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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案 監院糾正北市府、檢警

文章發表於: 週五 5月 09, 2014 5:31 pm
老實人
李宗瑞案 監院糾正北市府、檢警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王冠仁、劉時均/台北報導】

檢警偵辦李宗瑞案,不雅照片全面失控散布網路。監察院昨天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認定衛福部、北市府、台北地檢署及北市警局對此均有疏失,予以糾正。

監院指出,市刑大員警陳宥任延遲移送調查筆錄,市警局內控失當、未善盡督導責任;北檢承辦檢察官郭瑜芳違法發還證物光碟等作為,是導致性愛影照散布「可能原因」;夜店未依法設立性騷擾及性侵害申訴管道,衛福部未善盡督考責任,北市府未落實防治事項。

監委調查,郭瑜芳於101年2月間,違法將李宗瑞涉嫌性侵害多名被害人重要證物光碟5片,當庭交付李宗瑞;同年5月私下致電被告律師、請被告交還光碟,律師表示光碟已被銷毀,卻未作成電話紀錄或筆錄。

且郭瑜芳對扣案電腦未依規定送相關機構鑑識解密,私下商請非承辦檢察官解密,並將性愛影片存入行動硬碟,未對解密及證物重製作成書面紀錄。

監委認定,郭瑜芳誤發光碟及私下重製證物等行為,是性愛影片及照片於網路瘋狂散布可能原因;台北地檢署不僅遲未知悉,知悉後也無檢討及改進作為,實有違失。

陳宥任則於受理李宗瑞涉犯性侵害案件時,未依規定填具工作紀錄簿,也未即時將檢舉人調查筆錄隨案移送北檢,延遲逾一年,且迄今仍未將該筆錄歸檔,致檢察官無法在第一時間起訴或聲請羈押被告、防杜更多婦女受害。市警局對陳宥任長期違法行為渾然不知,遲予懲處,內控失當,有重大疏失。

針對監察院糾正,北市刑大大隊長黃明昭表示,除將陳宥任記過懲處外,也將他調離改任內勤,同時主動將陳送交檢方調查,釐清是洩密或疏失。

台北地檢署表示尊重糾正內容,會依相關規定檢討及處理。


【2014/05/09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