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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陰謀論:鍘了一位庭長之後

文章發表於: 週四 6月 26, 2014 11:59 pm
司法革命會
釐清陰謀論:鍘了一位庭長之後

【聯合報╱社論】 2014.06.26 02:03


司法院最近審查卅四名地院及高院庭長的續任案,其中卅三人過關,唯獨判王金平黨籍案勝訴的台北地院庭長張瑜鳳被認定「不適任」,經表決將她免去庭長職務。此結果一發表,政壇立即傳出「政治清算」的陰謀論,認為張瑜鳳是遭「秋後算帳」;司法院雖發表嚴正聲明,卻一時難杜悠悠之口。

長期以來,「陰謀論」一直是台灣政壇最低成本的攻擊招術,既能收抹黑之效,又不必費力提供任何證據,甚至沒有什麼責任要負。張瑜鳳的庭長職務遭到免除,「政治清算」正是最典型的陰謀論,卻也是不明就裡的指控。其想當然爾的推論是:不管程序如何,都能咬定幕後「一定有鬼」,否則,那麼多庭長,為何唯獨張瑜鳳一人落馬?有人還說,選在二審首度開庭前夕作成決議,擺明是要給二審法官「下馬威」,以儆效尤。這些捕風捉影的說法,在在損害司法公信。

其實,若真是要「警告」二審法官「眼睛放亮」,那麼這齣撤免的戲碼未免唱得太不用心。一來,在「迫害論」的推波逐瀾下,張瑜鳳儼然變成了司法「烈士」;至於她擔任庭長是否適任,反倒不必追問了;二來,如果這是擺明為教訓張瑜鳳,那麼二審法官為了「避嫌」,反而更要判王金平勝訴,才能顯示骨氣。如此,豈不得到反效果?

這些陰謀論所夾帶的政治心機,只會模糊事情的原貌。事實上,庭長的續任審查,有其歷史背景與發展,在司法改革過程中,庭長任期也曾經過一番抗爭。回顧一下這段過程,應有助於人們了解庭長續任審查機制的原旨。

庭長是法官的一項「行政兼職」,庭長要辦的案子比同庭的法官少,但他必須審閱同庭其他法官的判決,並給予修正建議。此外,庭長對法官獎懲也有擬議權,可監督庭務的進行。早年庭長的權威很高,而且沒有任期限制,代表的是一種「行政階級」。後來,基層法官倡議司法改革,首先要打破的就是這種司法行政官僚層級。施啟揚在司法院長任內,曾訂出要點,規定一、二審庭長改採「任期制」;到了翁岳生任院長後,新制正式實施,不再有「萬年庭長」。

當時,失去庭長兼職的法官曾起而抗爭,揚言「以生命相殉」,甚至曾提起行政訴訟,但在打憲法官司時遇挫未成。大法官第五三九號解釋闡明,「免兼庭長」為行政業務的調整,不影響對法官身分的保障,但要求庭長的遴選、任免以法律規定。

這段歷史,外界看起來似顯繁瑣,但在司法而言,卻凸顯了「審判權」與「行政權」的消長。在法院院長、庭長大權獨攬的年代,審判獨立有時難免受到行政權的壓制;在實施任期制及「續任審查」後,避免了行政權的不當干預,法官無分大小,庭長已非昔日的「法官長」。

司法院根據《法官法》的授權,在前年訂定《庭長任期調任辦法》,作為審查續任的標準。此一標準,早在王金平案前即已存在,非為張瑜鳳量身定做。庭長能否續任,要看服務成績、品德操守,先經同法院院長、法官、上級審的「不適任評比」,再經審查委員討論後表決確認。如果說張瑜鳳無法續任庭長是遭「秋後算帳」,那意味《調任辦法》不夠完善,整個制度皆須修正;如果制度處理其他人皆無問題,那就要問張瑜鳳的表現,而不能因單一個案抹煞整個制度。

