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做生意還幫妻打官司 遭停職並送監院議處
2014年05月08日 蘋果日報
高院法官陳炳彰被控以妻子名義與人合夥投資土石開採事業,還幫妻與合夥人打官司,去年遭高院主動送法官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陳炳彰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將陳撤職,未來監院若彈劾,職務法庭也判定陳違反法官倫理規範,陳將失去法官身分,而司法院已經決定將陳停職。
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陳炳彰10年前轉為優遇法官(不必開庭審案),當時他以妻子名義與人合夥投資土石開採事業,並要求對方以陳妻為受款人,開立2500萬元本票,確保投資利益。3年前,陳要求股東支付200萬元,並持2500萬元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但股東認為這是他與陳之間的糾紛,與陳妻無關而向法院聲明異議,不料,陳竟以代理人身分幫妻打官司。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陳炳彰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不得經營商業或其他營利事業,避免利益衝突情事而損及形象等禁止行為,還不避嫌為索討高額本票及分紅,違反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的規範,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因此決議送監察院調查,建議處以最重的撤職懲處。(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