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國家的調查局「個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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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國家的調查局「個人化」

文章老實人 » 週四 5月 08, 2014 2:05 pm

〈社論〉不容國家的調查局「個人化」

2014-05-08 自由時報
法務部調查局是我國的司法調查機關,在台灣民主化之後,調查局被許以「國家的調查局」崇隆,多年來,高度民意無不要求這個單位必須自過往紀錄中重生、積極致力改造革新,然最近調查局高層人事異動,從若干報導傳遞出的訊息,似乎「個人化」取代了國家化,預示人治企圖翻轉法治,導致可能出現國家體制崩潰之虞,需要全民、甚至全局(調查局本身),共同關注此一公然濫權的強烈徵兆,以對國安會採取有效的監督對策。

最高當局刻在媒體形塑的黑手操縱氛圍,毫不隱諱地直指這次人事布局,是「三日國安局長蔡得勝向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請辭後才啟動」,「不到三天就敲定國家安全、調查情治和國土安全三大領域的高層人事」,「完全展現快、狠、準的金氏風格」,「宣布『金秘書長』的國安會時代來臨」。輿論對箇中的逾法越權絲毫不察,連被指涉的當事人金溥聰亦理所當然、不加澄清,實已對基本價值、政府官箴造成了莫大的傷害。

調查局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到「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密查組」以及「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後者就是所謂的「軍統」,軍統將黨務與情報「合流」,後來才從中分出「中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到了台灣後,一九五五年調查局自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接收保防偵查業務,在戒嚴時代惡名昭彰,有歷史感的國民必記憶猶新。在此情況下,對於調查局近二十年來的「國家化」努力,應稱篳路藍縷,是台灣是否民主轉型的重要指標,因此尤其須戒慎恐懼,不容走回頭路。

依據調查局的法定職掌,有兩大主要任務,分別是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還有一項工作,就是發揮鑑識科學功能,提升辦案能力。若確實依法行政,實無可操弄的空間,但是上次總統大選,卻傳出調查員被指令超越「國內安全調查」、「協調全國保防」分際,涉入對反對黨候選人估票等任務,並喧騰於眾,也引起了社會警覺。

這次調查局長人事案,據稱按以往慣例,向來是局長退休前一週,由調查局公共事務室發布新聞,這次提早改由法務部發布;在內部程序上,不論是調查局長與移民署長,依法皆應由行政院送總統同意,新聞界卻相當一致地指向行政院長並無主動角色的扮演,而是國安會秘書長全權在安排,然屬諮詢機關的國安會依法並無此一權限。這種人事流程的反常,所謂「三天搞定」,「快、狠、準」,在馬總統尚餘兩年任期中,是為了從事為國為民的興革之事?抑或是「把國家當作我家」,為了一人一黨的私利目的?事況非常嚴肅,必須接受公評。

基於近來政府處置學運、抗爭等手段有顯趨「威權化」的傾向,全民可以合理懷疑:當局高度介入調查局,是否意在掌控?此後調查局的諸多資料會不會重蹈前任檢察總長洩密覆轍,直接上報當局,並經不當利用,或打擊黨內政敵?或監控在野對手?

因此,對於新任的汪局長,能獲重任,必有其條件,本於捍衛調查局的榮譽與信任,今後應當率領調查局全體成員,代表全民做為除弊防腐的「內控」機制,以實際行動拒絕一切來自外界可能踏踩民主紅線的不當業務命令,真正做為國家與人民的調查局與調查員,而非政權與個人的「東廠」與「鷹犬」。

全民監督與全局監督之必要,是對調查局地位與功能的高度看待,相信調查局長與局內諸多優秀成員必心有同感,政權是一時的,國家是永久的,豈可等而下之「個人化」
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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