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股羅福助潛逃國外,被台北地檢署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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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炒股羅福助潛逃國外,被台北地檢署通緝

文章老實人 » 週二 8月 12, 2014 9:31 am

分析師鄭光育重判14年

2014年08月12日 中國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前立委羅福助擔任吉祥全球公司總裁時,勾結3名證券分析師等炒作自家股票及佳必琪股坑殺投資人案,遭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法院經3年審理昨(11)日宣判,其中證券分析師鄭光育被重判14年徒刑;羅福助潛逃國外,遭台北地檢署通緝,時效至119年12月止。

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審判長黃俊明、法官林孟皇及紀凱峰等3人組成的合議庭,針對這件違反證交法案判決8名被告有罪,3人無罪。

判決指出,被告啟發證券投顧分析師鄭光育,判刑14年;股票中實戶翁秋南判刑13年;證券投資分析師方翔立判刑5年;顧德證券投顧分析師余世欽判刑4年;鉅富營造董事黃錦章判刑5年;丙種墊款金主曾潔慧判刑6月併罰100萬元得易科罰金;前吉祥全球董事長謝漢全判刑6年;人頭戶吳一衛判刑4年。

另遭檢方起訴的中華福報財經網公司董事長楊繼昌、景大山莊渡假村合夥人辛美娟;羅福助的姪女營業員李籃雪紅等3人,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被告羅福助炒作吉祥全股價犯罪所得達8.4億元,並將其中炒股所得款項3.27億萬元與其他資金混合後洗錢匯款4.3億元至吉祥集團所屬香港福辰控股、大港貿易香港公司,再輾轉至大陸江蘇省昆山市、浙江省嘉興市投資薄膜太陽能電池與LED 事業,因而觸犯洗錢罪嫌。

羅福助結合證券分析師鄭光育等人,以低價買進吉祥全及佳必琪兩檔股票,再運用電視媒體廣大宣傳力量,以人為干預方式抬高股價、製造不實之股價技術線型,妄稱「K線是用錢砸出來的」,藉以取信會員等投資人,再趁機拋單出貨套給散戶大眾。

羅福助在取得吉祥全球經營權後,利用人頭戶吳一衛等名義以4.8億元低價買入,再以高價5.5億元賣給真正買主,涉嫌使吉祥全球損失7千萬元。

在高價轉賣給真正買主過程中,羅福助又從中侵占購(售)屋款項達2億餘元,觸犯證交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侵占等罪嫌。

民國100年6月2日特偵組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將羅福助等起訴,並對羅福助具體求處12年徒刑,併科罰金6億元。

但在北院審理期間,羅福助因另案被控逃漏稅、違法炒作桂宏公司股票等案件,被最高法院判刑4年,卻在101年4月發監前夕潛逃。
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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