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代送」 月省30萬元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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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代送」 月省30萬元郵資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一 5月 19, 2014 7:13 am

屏東地院「代送」 月省30萬元郵資
| 2014-05-19 自由時報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地院每月郵資支出平均150萬元,院方發現金融、電信及警察機關等訴訟案件的「大客戶」,每天都有專人到法院開庭或洽公,透過他們「代送」郵件,另搭配「化零為整」的包裹郵寄方式,不僅縮短送件時效,每月還省下將近30萬元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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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務人員表示,全國各級法院若能在郵資上花點心思節流,可為國庫節省一筆可觀開銷。

法院為確保訴訟案件中相關當事人權益,對於裁定的處分書類均以雙掛號郵件寄送,以符合法律「有效」送達的規定,一份雙掛號郵資將近40元,光一個屏東地院每月郵費就高達150萬元,更別說案源數倍於屏東甚至超出數10倍的六都地院。

屏東地院統計,光是金融機構及電信公司每月催討呆帳申請支付命令,或強制執行判決案件就有2000多件,每家公司幾乎都派有專人負責跑法院,警察機關也是法院書類副本常須寄送的對象,這類案源「大客戶」每月要寄送的郵寄數高達數千甚至上萬件。

地院認為這些公司及警察機關每天都有專人到法院洽公,透過他們將法院要傳達給該所屬單位的文件帶回,會比郵差更有效率,於是在年初建立「代送」機制,設置簽收簿,將不涉及個人隱私的處分文件交由他們帶回。

若無類似法務專員編制的郵件大客戶,就以「化零為整」方式,將時效性不高或提前彙整同一寄送單位的法院通知書,採包裹郵寄。

屏東地院院長紀文勝表示,最近2個月結算下來,這項節流措施讓每月郵資費降至120萬元,省了近30萬元,一年下來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值得嘉許。
司法革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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