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建榮:終結違憲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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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建榮:終結違憲法令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一 5月 19, 2014 7:14 am

錢建榮:終結違憲法令稍後再讀
2014年05月19日 中國時報
在勞動部向關廠工人「討債」的爭訟案中,引用卡繆名著「快樂的死」,將人民財產權提升到人性尊嚴的實現,判決勞動部敗訴的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曾4次成功聲請釋憲,在憲法法庭15名大法官面前雄辯滔滔,創下司法紀錄,堪稱「聲請釋憲達人」。

換跑道 轉任行政庭

錢建榮(見圖,本報資料照)原為桃園地院刑庭法官,行政訴訟新制實施後,轉任行政庭。擔任法官15年,錢建榮共聲請釋字636流氓檢肅條例、687稅捐稽徵法、711藥師法、717集遊法的釋憲案,皆獲大法官會議對系爭法律作出違憲解釋。

輔大法研所畢業的錢建榮,專攻公法領域,也因此對於授權行政機關的法規命令,違反憲法精神之處,錙銖必較;他日前審理的行政爭訟案件中,由於適用法條包括藥師法、集遊法等,因有違憲爭議,錢建榮發現後,主動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獲准。

論比率 駁回案件不少

對自己成為「聲請釋憲達人」,錢建榮說,不被受理的案子也很多,所以成功率不高;錢解釋,有些聲請案因為法律後來修正,判例也變更,所以在大法官審理過程,直接予以不受理駁回。

他舉例,以前聲請過終身吊銷駕照違憲案,後來交通部修法放寬吊照重新考試的年限,大法官會議因此不受理。

錢建榮笑稱,聽說大法官們會讓主管機關「知道」有那些聲請案,讓行政單位主動修法解決,所以他希望起帶頭作用,鼓勵法官聲請釋憲,成功不必在我。

不懈怠 有爭議就行動

他說,以前交通裁決案件準用刑訴法,他認為違憲,現在則修改為依行政訴訟法審理,他也是為了落實行政訴訟新制,才由刑庭法官轉行政訴訟庭,沒想到因此承審關廠工人案。

擔任法官15年的錢建榮說,換跑道後發現,行政法令有違憲疑義的還真不少,不過許多行政法院法官都沒意識到,他目前審理中的幾件案子都有違憲爭議,未來他將再持續具狀,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終結違憲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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