也因此,面對外界的指控,司法院有必要清楚說明續任標準的設計、審查人選的產生,及張不適任庭長的數據,如她領導的合議庭之上訴維持率、遲延情形,和審閱判決書的勤惰等。目前已知,與她同法院的法官評比她不適任比率超過五十%,高院法官評她不適任比率超過四十%,比率均不算低。除此之外,是否還有其他資訊可以公開說明,司法院也不妨提出。

司法固然無須憂讒畏譏,卻也不能昧於時勢遇事畏怯。政治口水固讓人厭惡,但司法公信的建立,仍需靠全體司法人員在各項實例中不厭其煩的錘煉。否則,為避免階層官僚而採行的庭長任期審查,只因為「鍘」了一位庭長,反而招致司法院「打壓審判」的指控,這多麼諷刺!
【2014/06/26 聯合報】@ http://udn.com/










【聯合報╱黑白集】 2014.06.26


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昨天來訪。李登輝對此發表高見說,張志軍此行的目的是要了解台灣人民的真實想法,因此,和他見面的人都應該清楚表達「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幫張志軍「把腦袋洗一洗」。

如果喊兩句口號,就能使對方洗腦,這個主意倒是值得一試。然而,李登輝的指令一出,基層信徒卻只能在那裡「如影隨形」舉牌、吶喊、推擠、互毆,把一場對外的「思想作戰」搞成內部的「肢體衝突」;洗腦的「寧靜革命」落得如此形而下,就太難看了。

張志軍此次訪台,最好的結局,是他增加了對台灣社會各方面的理解,認知兩岸的真實距離,進而思考如何跨越。從他三夜四天的行程看,北部拜訪烏來泰雅原住民,中部參訪天后宮與霧峰林家,南部前進高雄小林村與佛光山,都是很到位的深度行程,而非泛泛的儀式性活動。也因此,那些揚言「如影隨形」的人,最好也先把自己的腦子洗一洗,才知道要對付的是什麼樣的人。

其實,比較難以理解的是,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動不動宣稱要給別人「洗腦」,卻從不檢查一下自己的腦子有什麼東西該洗一洗。李登輝的「戒急用忍」就別提了,民進黨去年覺得該黨的中國政策有必要重新檢討定位,但開了大半年的會下來,仍是原地踏步,跨不出台獨魔咒圈。最近,一群黨代表提案要凍結「台獨黨綱」,不料,連日來「小英之友會」執行長蘇嘉全卻在幕後施壓,要求聯署人撤案。連對自己黨內同志都要採取「封口」戰術,到底民主何在?進步何在?

腦子裡盤算的是一套,嘴巴上說的又是另一套,說穿了,就是政治詐術。這些人,不把自己的腦子清一下,怎麼洗別人的腦?
【2014/06/26 聯合報】@ http://udn.com/
逃亡獲緩刑 女情報官謝法官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4.06.26

女情報官葉玫不適應軍旅生活,逃亡英國569天,1審判她10月刑期,緩刑4年,檢察官認為判太輕上訴,台中高分院昨駁回上訴,葉玫可緩刑,她和母親聽到宣判後說:「很感謝法官給我重回社會機會,我會虛心悔改。」
台中地院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罪,判葉玫徒刑10月,緩刑4年,另捐國庫20萬元,且須服義務勞動200小時,檢察官認為判太輕上訴,台中高分院昨宣判,駁回檢方上訴,檢察官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葉玫98年進入國防部軍事情報校唸書,100年擔任中尉情報官,她因不適應軍中生活,又無法聲請退伍,心生逃亡計畫,101年她向部隊聲稱要和親友到泰國旅遊,再轉機英國,逾假未歸,被軍事檢察署通緝,她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無效,今年1月19日英國政府派員搭機遞解她回台灣。

台中高分院法官昨駁回檢方上訴,法官表示,葉玫對自己犯行已認罪,坦承逃到英國的動機與目的,因此1審判她的刑期,給她緩刑機會,並無不合。

【2014/06/26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