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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首例 優遇法官經商遭彈劾

文章發表於: 週六 7月 26, 2014 8:27 am
司法革命會
監院首例 優遇法官經商遭彈劾
2014-07-26自由時報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又有爭議性法官遭監察院彈劾。台灣高等法院優遇法官陳炳彰以配偶名義,與人合夥投資經商,居然還擔任配偶的訴訟代理人,優遇法官遭彈劾,創下監院首例。
陳炳彰「被撤職可能性大」
監察院昨是以七票對五票通過監委余騰芳、葛永光提案,彈劾陳炳彰。監院認定陳炳彰以其配偶張秀宏名義,與民眾合夥投資土石開採,竟然索討高額本票及分紅。這起合夥投資引發民事訴訟糾紛,陳炳彰還擔任張秀宏的訴訟代理人,執行律師職務,傷害法官形象,戕害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賴,違失情節重大。
監委:優遇法官制度應檢討
葛永光說,法官是終身職,被彈劾的陳炳彰已經八十一歲,九十三年起轉為「優遇法官」,也就是不實質從事審判業務,仍可照領薪水。
他也質疑優遇法官制度值得檢討,「拿了錢不做事,與其如此,為何不乾脆讓他退休算了?」
葛永光說,這起案件是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年五月間評鑑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監院審查,建議撤職。監察院昨通過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陳炳彰「被撤職的可能性很大」。
監院人士表示,優遇法官被彈劾是首例,陳炳彰先前申請退休,但退休案被凍住,被彈劾後如何處理,要看司法院,如果陳炳彰被撤職,撤職期間無法享有優遇,之後,只要他沒有再任,也就無法申請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