持續反撲、兩岸上空霧霾盈蓄,危機仍在持續中,馬政府要步步為營,不能再失算犯錯,應將重心拉回大局,盡速停損,政府的威信在此事件大傷,萬不能讓兩岸關係因此從嗆水變成溺水,演變成大倒退災難。

第五、勿再庸懦,讓王辭職,馬政府公信力將崩盤。部分人士炒作王郁琦下台,馬政府不宜隨之起舞,現在重點是由司法釐清洩密案真相,馬政府若再次庸懦退縮,讓王在司法調查結果出爐前下台,等於心虛,自己承認是政治鬥爭而非洩密。這將燒盡馬政府無多的公信。

我們也呼籲大陸當局應克制,避免錯誤判斷反而幫意圖破壞兩岸關係的人添柴火;在野黨勿見獵心喜,種種見縫插針的政治口水可以休矣;社會輿論則宜保持冷靜,本諸既有的事實合理評斷;執政黨則更應深切反省其危機處理能力,從錯誤中學習,避免重蹈覆轍。
司法革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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