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判賠張俊宏125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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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判賠張俊宏125萬確定

文章司法革命會 » 週六 4月 12, 2014 12:19 am

三立判賠張俊宏125萬確定
2014年04月11日 04:09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三立電視台8年前報導張俊宏因涉入假美鈔案遭約談後交保,張認為對方惡意誤導民眾、侵害其名譽,打官司索賠。最高法院認為,張是全民電通案交保,但三立卻刻意忽略事實與合理調查,作出錯誤報導,昨判決須賠償目前遭通緝的張俊宏125萬元確定。

張俊宏因全民電通掏空案遭法院判刑2年定讞,日前檢方通知他到案執行,他已該案還有法律程序在進行,要求暫緩執行,但不為檢察官同意,由於他未準時報到執行,檢方日前已對他發布通緝。法界指出,三立如果找不到張賠償,可向法院聲請提存,將賠償金繳交提存所,完成給付手續。

時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的張俊宏指控,95年3月8日三立電視在未經查證下,報導他與東南亞偽鈔集團勾結,將面值新台幣125億元的假美鈔賣給中南部的金融機構,他從中抽取高達1.25億元的佣金;檢調約談他後,以100萬元交保,根據查黑中心的資料顯示,內情並不單純。

張俊宏氣憤表示,他是因全民電通案才被檢調約談,以100萬元交保,但三立新聞通篇報導未提及全民電通,誤導民眾認為他捲入假美鈔案,已侵害他的名譽,故而向三立求償。

三立電視坦承,張俊宏實際上未因假美鈔案被約談和交保,該報導其實是指張的全民電通案,並未故意侵害張的名譽。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張俊宏因何案交保,任何人都可由檢察機關法警室案由欄的書寫說明輕易得知,遑論身為電子媒體的三立電視台;三立顯然有重大疏漏,錯置內容報導張涉入假美鈔案被約談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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